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定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费和护理费由谁负责单位还是公屏上保险!什么标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每天2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或者省直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到本设区的市以外的地区就医途中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前款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的支付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社发〔2011〕4号
四、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省本级统筹地区暂按以下标准执行,各统筹地区可参照执行。
(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
统筹地区以内:20元/天/人;
统筹地区以外:35元/天/人;
(二)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补贴:15元/天/人;
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
火车:硬座(头等席以下)实报实销。其中,乘卧铺须报统筹
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
飞机: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后实报实销;
(三)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 ;
省内:80元/天/人;
省外:150元/天/人。
㈡ 山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县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印发〈惠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惠政发[2000]9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暂行办法》第五条统筹项目:事业单位及机关单位中执行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统筹项目包括:职务工资、按比例计发的津贴、职务补贴、地方福利补贴、福利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提高10%的工资部分和教、护龄津贴;事业单位执行工人工资标准的统筹项目包括:等级工资、按比例计发的津贴、岗位补贴、地方福利补贴和福利费;机关单位中执行工人工资标准的统筹项目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岗位补贴及地方福利补贴、福利费;各类见习人员按见习工资及各类补贴计算。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到元。二、自《暂行办法》实施之月起,统筹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统一缴纳比例。原合同制工人、聘用制干部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改按新规定执行。三、养老保险费列支渠道。机关和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由财政列入预算,记入“其他费用”;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由财政和单位分别从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税前列支,分别列入“其他费用”和“营业外支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单位资金中税前列支,记入“营业外支出”。按县府要求各单位统筹运行前预交二个月保险费作为周转金。其具体操作程序为:各单位从2001年1月份起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自3月份起社保机构开始拨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四、缴费单位自《暂行办法》施行之月开始15日内,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持人事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今后,于每月的10日前填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申报结算表》,进行缴费申报,经审核后,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费。五、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统筹范围包括: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和按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②按规定增发的离退休金和退职生活费;③粮油价格补贴、副食价格补贴、肉食补贴及生活补贴、特需生活补助费、乘车费、地方福利补贴、原职务(岗位)补贴、福利费;④离休人员护理费、加发的1-2个月工资;⑤离退休(退职)人员去世后支付的丧葬费。未列入统筹的支付项目仍由原列支渠道解决。六、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后,离退休、退职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各缴费单位每月10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将《离退休、退职人员费用明细表》、《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减表》报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划拨养老金。七、机关和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收缴与支付,按照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后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离退休费计发基数中津贴的比例,按鲁人薪[1994]4号文件规定执行。八、单位原固定职工统筹前的工作年限,视为缴费年限。九、单位撤消、合并、分立时,其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由新接受单位负责管理,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养老金;没有新接受单位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新建单位自成立起凭有关批件,30日内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按地区行署滨行发[2000]192号文件精神,直接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现执行行政工资标准的部分企业主管部门,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十、专业军官、复退军人自地方起薪之月起、新录用工作人员自被录用之月起,均按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经批准带薪上学、出国进修人员,仍按规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停薪学习的,由单位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予已保留,与再工作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工作人员应征入伍后,不再缴纳养老保险费;复员退伍军人其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工作人员辞职、终止或被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辞退、除名、开除者,所缴纳养老保险费予以保留,与再工作后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合并计算。工作人员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自然停保,劳教或服刑期满继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十一、在国家出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前,离退休、退职人员的离退休、退职费计发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十二、合同制工人(含被聘用为干部的)退休,按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发养老金。应缴纳而未缴纳的应限期补缴。2001年3月31日前补缴的,按原标准加利息计算;2001年4月1日后补缴的按新标准加利息计算,补缴日期截止到2001年6月30日。不缴费的年限不作为计发养老金的年限。十三、工作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病因残申请提前退休的,须经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鉴定,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方可办理退休手续的。经批准退休后,单位应将其本人的退休审批表、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材料一并报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后,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支付退休金。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留任的,单位和个人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十四、工作人员跨统筹区域调动时,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调入、调出人员保险费只转个人缴纳部分。由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区调入的,从《暂行办法》实施之月起补缴个人缴纳部分;调往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地区的,个人缴费部分退还给本人。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基金。十五、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直接拨付到所在的单位,由单位负责发放。十六、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因工或因病死亡,个人缴纳的本金退还给法定继承人。其丧葬费、抚恤费由原单位支付。十七、机关和全额、差额事业单位,除财政负担部分外的应由单位负担部分,连同个人缴纳部分按时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十八、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人员,实行帐、表、册、卡等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金情况,作为今后计发离退休金的依据。十九、缴费单位每年应公布一次缴费情况,缴费人对违反规定者应予举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按时缴纳,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处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㈢ 什么是长护险
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目前,全球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形式。
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标准:
1、职工医保人员,按照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1%的比例,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季调剂资金作为长护险筹资。
2、居民医保人员,根据其人数、按照略低于第一类人员的人均筹资水平,从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中按季调剂资金作为长护险筹资。具体筹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商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3)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扩展阅读:
各保险公司不一样,一般有以下内容:
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
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
5、老年疾病保险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㈣ 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细则 试行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有了这个,我们心里就踏实了。”家住成都蒲江县的97岁黄开仁老人高兴地对记者说。老人口里的“这个”是成都市已试行一年的长期照护保险。
㈤ 长期护理保险应该怎么做
抓培训,提升素质。举办经办人员和社区劳动保障专干培训班,加强护理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㈥ 长期护理保险怎么买
找试点城市的医保局公布的定点机构去买,试点期间不收取费用。
觉得查找麻烦的话可以护理易在线申请。
㈦ 长护险是什么去哪里申请有什么要求吗
1、所谓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2、截至2019年6月底,青岛等15个首批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两个重点联系省的参保人数达8854万人,42.6万人享受待遇,具体申请地点需要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
长期护理险的申请要求:
(1)日常活动能力失败。包括:起床和睡觉,或起居活动、穿衣和脱衣等;
(2)医学上的必要性与住院治疗。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住进护理院时与住进医院一样,要有医学上的必要性。
(3)认知能力障碍。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被诊断为在某方面有认知能力障碍,就认为需要长期护理。
(7)护理保险实施办法扩展阅读:
各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不一,一般有以下内容:
1、长期护理保险金。由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丧失生活能力。
2、癌症保险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初次发生特定的癌症。
3、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
4、老年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60岁后按规定领取。
5、老年疾病保险金。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
㈧ 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险要来了,以后养老能靠它吗
我们先来看看一位同事的真实经历:
同事的奶奶快 80 岁了,腿脚不便,摔了一跤后就瘫痪了,在床上一躺就是两年,吃喝拉撒全靠旁人。
期间为照顾老人家,同事的母亲辞职在家照料。房贷车贷全靠父亲一人,那两年的生活过得非常艰难。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他们无法行走、穿衣、上下床,连排泄都要在床上解决。而我们头顶生活重担,无法一直照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长期护理险(简称“长护险”)应运而生。
长护险主要针对无法自主生活的失能老人,给他们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比如吃饭、穿衣、护理、换药等。
比如在上海,陈阿婆患有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在享受到护理险政策后,每周有 5 天,会有专人护理员上门服务,每次服务一个小时。
老人生活难以自理、家人奔波照料、经济负担加重,长护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样的窘境。
如果你是单位职工,或者是年满 18 岁的非在校学生,且交了深圳医保,都可以参保长护险。
比如小李今年 20 岁,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待业在家,有深圳二档医保,那小李可以购买长护险。
长护险让我们老有所依,这是一件大好事!那我们每个月要交多少钱呢?
它以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个月按照 0.1% 的比例缴纳。
以深圳 2019 年平均工资 10646 元测算:
职工:单位和个人各交 50%,约 5.3 元/月
退休人员、居民及其他人员:个人缴费,约 10.6 元/月
困难人群:由财政给予补助
总的来说,每个月扣的钱不多,但享受的待遇是非常实用的。
从条例上看,照护评定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累计参保年限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
目前《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我们可以先来了解下:
可以看到,根据不同的服务方式和评估等级,享受的照护时间和次数是不同的。失能老人的评估等级越高,照护时间越长。
另外,如果参保人发生了基本生活照料费用,比如:用餐、睡眠、排泄护理,每月按以下标准报销:
参保时间﹤3 年,报销定额标准的 70%
3 年 ≦ 参保时间﹤5 年,报销定额标准的 75%
参保时间 ≧ 5 年,报销定额标准的 80%
其中,定额标准和照护等级有关,2 级、3 级、4 级的定额标准分别为深圳 2019 年平均工资的 30%、40%、50%。
比如:老陈参加长护险有 3 年时间,照护等级为 2 级,那当月的生活照料费用最高能报销 :
10646 元 * 30% * 75% = 2395.35 元
除了生活照料,参保人还可享受医疗护理服务,比如康复训练,临终关怀,每人每月的医疗费用限额为 1000 元。
此外,备受关注的深圳养老床位紧缺问题,条例也有了明确规定:
每条街道至少一家养老机构
本市户籍特困老人 1 个月内可免费入住养老机构
本市户籍重度失能老人 3 个月内可入住
看完长护险的待遇,肯定有朋友会觉得:每天就上门一两个小时,根本起不了作用!
其实,恰恰是这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弥补了陪伴和护理的缺失。我们国家的长护险才刚起步,相信未来的保障也会越来越好。
更多保险知识,欢迎网络-深蓝
㈨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之医疗出回家护理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