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后有什么影响
影响如下:
1.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2.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那么一年能省多少钱呢?我们假设一个有500名员工的中型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那么一个月可以少缴8000×500×1.25%=50000元,一年就可以节省60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负担。
3.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将减少1.25个百分点的费率。虽然没有明确说明降的是个人还是企业缴存部分,但由于个人缴存比例本身就比较低,结合之前各个地区社保费率降低的情况可以得出,这1.25个百分点很有可能降的都是企业缴存的部分。因此,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Ⅱ 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什么意思
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较好地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障就将成为医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保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障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同时,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办时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Ⅲ 简述影响一个国家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因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实现了一体化管理,统一了参保缴费政策,统一了待遇发放标准和管理机构,覆盖率扩大到96%以上,人均月领取养老金调整提高了55元,且发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正在探索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已达到98%,报销标准最高达到70%。
Ⅳ 从养老、失业、生育方面说说如何扩大我国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在我国,社保覆盖面扩大主要还是要看政策。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今后的五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要全覆盖,其中今年要达到40%。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要新增1亿人,并且养老金还要逐步增长。另外,还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实现城镇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他介绍,“十二五”规划纲要还提出要让全民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要新增6000万人,在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要提高到70%以上。
Ⅳ 为什么生育保险要并入医保
您好! 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较好地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障就将成为医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保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障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 同时,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办时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谢谢阅读!
Ⅵ 国家机关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内吗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 规定我国生育保险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由于该办法出台日 期为1994年,由原劳动部颁发,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原劳动部 职能范围是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负责。
因此,该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 职工。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之后,将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等单位的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特别 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扩大的趋势。 最近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 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 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可见,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已经扩大 到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其未就业配偶。
Ⅶ 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利还是弊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生育险跟医疗险是什么。
生育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医疗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在我看来,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是迟早的事情,并且利大于弊。
首先,是方便管理。从生育险和医疗险定义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存在交叉部分的。合并之后,人社部在经办的时候就不需要再判断到底是属于生育险还是医疗险的范畴,结算、报销都方便了很多,节省了很多人力成本。
然后,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也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没有合并之前,生育险是对特定群体而言的,合并之后,就可以让所有参保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险这一待遇,扩大了生育险的覆盖面。
最后,生育险跟医疗险合并并不会给参保人员带来什么损失。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后员工待遇不会有改变,只是统筹的范围会扩大而已,社保基金与生育保险合并更有利于二者资金的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