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1、诚信合同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这是因为:保险所承保的是风险,风险的大小取决于保险标的的状况,对此,保险人一般并不了解,需要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人才能据以考虑是否承保以及采用何种保险费率。保险合同订立,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保险金,这就需要保险人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否则订立保险合同就失去了意义,诚实是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要求;信用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2、附合合同
附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订的,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订,另一方当事人只是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往往具有附合合同的性质,由于保险业的发展,各国保险业的交叉经营和协作,保险合同逐渐出现技术化定型和标准化的趋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条款由保险方事先拟定,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大多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出具的保险条款,而没有拟定或者充分磋商保险条款的自由。
3、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件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件,保险合同特别是财产保险合同具有射幸合同的特点,对于投保人而言,投保人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买到一个将来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在保险期间内如果发生保险标的的损失,那么,投保人(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获得的保险金额就远远超出其所支付的保险费;反之,如果不发生保险事故,则投保人只付保险费而无任何收入(人寿保险例外);相反,对于保险人而言,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它所赔偿的金额必然大于其所收取的保险费,若保险事故不发生,则只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而无赔付的义务。
Ⅱ 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保险合同的特征编辑
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
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
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必然履行给付义务,而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
附和合同
附和合同是指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先拟就,另一方当事人只是做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的一种合同。
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合同。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Ⅲ 保险合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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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射幸合同?
当特定条件发生的时候才会执行合同约定责任。
不是肯定会执行的合同。
明白了哦
Ⅳ 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2、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据保险合同享有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补偿损失的权利,投保人则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承担约定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或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义务。3、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可以采用保险协议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订立。4、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备或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时才履行;而合同约定的事件是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不确定事件。5、保险合同是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都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险合同较一般合同对当事人的诚实信用的要求更为严格,故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Ⅳ 以下哪些是保险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的特性
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有其特殊性。具体的特点是: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
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保险合同则不然,其内容的产生体现了一种附合性合同的特征。所谓附合性是指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保险人单方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提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改变。
对于那些可依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商讨的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充分协商,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使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依然可以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但保险合同的这种约定性往往不过多涉及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在大量的简易保险合同中,可约定的内容相当有限。因此,保险合同的约定性是辅助的。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国际惯例,它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易于保存。
(四)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五)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
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可以说,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六)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七)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不以保险费或其他实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
Ⅵ 关于信用保险合同的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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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
信用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①合同的公益性;②主体的特殊性;③承保危险的无规律性。B项为保证保险合同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