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在太平洋保险公可保了22年的老来福如今6o岁了可以拿福利了吗
咨询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服。
② 中国太平洋保险老来福养老险B款(99.6)能拿回多少自己所交的所有保险金额!
照你给的这个情况分析,我简单解释下
一、如果在55岁之前身故,那么赔偿保额
二、如果健康活到55岁,那么一次性给付生存金28450
这里我还注意到,这份保险是终身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55岁给付满期金后,还继续享有保障?这个具体你还是要看你的保险责任,在你保单上有的,你看下保险责任那一项就可以了。
③ 请问我已交满太平洋保险公司的老来福寿险。下一部给怎么办
下一步就可以领钱啦,你要到太平洋保险去办理,看你是每月领还是一次性领。
④ 太平洋保险东方红老来福怎么样
不怎么样
⑤ 听说2015年就不能买太平洋保险的老来福了是真的么
您好!我是中国太平洋保险河南分公司的王亚端。是的,老来福在本月28*号停办。这是公司刚刚发的通知: 特别提醒:《东方红•少年智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东方红•老来福年金保险(分红型)(B款)》2个产品自2015年3月1日起停办。27号及28号为最后两天仍然可以销售,如果销售这两个产品务必在28号晚上12点之前完成录单并提交核保。另外28日录单并提交核保的业务业绩计算到3月份。 需要,可咨询电话/微信。希望能够帮助您。
⑥ 老来福(98)终身寿险到底保些什么
您好,这是太平洋的经典险种,现在没有了。它的 保险责任我查了:
一、养老金给付:您女儿55岁时开始领,三种领法:
A款 每年按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金,直至身故,本合同终止;
B款 一次性给付养老金,本合同终止;
C款 每年14.8%(女)给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养老金领取方式在投保时选定,女性50周岁以前可变更一次,此后不再办理变更。
二、意外伤害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给付: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额的两倍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选定A款投保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意外伤害残疾给付: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按中国人民银行《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均分别给付保险金,但每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以上身故给付和残疾给付互不冲减,但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致残疾后,180天内又因同一原因身故,则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中必须扣减已支付的本次意外伤害残疾给付。
三、疾病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后2年内(C款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10%及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养老金领取方式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选定A款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2、选定B款、C款者,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因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全数予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四、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一)本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经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确诊被保险人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7种重大疾病,并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额为6个月后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
(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的申请以一次为限。被保险人全部有效保险合同中,此项给付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不办理退保;
(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本合同的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按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与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减少;
(四)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如申领养老金,须一次退还已领取的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若被保险人无法退还,可以养老金冲抵。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退还后,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恢复至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前的标准。
五、保险费豁免:分期缴付保险费的,在缴付保险费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全残,从下一个缴费日起可申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⑦ 中国太平洋保险老来福养老寿险b款重大疾病
太平洋的金佑人生,同业中保障最全面的重疾险!60种大病,12类轻疾!保费可豁免,保额可增长!
⑧ 太平洋保险里面的老来福怎么样
您好,老来福这款产品怎么样不能笼统评价,每款保险都有他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并不是适合所有人的,建议你还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年龄,职业,性别等)到保险公司再结合具体的险种对比询问,买到适合的保险才是好的保险,祝好
⑨ 1996年太平洋保险老来福
1996年太平洋保险老来福
这就是老合同,你提及的领取利益就是合同条款一部分。
而对于份数,肯定是你所交的全部即5份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