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理财规划有哪些基本原则
一、4321原则
所谓4321,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家庭的收入分成4份,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把这些钱分别用于投资、基要生活开销、机动备用金以及保险和储蓄。
这种划分理论比较像一个理财金字塔,其中,投资的部分由风险投资和稳妥投资合并而成。
二、80法则
80法则是理财投资中常常会提到的一个法则,意思就是放在高风险投资产品上的资产比例不要超过80减去你的年龄。
比如说你今年30岁,包括存款在内的现金资产有20万,按照80法则,你放在高风险投资上的资产不可以超过50%,也就是10万。
而到了50岁,你的现金资产有200万,那么也只能放30%,也就是最多可放60万在高风险投资上。
80法则的目的很明显,其实就是强调了年龄和风险投资之间的关系——年龄越大,就越要减少高风险项目的投资比例,从对收益的追求转向对本金的保障。
三、双十定律
双十定律的规划对象主要是保险。
所谓双十,就是指保险额度应该为10年的家庭年收入,而保费的支出应该为家庭年收入的10%。
打个比方,你目前的家庭年收入是10万,那么购买的意外、医疗、财产等保险的总保额应该在100万左右,而保费不能超过1万。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用最少的钱去获得足够多的保障。
(1)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扩展阅读
1、必要的资产流动性。老百姓持有现金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开支,预防突发事件和投机性需要。
家庭生活中,应通过现金规划,用手头现金满足短期需求,预期的现金支出则通过各种储蓄、活短期投资工具来满足。
2、合理的消费支出。个人理财的首要目的是使财务状况稳健合理。实际生活中,学会省钱有时比寻求高投资收益更容易达到理财目标。通过消费支出规划,使个人消费支出合理,使家庭收支结构大体平衡。家庭负债率不能超过25%—30%。
3、实现教育期望。随着人们教育需求的逐渐增长,教育在家庭开支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家庭需要及早对教育费用进行规划,确保将来有能力合理支付自身及子女的教育费用,充分达到个人(家庭)的教育期望。
4、完备的风险保障。人的一生中,风险无处不在,应通过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将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更好地规避风险,保障生活。专业人士建议大家关注消费型保险。
5、合理的纳税安排。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但纳税人往往希望将自己的税负减到最小。为达到这一目标,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优惠和差别待遇,适当减少或延缓税费支出。
6、积累财富。个人财富的增加有可能通过“省钱”来实现,但财富的绝对增加则要通过收入的增加来实现。薪金类收入有限,投资则具有主动争取更高收益的特质,个人财富的快速积累主要靠投资实现。
根据理财目标、个人可投资额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可以确定有效的投资方案,使投资带给个人或家庭的收入越来越多,并逐步成为个人或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最终达到财务自由的层次。
7、安享晚年。人到老年,获得收入的能力有所下降,所以有必要在青壮年时期进行财务规划,以便到了晚年可以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老有所乐”的有尊严、能自立的老年生活。
8、合理的财产分配与传承。
财产分配与传承是个人理财规划中不可回避的部分,要尽量减少财产分配与传承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以满足家庭成员在家庭发展的不同阶段产生的各种需要。
要选择遗产管理工具和制定遗产分配方案,确保在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时能够实现家庭财产的世代相传。
Ⅱ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销售理财产品须明示风险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万无一失。银监会于2011年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了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必须明示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这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规定:在风险的揭示方面,《办法》要求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要制作理财产品的专业风险揭示书,特别强调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内容。比如理财产品的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等信息。而且还要求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此外,还有专门的客户权益须知单页等内容的规定,目的就是要投资者明确知道自己投资的产品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风险有多大;另外,还提出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相关规定,被业内认为是这个《办法》的最大亮点。
Ⅲ 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比较匹配的银行
投资主要关注风险性和收益性以及流动性,按照你的描述风险应该是比较低的,再有就是看收益能否达到你的要求,流动性能否满足你的要求了。
Ⅳ 理财三性原则
1.安全性,也就是风险性
“第一,保住本金;第二,保住本金;第三,时刻牢记前两条。”由此可见,巴菲特有多重视安全性。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安全性是我们在投资时首先要考虑的。这个投资项目有什么风险?本金会不会亏损?我能接受多大的亏损?合作对象靠不靠谱?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在投资之前,都需要先考虑。
对于投资来说,真正危险的并不是风险本身,而是不知道风险在哪,不知道风险何时会出现。
如果我们只看到投资的收益而忽略风险的话,很可能就会被所谓的高收益所迷惑,而让自己的本金受到损失,甚至有去无回。
当然,我们也不用过于畏惧风险而束手束脚,不敢投资。
比如很多人因为不懂投资,害怕承担风险,而把自己大部分的资金都存放在银行储蓄,或者只投低风险的项目,表面上看是守住了本金,但其实收益率跑不过通货膨胀,实际资产在贬值缩水。
不同的投资者对风险偏好是不同的,对风险的敏感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做投资决策时,一定要挑选与自己风险偏好相匹配的产品。
2.收益性,也就是增值性
一般来说,收益性是大家在投资理财时最关注的问题——这个投资能给我带来多少回报?投资收益率有多少?对我来说收益偏低、适中还是偏高了?在考虑这收益性问题时,很多人会进入误区。
这个误区是大家都爱追求收益的最大化,这其实是不对的。
在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势必要牺牲资产的安全性,因为高收益的投资,一定是高风险的,但高风险的产品不一定适合每个人,所以我们追求的应该是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所匹配的收益率,是符合我们实际理财目标的收益率。
3.流动性,也就是变现性
投资理财的目的,就是在我们需要的时候,有足够的钱可以用。所以在做任何投资时,都需要考虑流动性,也就是变现的可能性。
我们需要考虑两个层面的因素,也就是资产变现的金额大小和时间快慢,这两个因素需要综合考量,再挑选与自己理财目标更匹配的理财产品。
Ⅳ 你知道个人理财的两个基本原则吗
理财业务,顾名思义即代投资者打理资产,是通过一系列财务规划的程序,将个人不同形式的财富,予以科学管理的过程。为方便大家理解,我们在此把个人理财限定为由商业银行独立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是产品的单一发行主体,对产品进行全过程管理。而把银行代理销售的基金、保险(放心保)等归集到银行为个人提供的其他特别金融服务。
银行人个理财的两个基本理念是保值增值需求以及收益风险匹配原则。
银行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从风险属性来看,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现金管理类、债券类、信托类固定收益、资本市场类、代客境外理财类、结构性产品类六大类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多为货币、债券和银行间市场及票据等低风险领域,投资期限多以“天”计,能做到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赎回时资金按时到账,方便程度堪比活期存款。
债券类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高信用等级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期限结构固定,投资风险较低的产品。
信托类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指银行作为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客户资金,然后将资金投资于信托投资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负责信托的管理和运作,银行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信托投资公司按照信托计划的约定向银行支付本金和收益,银行再向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产品。
资本市场类理财产品:投向主要是沪、深股市上交易的品种,或与沪、深股市交易品种性质类似的投资工具,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交易所债券等。
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指银行代投资者将可以投资的人民币或美元交给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到境外的资本市场获取全球市场收益的产品。投资方向较广,利率、汇率和股票价格等因素的波动,将对该类产品的投资收益产生直接影响。
结构性理财产品:指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掉期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一种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购买流程:
(一)摆正理财心态,合理进行理财规划。(二)在客户经理指导下,进行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三)结合个人风险承受能力及产品的风险属性,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四)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特点以及风险属性。(五)填写产品适合度评估。(六)抄录风险提示,并签字确认购买。(七)完成转账等操作后,购买完成。
Ⅵ 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原则是什么
投资学的一个基本指导理念即是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对一个理性的投资者而言,所谓风险与收益的最优匹配,即是在一定风险下追求更高的收益;或是在一定收益下追求更低的风险。对风险与收益的量化以及对投资者风险偏好的分类,是构建资产组合时首先要解决的一个基础问题
Ⅶ 人民币理财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要遵循什么原则
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Ⅷ 理财产品风险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
1、R1级(谨慎型)
该级别理财产品一般由银行保证本金的完全偿付,产品收益随投资表现变动,且较少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的影响。产品主要投资于高信用等级债券、货币市场等低风险金融产品。
2、R2级(稳健型)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但本金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浮动相对可控。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承担高信用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主要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严格控制股票、商品和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
3、R3级(平衡型)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有一定的本金风险,收益浮动且有一定波动。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主要承担中等以上信用主体的风险,如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除可投资于债券、同业存放等低波动性金融产品外,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结构性产品的本金保障比例在90%以上。
4、R4级(进取型)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较大,收益浮动且波动较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可承担较低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包括BBB级及以下债券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投资于股票、商品、外汇等高波动性金融产品的比例可超过30%。
5、R5级(激进型)
该级别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的偿付,本金风险极大,同时收益浮动且波动极大,投资较易受到市场波动和政策法规变化等风险因素影响。在信用风险维度上,产品可承担各等级信用主体的风险,在市场风险维度上,产品可完全投资于股票、外汇、商品等各类高波动性的金融产品,并可采用衍生交易、分层等杠杆放大的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Ⅸ 光大银行基金业务中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的匹配原则是什么
光大银行基金业务中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的匹配原则如下:
激进型客户:匹配所有等级基金产品;
进取型客户:匹配中高风险及以下级别的基金产品;
平衡型客户:匹配中风险等级及以下基金产品;
稳健型客户:匹配中低风险等级及以下基金产品;
谨慎型客户:匹配低风险等级产品。
如果客户投资的基金产品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在提交购买(认购、申购)、定投(开通)、转换交易申请时,系统将自动作出提示。 客户可选择继续交易或终止交易,若客户选择继续交易,则光大银行系统在客户交易完成后将在基金业务表单中打印相应提升“您的风险等级与基金风险等级不匹配,自愿承担风险”,并交由客户确认,表单光大银行与客户各留存一份。
Ⅹ 如何规范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行为
销售理财产品须明示风险;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万无一失。银监会于2011年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了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必须明示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这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规定:在风险的揭示方面,《办法》要求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要制作理财产品的专业风险揭示书,特别强调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内容。比如理财产品的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等信息。而且还要求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
此外,还有专门的客户权益须知单页等内容的规定,目的就是要投资者明确知道自己投资的产品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风险有多大;另外,还提出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相关规定,被业内认为是这个《办法》的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