『壹』 2019年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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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贰』 失业保险每月要交多少钱
大家都知道,失业险是专门保障职工因非主观性因素导致失业时,能够为其提供一定时间、一定数量的救济金与就业帮助的保险。
没有交失业险的朋友看过来,失业保险怎么买?一个月能领多少钱,最全指南在这里:什么是失业保险?怎么买?一个月能领多少钱?
虽说是失业险,但也不是说只要失业就百分百能领到的。要想领取失业金,需要先明确自己符不符合申领的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缴满了1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这里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按照规定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社保金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对退休有一定的影响,在失业期间可能会造成养老险断缴,无法累计缴纳时间。社保断缴有什么危害,不清楚的朋友点这里:裸辞一时爽,断缴火葬场——细说社保的转移、续保与自缴
那一直失业,是不是就可以一直领下去呢?想多了哈!失业金的领取是有期限规定的,主要是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来定。
缴费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5年及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金,其中10年内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话,缴费时间就会重新计算。
不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之前失业没领完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也是不超过24个月。
至于领取的金额,是与当地最低工资基数直接挂钩的,各个地区都有所差异,建议打当地社保服务热线:区号+12333询问一下。
但即便如此,各地每个月可领取的失业金也不会高于当地的每月最低工资,所以尽快找到新工作才是正道。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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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失业保险多少钱一个月
失业保险,具体看各地的规定。例如:
《上海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视作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第十二条(剩余期限的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核定其期限时,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