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退掉太平洋的吉祥宝c两全保险及附加险
你都交清了还退保,看来真是不认可保险。那当然为什么买呢?
不是条款无耻,是你买保险的时候存在问题,没有了解清楚保险产品,回访电话是谁接的。
现在退保肯定是有损失的,只能退出现金价值来,你可以看看你保单里现金价值表的内容,那几年就是你可以退出来的钱,或者直接给太平洋的全国客服打电话都可以查出能退多少钱。除非你有证据能证明你买的保险是被销售误导,被代签字等等违规销售才可以全额退出本金来。
至于你说的所谓的太平洋的客服,首先肯定不是太平洋的客服,他们是利用当时的销售误导等手段给你退保。退出来肯定是要和你收手续费的。但是你自己就没有保障了,考虑清楚,保险本身还是挺有意义的
Ⅱ 太平洋吉祥宝c两全组合保障计划保险
平安保险,考虑吗,?
Ⅲ 太平洋“吉利宝c两全保险“是什么险种
意外险
吉利宝c两全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有15 年、20 年、30 年和至被保险人70 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 时四种,由客户与保险公司在投保时约定其中一种。保险期间为15
年、20 年或30 年的,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 周岁为限。保险期间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满期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按本合同及“附加吉利宝C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10%。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
①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②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的,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两者中金额较大者+按“附加吉利宝C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18
周岁的,身故保险金=按本合同及“附加吉利宝C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110%
(3)太平洋保险吉祥宝c两全保险的条款扩展阅读
买保险注意事项:
1、不要盲目听取别人的意见
一般初次选购保险的人大多是比较迷茫的,或许会听取下别人的意见,但如果推荐给用户的人不是专业人士,请不要随意的采纳。每个人有自己不同的需求,就是因为不同的需求才会衍生出不同的保险产品,不能因为别人的推荐就忽略了本身的需要。
2、要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保险基本都会找个保险代理人为自己介绍产品和搭配产品,但有些保险代理人为了促成成交可能会隐瞒一些事实,或者用户没问他们就不提。所以,在购买保险之前,可以找多家保险代理人咨询和了解、对比,这样才能买到比较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3、看清楚合同条款
(1)购买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在与保险人沟通时,最好让代理人发一份产品介绍和产品合同的电子档,保险合同都是保险公司拟定好的,保险代理人是无权更改的。
(2)在购买前阅读好合同后,对不懂的地方自行补课。不要等到签约的那天,草草签上姓名。一定要主动问代理人拿,最好再详细核对一下内容。
4、千万不要隐瞒实情
有些客户因为某些原因可能会导致保费增长或保险公司拒保,随后保险代理人会与客户串通故意隐瞒实情。虽然购买时没什么问题,但后期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查出真相,随之而来的就是合同失效,用户之前所缴纳的保险费也浪费,可能还要背一个骗保的“罪名”。
Ⅳ 太平洋保险公司官方网站 吉利宝C两全保险的祥细内容
吉利宝C是太平洋电话销售的一款意外险,不保医疗疾病。投保年龄出生90天至50周岁,分别是交10年,15年,20年三个档,保障可以享受到70周岁。70岁钱返还还有10%的固定收益。
Ⅳ 吉祥宝c两全保险保费
太平洋吉祥宝D两全保险的保费:太平洋吉祥宝D两全保险的保费是不固定的,因为是根据年龄,性别,保险时间不同,保费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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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太平洋吉祥宝c条款,保障是什么有重疾吗
太平洋吉祥宝c是长期意外险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保额说明
航空意外身故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 若未满18周岁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 额。
满期生存保险金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 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20%。
(6)太平洋保险吉祥宝c两全保险的条款扩展阅读:
“吉祥宝 C 意外伤害保险”因被保险人就任一类意外伤害一次或累
计获得的残疾保险金达到该类意外伤害对应的保险金额而终止的,“身故保险
金”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障范围
航空意外身故 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 若未满18周岁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身故保险金=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 额。
满期生存保险金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您根据合同约定已 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20%。
参考资料来源:太平洋保险-吉祥宝C两全保险
Ⅶ 太平洋吉利宝c两全保险
1、 投保范围:出生满30天 - 55周岁。
2、 交费期间:5、10、15、20年交清。
3、 交费方式:可选择月交、季交、年交。
4、 保险期间:15年(10年交清)、20年(15年交清)、30年(20年交清)、保至70周岁(5年交清、10年交清)。
特色:
1、大灾高保障,防护再升级
“吉利宝C”产品,保障内容不仅涵盖一般意外事故,更添加了对六种重大自然灾害的意外风险的防护,提供三倍的高额保障,意外防护更加全面。
2、意外覆盖广,出行更无忧
“吉利宝C”是一款专门针对意外伤害风险的保障计划,保险责任涵盖了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烧伤等风险,其中,对于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和自驾出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提供两倍的高额保障;对于乘坐民航班机和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提供三倍的高额保障。“吉利宝C”可充分满足对意外风险的防范需求,为您和您家人的幸福生活增添更多保障。
3、还本百分百,收益固定有
与传统的消费型保险不同,“吉利宝C”属于还本型意外保障计划,本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时依条款给付一笔相当于全部所交保费110% 数额的保险金,为您未来的生活提供更多的财务保障。
4、投保范围广,保障方式多
“吉利宝C”可以为出生满30天的婴儿投保,也可以为年满55周岁的成年人投保,投保范围更加广泛。“吉利宝C”保险期间为15年(10年交清)、20年(15年交清)、30年(20年交清)、保障至70周岁(5年交清、10年交清)四种。这样的设计确保了您在合适的人生阶段,也就是您认为最具有交费能力的阶段,为自己的未来构筑长期意外风险保障。同时利用“吉利宝C”的“还本增值”功能,还能给自己的养老做好一定的财务储备。本产品组合同时提供年交、季交和月交三种交费方式,可使您的资金安排更自由。
5、电话来投保,保单送到手
“吉利宝C”可直接通过电话投保,只需符合职业条件即可申请,且无需任何体检手续,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筑起意外伤害风险的防火墙。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障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期满时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身故,按主险已交全部保费与主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其他意外或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险已交全部保费与主险保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加上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年满18周岁,因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加上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因非意外导致身故,按主附险已交全部保费的110%给付。
3、残疾和烧伤保障
若因意外导致的残疾和烧伤,则按对应的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详细产品内容以本公司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为自己购买3份吉利宝C还本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月交保费630元。
保障利益:
1、生存保障
若金先生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返还金先生所交全部保费(113400元)的110%,即124740元。
2、身故保障
非意外身故: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将返还所交保费的110%,即124740元。
意外身故:若因因意外导致身故,本公司将返还所交保费的110%,即124740元;同时按附加险给付意外保险金。
3、若金先生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本公司将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及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最高可达90万元。
Ⅷ 太平洋吉祥宝C两全保险附加吉祥宝C意外伤害保险15年的每个月交524我已交了半年了退保时怎样算
直接:投保年龄:18-55周岁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缴清,有年交、季交或月交三种方式供选择保险期间: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周岁为限保险责任:本保障计划由《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与《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组成,所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55周岁。吉利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生存给付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已支付的期数。2、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身故,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费已支付的期数。附加吉利宝意外伤害保险1、附加合同保障的意外伤害包括以下4类:A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自己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B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C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D类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遭受上述三类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2、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遭受约定的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本公司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2)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该项身体残疾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造成两项或两项以上残疾项目的,本公司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按较严重项目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不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同一肢残疾的,以较高的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为准:若后次残疾的给付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的给付金额较高,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残疾保险金。(3)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Ⅲ度烧伤的,本公司按附加合同所附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烧伤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烧伤保险金。3、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烧伤保险金(无论一项或数项之和)的给付总额累计以保险单所载的对应类别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就任一类意外伤害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类意外伤害对应的保险金额时,附加险合同终止。不清楚的可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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