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意人寿保险公司的员工是不是跟其他的保险公司一样都是去拉客户
很多招业务员的保险公司纷纷以招聘储备干部、人事助理等名义吸引应届毕业生。保险公司通过不断地招新人,淘汰,再招新人,再淘汰,通过拉人头自保来实现业绩,陷入了传销的怪圈。保险公司热衷招聘应届毕业生打开南京人才网和江苏人才网,最醒目的就是保险公司的招聘启事,其中某保险一家的招聘就多达七八条,招聘岗位有客服人员、储备干部、人事助理、高级文秘、行政人员、理财顾问、销售内勤、保险代理、销售精英等不同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数十人,月薪1000元到4000元不等。其中一些岗位如基层管理干部、储备干部等岗位还有特殊说明,热忱欢迎应届毕业生应聘、应届毕业生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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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衷招应届生的背后,是陷入了传销的怪圈“30%的佣金,几个月后就可以达到数千元月薪,拉的人越多职位越高、薪酬越高,某某人短短几年时间达到数十万甚至上百万薪酬……”诸如此类的宣传吸引了许多初出校门的学子。保险行业陷入了传销的怪圈,不断地招新人,淘汰,再招新人,再淘汰,通过拉人头自保来实现业绩,光让新人自保就会有很多保单。
保险营销模先天不足?
“保险目前的营销模式和传销有着某种血缘关系。”某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办公室王主任说,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都实行代理制,无底薪,只有国外的少数公司实行员工制,有底薪。
代理制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代理人晋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专门作业务,通过佣金的增长升职;另一种既作业务又要组织团队,行内术语叫增员,通过不断扩大队伍来实现业务增长。王主任承认,代理制适合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做,不适合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代理人流动性很大,能坚持下来的人员只有14%。
虽然有专门的规定,但敌不过利益的诱惑!
虽然为了避免出现传销一样问题,保险公司对代理人晋升的考核专门做了规定。事实上,这一规定并没有被严格执行,许多公司只看业绩,不看续约率,许多从业人员从业不到一年就离开,根本无法保证续约率,许多业绩都是新人自保,根本无法续约。在保险行业,能够拉到陌生单的人是极少数,多数人都是通过亲戚、朋友拉的缘故单。而由于现在竞争激烈,各家公司为了扩大业务,都大量招新人,为了找到更多的人,一些公司就开始违规操作。
保险公司招聘陷阱招聘启事的陷阱
一、招聘单位不同,单位地址都相同,每则招聘启事应聘地址房号不同,招聘人不同,有的甚至就是同一个房间,不同的招聘人。
二、招聘启事统统没有留固定电话,都是手机号码。
三、实际上好多岗位都不存在,统统都是招聘保险业务人员,只不过先换个名称把人骗过来。储备干部这个职位最有迷惑性,好多应届大学毕业生都以为,这是保险公司招内勤人员,不用跑保险。
四、这些招聘人都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只有代理合同,没有劳务合同。而保险公司员工都叫内勤,由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
面试的陷阱
招聘也有一套行业术语,如果你主动打电话,就说,本周就有招聘会,你先过来看看吧,电话里也说不清楚;如果是在网上找到了你的简历,就会说,我是某某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看到了你的简历,觉得你能胜任我们的某个岗位(一定要说储备干部、文秘等行政岗位,不说业务员),我们请你过来面试。
记者到保险公司面试全过程:打电话:对方表示,当天下午就有招聘会,来了再说。并发来短信,“你好,网上收到你的简历,请于下午到我公司面试找某位主管面试,地址……”
面试:如果是一个来应聘储备干部的应届毕业生,对方就说:你好。为什么选择这个行业呢?有过相关工作经验吗?
对应届毕业生来说,大多数的回答是,“没有”或者“简单的一些接触”。
“团队的管理需要对公司产品的了解、公司操作流程的熟悉和企业文化的了解。你熟悉我们公司吗?”
毕业生会问:“你们不会是想让我做业务吧?”
“不是,我们只是希望你了解我们公司的流程。所有的公司都不可能要一个不能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员工的。你需要来证明你的实力……”
自保的陷阱进入职前班,新人班……然后上岗,又一个套路陷阱等着你。“恭喜你,考上了保险代理证,毕业了啊。”
“我们公司对新人的待遇是很好的。只要你转正了就可以享受……”
“公司的晋升月快过去了,你看别人都转正了。你怎么……你不会是想落后吧?”
“要不自保(给自己买保险)吧,先买犹豫期后退掉,亏的钱很少的。而且将来很容赚回来……”
“费率是这个合算,犹豫期后退是×××,一年后是×××。”
靠一个自保你可以转正,但要晋升客户经理,还需要拿到一个佣金3200元的保单,很多人连续三个月没有业务,就被淘汰了。亏损4300元,耗时三个多月,你成了别人的垫脚石。
做到客户经理的人就开始了他的招人计划,打招聘广告,网上最便宜,最合算,通过招新人自保维持职位或者晋升职位。
网友看法江苏网友:我是江苏人,这篇文章属实,并且本人亲身经历过,打开江苏各地的招牌信息,最多的就是保险公司了,我是冲着储备干部这一职务去的,刚去就要求参加了一个讲座,听了20分钟,凭我的经验就知道我上当了,立马走人了,我毕竟不是学校刚毕业。保险=传销一点没错!!!
北京网友:不仅仅是保险公司,现在很多公司都是靠拉人头生存,做了个统计,长期招聘的公司占距所谓的人才市场90%,这类公司除用传销的手段销售外,70%以上的公司基本不让新员工活过3个月,每一次招聘就业人数统计增加,实际根本没就业。
江苏网友:目前,保险公司招聘新员工就像刮地皮,一旦把你的人脉关系利用完,立即就会将你扫地出门(其实即使它不赶你走你自己也会走,因为它设立的制度会让你没有分文的收入)。所以现在的保险公司一年换10批、20批业务员一点都不奇怪。
四川网友:这群骗子,他们第一步会让你们考《保险从业资格证》实际上就是收钱后,给你发证!我当时从兰州去了南京,白白花了一千多,他们表面上看似像面试,一轮一轮的面试,放新华人寿宣传片,如何如何好,还请了一个所谓片区经理,这个经理开始说自己是南京大学毕业,留校任教,又经朋友介绍来这儿的,这地方成就了他一生等等,后来就开始告诉你怎样骗人卖保险!
长沙网友:保险行业是一个正规的、在目前是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是不容置疑的,保险公司能够锻炼人也是肯定的。不过关键的是每个行业都要加强监管、加强行业自律。
网友亲历:保险公司招聘陷阱
一个应届毕业生的从业疑惑:做保险怎么如同传销
“我把这件事说出来,因为我决定离开这个行业了。当了解到这个行业的游戏规则的时候,我再也走不下去了。因为我知道走下去的每一步,都将是以良心为代价……”南京市应届毕业生刘涛(化名)讲述了他的就业经历,“大学生不适合做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求职经历--我的经验教训我所应聘的某某保险公司号称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的确,该公司的名字在老百姓当中应是耳熟能详的,并且可能都对其印象不错。该公司的招聘启事如下:招聘储备干部数名,大专以上学历,22周岁以上,男女不限,底薪1200元+提成,公司提供完善的培训机会。这样的待遇对于我一个刚刚毕业正急于找工作的人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诱惑。保险业务员:我骗了朋友公司骗了我我的第一笔保单业务来自我的父母,他们知道我成了一名寿险业务代理人后很支持我的工作,当我要求他们投保时,他们二话没说就投了钱。接着我就把目标盯向老同学、老朋友和老邻居等,凡是扯得上关系的我都会厚着脸皮去拉保单。第一个月我的业绩十分出色,不仅拿到了公司的300元底薪,而且还有佣金和津贴等等。警惕!保险公司招聘陷阱(我的亲身经历)在应聘人前来则通过“现身说法”来鼓动加入(好像传销的做法)告诉你他/她自己原来在什么行业,每月赚多少做了保险每月赚多少(意思是让你以他为参照)或者是分析学者的研究说“保险销售”(注意名称又变了)人员是未来与“科学家”“私营业主”等并列的富人人群并告诉你“保险销售”是普通人唯一的选择(告诉你这辈子要发,就只有做保险)再者会向你提问为什么一些人和你年纪差不多的人进出高级写字楼穿名牌,开跑车,吃着大餐过的逍遥快活,而你没有这些(对呀!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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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保险行业的人员结构
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从中国目前保险市场情况分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大保险公司已经占有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96%。而其中,国有独资的人保、中国人寿则几乎占去保险市场份额的70%。中国人寿占去了寿险市场份额的77%,人保占去了产险市场的78%。而机动车险市场中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就占82%。这就是说,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这种以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特别是以少数几家保险公司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的特点之一。
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按照保险业发展的规律,保费收入一般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5%。从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而论,年保费收入一般都占本国国内生产总值的8-10%左右,而我国1998年保费总收入约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在世界排名70位左右。按人均保费计算,仅为100元人民币,虽然较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的人均不到10元人民币已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仍在世界排名第80位左右。当然,我们要达到西方发达国家人均保费2000多美元的水平还有距离。因为,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经济还不发达,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但同时又说明在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过程中,中国居民的保险意识与投资意识还要有一个提高过程。
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从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基本上都设置在北京和中国沿海城市。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虽然在大陆已普遍设立,但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这种分布上的不均衡,对中国保险业的长期发展是不利的。尤其是外资公司与合资公司,虽然其数量已占大陆保险公司总数的56.7%,但它们100%分布在沿海与发达城市,又没有遍布的分支机构,所以其市场份额仅占0.69%。
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粗放式经营与销售方式单一,产品结构简单与供给不足,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是经营水平较低的显著特点。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和保险责任不足,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声。中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这都表明了当前中国保险经营水平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按照规定程序正式批准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仅9家、经纪公司3家。
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十几年来,我国重视直接保险市场的建设,忽略了对再保险市场的培育,导致国内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分保计划安排不当经常造成损失;同业间信任不足,再保险行为不规范,外币保险业务过份地依赖国外再保险市场。与此同时,我国对保险监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监管机关建设和监管力度与保险业的发展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对于关系到保险行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再保险安排等重要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至于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还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
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10年之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市场体系架构来看,原保险市场较大,再保险市场很小;市场发展很快,监督和法规发展较慢,保险中介混乱,违规代理严重,权力运作、官方管制使各保险主体在市场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自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经营业务专业化。就专业经营水平而言,尤其是同国际上专业化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专业经营水平还很低,发达国家在产险与寿险领域内都有专门的公司,如专营火灾险的公司、专营健康险公司、专营机动车险的公司、专营农业险的公司等等。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市场竞争有序化。近几年,中国保险市场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化竞争状况,其结果既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搞乱了保险市场秩序,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最近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提出了加强保险监管的一套完整工作思路,这就是:加强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保险业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完善保险法规和完善保险机构体系与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保险监管,防范与化解经营风险。
保险产品品格化。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会更加深入人心,企业与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险意识的同时,对保险的选择意识也不断增强,投保需求呈多样化和专门化趋势。它们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慎重选择。在这种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而保险产品价格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也将实行市场化。可以预见,名牌产品+合理价格+特色服务将是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刹手锏。
保险制度创新化。从目前的状况看,我国的保险创新尽管有所发展,但还很落后,积极开展保险创新,既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是推动我国保险业变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一方面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营风险管理和技术创新实现集约化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在国内资本市场逐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逐步放宽的基础上,将大量的准备金所形成的巨额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渠道投资房地产、股票、各种债券,实现投资多元,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在加快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接受外资保险公司资本投入的同时,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或者购买外国保险公司的股份,甚至收购一些外国的保险企业。在险种开拓上,积极发展核能、卫星发射、石油开发等高科技险种,在业务经营上,通过再保险分入分出或国内外公司相互代理等形式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发展壮大。
保险行业的发展空间很大!是成长率最快的一个行业之一,特别是现在的市场!
对于财险,国内的企业,制造业和商业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保险的需求,建筑险、汽车险、公共责任险、航空、货物运输险、产品质量与责任险等等,市场容量越来越大了,但是初期还是要有一定的关系。
寿险呢,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竞争比较大,主要是商业模式方面要创新,机会还是有的。
建议你两者并重,一个人业务为主,做大了再请助理协助处理日常的服务(跟单、理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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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我国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是什么
是保险代理人制度。保险代理人在整个保险行业的食物链中,处于行业的最底层。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代理关系:你不是我的员工,所以我可以不给你工资,社保、展业费用,不承担雇主的任何义务。但是你必须接受我的管理,所以你必须接受考勤、培训、管理和考核。如果不高兴,我可以随时开除你(当然我的说法会很文雅,不是开除而是解除代理关系)。
㈣ 中意人寿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保监会的报名费是60元,中意的培训时不要钱的,课程10天。书本有保险基础和保险法,前者38元,后者4元,一共42,要自己买的,你可以找自己的经理,一般书都是经理给到。
㈤ 保险代理人组织架构
对个人保险代理人组织形式的研究期刊门户-中国期刊网2009-12-10来源:《企业技术开发》2009年第9期供稿文/邱玉梅[导读]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起步比较晚,初期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发展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邱玉梅(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南昌330013)
作者简介:邱玉梅,女,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保险。
摘要: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比较晚,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在法律和制度上都还存在不足,2009年新《保险法》的修订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代理人的管理,但仍存在问题。本文针对个人保险代理人组织形式的缺失,提出创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合作社,并对合作社的创立方式和内部组织结构做出了详细的阐述,合作社的建立有利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监管,同时提高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福利水平,有利于整个保险中介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组织缺失;合作社;共同基金
1以保险代理人为主导的保险中介发展现状及监管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起步比较晚,初期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发展。直至1996年,我国保险业引进美国友邦保险个人营销制度后,中国保险中介才开始真正起步。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营销员2560532人。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720.02亿元,同比增长19.88%。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8043.50亿元,同比增长38.84%,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1%。
我国2009年修订的新《保险法》将个人保险代理人写进了保险中介机构的行列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同时,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新《保险法》并没有要求个人保险代理人领取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规定,仅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资格证书。
2个人保险代理人组织形式的缺失
我国新《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第十百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一般为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并非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不享受公司的医保、社保等福利,这些因素导致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短视行为,如未正确引导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向投保人解释说明保单的除外责任等,这些行为直接引发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间的纠纷。
从宏观角度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短视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根源在于约束力的薄弱,在整个保险市场中,只靠一根委托代理关系的细绳束缚着数以万计的个人保险代理人,可以说个人保险代理人几乎是无组织无纪律无约束的。
3创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合作社
3.1建立方式
该合作社初始资金应由财政资金单独构成,并注册成为法人资格,建立一个共同基金,成立基金理事会,该理事会成员应由保监局代表、财政部代表及个人保险代理人代表组成,下设投资、会计、法律等部。在我国境内取得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并从事个人保险代理的代理人以会员的形式加入。
3.2基金理事会的职责
①管理共同基金,制定基金的投资经营策略并组织实施。②选择并委托基金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对共同基金资产进行投资运作和托管,对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检查;在规定范围内对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③负责该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起草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会员公布基金的资产、收益、现金流等财务情况。④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
3.3共同基金的来源
共同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
①初始资金;②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佣金;③保险公司的补充资金;④投资收益。
其中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是指代理人每次业务佣金的一定比例注入共同基金,该比例应比我国社保基金的个人缴纳比例高些,10%左右;但我国税法对于代理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的,税率分20%、30%、40%三个累进标准,相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是比较高的,税务部门对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的佣金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减轻这群人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的补充资金是指保险公司按个人代理人一定的佣金比例向基金补充的资金,该比例应比我国社保基金的企业缴纳的比例低,10%左右。
3.4共同基金的结构
共同基金应分成两个账户,个人账户和共同账户。
①个人账户分为普通账户和理赔账户,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情况下的投资和教育支出,但对该账户有最低限额限制,只有超过该限额的储蓄才可以用于其他用途。理赔账户则用于支付代理过程中因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赔付。
②共同账户的资金主要是保险公司的保险补充资金,代理人的税收优惠额和投资收益。该账户用于养老和医疗。会员缴费年限超过15年,退休之后就可从个人账户和共同账户中领取养老金,从共同账户领取的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这部分就越多。
3.5共同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同时应规定各投资渠道的比例,规定如下:
①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在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高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总额的50%。②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③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④委托单个基金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产,不得超过年度基金委托资产总值的20%
4合作社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市场的规范作用
①遏制了《保险法》中未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做出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规定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共同基金个人账户中的理赔账户用来弥补代理过程中因代理人过错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做出赔付后,可根据代理人的责任程度向代理人追偿,合作社作为中间人应公平、公正的相互协调。代理人为了减少该账户的支出,在代理过程中将尽量减少自己的失误,维护投保人的知情权,让代理人、投保人、保险公司三方达到三赢,利于保险市场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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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请问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知识型保险营销员(广州)主要工作是什麽
请问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知识型保险营销员(广州)主要工作是什麽?
看得出你所应聘的属于销售相关工作。不管你在哪家保险公司做都基本是一样的,关键就是自己的业绩情况以及团队发展决定自己的出路。
就像大家所认为的那样,保险的确不好做,就是因为不好做所以市场空间就大。而且现在保险公司真的缺乏相关人才,我的意思何不去偿试一下,因为在保险行业里面说过这么一句话“保险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也许经过保险行业的磨练,你肯定会有收获的,以后也会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值钱。你说呢?
另外,保险业务完全在于自己,关键是不是在用心工作即自己的态度决定,这跟自己的性格呀,资源呀,都是没有太大关系。
在这里,我知道在保险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保险公司的底薪,销售行业毕竟与自己的业绩挂沟的,没有业绩,不用说2000,5000的底薪,甚至更高,都是不存在的。
㈦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营销员有什么区别执业证书和展业证有什么区别 ...
展开全部
都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人的资格后才能上岗。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叫保险营销员,所持有的是展业证!
保险代理机构的业务员叫保险代理人,所持有的是执业证书!
公司和代理人之间都会签定委托代理合同,所谓代理人就是给保险公司的产品做代理一样去销售。代理人就相当与代理商一样。佣金和手续费用应该是一样的。
㈧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指公司的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它是为了达到最有效的经营管理的目的,规定各个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职责以及不同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均是通过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的。
保险代理公司组织结构的确定取决于保险代理业务的特点和科学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如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需求的发展趋势、费率条款逐步市场化等,以及自身经营策略的转变,如经营方式的调整、企业文化建设、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风险和费用的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保险代理公司在经营中要寻找适合自我发展道路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对现有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我国保险代理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保险代理公司为例,其通常的组织结构为:
(1)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它是公司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权力机构,有决定公司—切重大事项的权力。因此,它不是与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列的组织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机构。
(3)监事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至两名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设三名以上监事,并在其中选择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丁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
(5)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责。
(6)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保险代理公司各部门的设立和划分,可依据职能、产品、客户、服务和地区等因素。例如,按职能划分,可设立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按代理的产品划分,可设立机动千辆险部、企财险部、水险部、人险部等。
保险代理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图所示。
㈨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销售顾问及团队主管(文职类)是做些什么工作
我顶二楼一个!看起来你做得很不顺,不过还是对自己的公司很有信心!
强烈鄙视一楼,看上去是个内行人,不知你有没有去卖过保险,如果你自己做过业务还说这种话,我将更鄙视你!
我现在也不在这个行业做了,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行业,就像三楼说的,对提升个人能力是很有帮助的。
我做了十年人寿保险,十年前我只是一个商场的营业员,在保险公司从业务员做起,没人脉,没关系,个性还比较内向。像二楼说的那样,做得很苦,但我相信公司和行业都是好的。十年后我不做保险了,因为做保险给我的历练,有更多的人能赏识我了。而我以前的同事,好些还在那个商场做营业员,拿着很低的工资,天天怨天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