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区别分别领取是什么条件
您好这位I网友,本人理解是失业保险金是缴纳,失业救济金是失业后的领取。没有分别领取的可能性。
领取失业救济金需为“非自愿性”失业,即不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如果是个人主观决定辞职,则不符合领条件。 (数据截至:2012年10月1日)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马上就去办理过期了就办理不了失业证了
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我这样答案你还满意吧,我是直话直说的人,用我的心在回答你,不好听的您就多包涵了。
㈡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陪尝金有何区别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只要你交了保费,一般都有。
而失业赔偿金的话,自己辞职一般情况下,没有失业赔偿金。单位辞退一般都是有失业赔偿金的。
失业赔偿金,应是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费,其数额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这一点可与单位协商、力争、不让步。数额为在此单位每工作一年,补发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要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㈢ 失业保险金与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定位的不同。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补助金本身是一个福利性的政策,而失业保险金是一种长期性的补助政策,即劳动者失业后才可以获取。
其实失业保险政策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找关系这种说法,失业保险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20年,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失业人员影响,实施失业补助金等扩面政策,对于参保失业人员,有2项失业待遇可以领取,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从字面上来看,两者看似差别不大,但内有乾坤,既是细化政策又量化政策的过程,待遇互不相容。下面由社保之音从3个方面进行深度分析:
失业保险金
在工作生活中,用人单位倒闭,企业不景气裁员,这个时候的员工,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如果有了失业保险金等于有一份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有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参保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失业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以享受24个月失业金待遇。
对于上述表述的三项条件太过书面,有的失业人员表示不解,比如:缴费满1年是累计年限吗?什么情况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这里缴费期满1年指累计缴费年限,不要求连续缴费年限;另外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辞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除名、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关闭破产等失业情况。
失业登记证
另外补充一点:2020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即不是失业保险金的翻版又不是失业保险金延续,而是一种临时救助金,它是2020年新生事物,目的减轻疫情对失业人员影响。在现实中,最常见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是:工资低,劳动强度大,自己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还有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够一年或未失业登记等情况。为了全覆盖参保失业人员,国家对失业政策进行升级调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同时规定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简单说,只要参保失业保险,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直接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
失业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既有上限又有下限,上限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限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置上下限,目的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不是改善失业人员生活质量,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比如安徽1242元/月、青岛1337元/月、苏州1418元/月、长沙市1530元/月、北京1706元/月、上海1815 元/月等。
社保卡
失业补助金:可以说是差额失业保险金,按规定标准不高于地失业保险金的80%。比如当地失业保险金1242元/月,相应补助金小于1242×80%((993元)。
综上所述,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因此,我们参保失业人员不用担心,即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参保失业,最起码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有了这笔6个月补助,我们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渡过眼前难关。最后建议,符合条件申请的,可以线上申请失业金,通过系统核查+部门协查,再加上个人承诺,零差错领取失业金待遇。
㈣ 失业金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1、领取条件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2、领取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例如西安失业补助金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失业保险金则是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3、享受的待遇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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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1、申领条件不同:失业保险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次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已办理过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手续的参保人员。失业补助金至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2、发放标准不同: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支付标准189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1516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1240元/月。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每人每月500元,参保缴费不足1年,每人每月300元,领取期限6个月。
3、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
(5)失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求职补贴的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开始,不再发放求职补贴。
㈥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1、领取条件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2、领取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例如西安失业补助金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失业保险金则是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3、享受的待遇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6)失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扩展阅读;
失业金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