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财险公司数据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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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年度报告中的保险业务数据是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数据,而保监会公布的保费收入一般是统计数据,是未经过审计的数据,是需要按照会计核算的相关口径来进行调整的,因此,往往二者的保费收入数据会有差异。但从二者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来讲,保险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国数据应当是更权威一些。如果是上市公司,确保这一数据的真实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Ⅱ 你好,我们公司有大量的数据想和保险公司合作,不知道是否可行
什么数据?个人信息数据,供保险公司电销使用?如果是的话,建议不要这么做,私自泄漏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而且法院对这种行为现在监控力度越来越大了。
Ⅲ 保险行业数据如何查询
行业宏观数据可参看保监会网站,统计数据栏目,里面有各类数据,包括各家公司每个月、每年的保费收入,各类保险的保费收入,各个区域的保费收入等,一般都够用。
同时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部分行业网站也有保险数据栏目,如向日葵网的保险数据栏目。
如果要再转业的数据,可以查询高校财经数据库,infobank,国研网,知网,万方数据库。
国外数据可参看世界银行数据库,联合国数据库。
Ⅳ 保险行业数据如何查询 可以去什么网站
分析保险公司的话请参看各家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一般在各家公司官方网站都能下载到。
行业宏观数据可参看保监会网站(这里不然贴网址,你到网络里搜索就可以找到)统计数据栏目,里面有各类数据,包括各家公司每个月、每年的保费收入,各类保险的保费收入,各个区域的保费收入等,一般都够用。同时可以参考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部分行业网站也有保险数据栏目,如向日葵网的保险数据栏目。
如果要再转业的数据,可以查询高校财经数据库,infobank,国研网,知网,万方数据库。
国外数据可参看世界银行数据库,联合国数据库。
希望可以帮到你。
Ⅳ 2019年各个保险公司保单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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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期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满期保费。
所谓满期保费,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保费,比如现在是3月8日,那么如果保险期限为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现在实际发生的保费就应该是今年的整体保费*68/366。这个数据可以用以衡量当年所做的业务品质的好坏。但是缺点是,没有考虑到因为历年保单延续到今年所造成的赔付率的波动。
2、历年制赔付率=(已决赔款+期末未决赔款-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期末未到期保费+期初未到期保费)
对于长期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历年制赔付率会更有意义。因为它考虑的是业务的长期品质和影响。一般保险公司拿历年制赔付率作为衡量一个业务或者一个销售部门业务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比满期赔付率有意义。但是,它的缺点是,没有办法测量今年业务的好坏。因为,受去年甚至更早些业务的品质影响,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工程险上。因为工程险长期业务比较多。
3、综合赔付率
综合赔付率是保险公司真正考核利润的指标。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就是综合赔付率加上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和前2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分母是净已赚保费,而不是当期或者满期保费。这也就会出现下面这种情况,某业务机构今年1月的满期赔付率和历年制赔付率都非常低,但是综合赔付率却非常高。原因就在于这里,因为该业务机构的再保分出高达75%-80%,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净自留保费就变得非常小,虽然赔款相应地也会减小,因为再保会摊回。但是,对于保险来说,大数法则非常重要,盘子小了,就经不起折腾,1-2个业务赔爆掉,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综合赔付率急剧上升。
4、IBNR和INBER
这2个指标一个叫做“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一个叫做“已发生未充分报案责任准备金”。以上次雪灾为例,各个保险公司都会预估将有重大赔案发生,但是可能有些案子在1月份的时候都没有报案,比如通信肯本中断等种种原因。但是保险公司的精算和理赔已经可以预料案件必然发生了,只是没有报案。因此为了防止财务重大波动和及早作资金准备,就会提取IBNR也就是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提取金额以精算和理赔的估计计算为准。像今年1、2月份,我们公司提取了很重的IBNR,导致有些机构的综合赔付率很差,这也是重要的原因。IBNER一般就用的比较少,因为这年头,客户报案总往多的报,往往到后来立案金额比实际结算金额大很多,最后摊回一大笔准备金,算作第二年的利润。
Ⅵ 2019年保险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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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增速已明显放缓,数据显示,2011年保险营销员仅增加5.9万人,仅为2010年和2009年增加人数的1/6。
昨日(7月18日),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由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主编,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报告》的序言中表示,2011年,保险中介实现保费收入12000多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6%,保险中介销售主渠道作用日益突出。
《报告》称,2011年底,全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2554家,注册资本合计110亿,总资产170亿,兼业代理机构19万家,保险营销员近335万人,同比仅增加5.9万人。2011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909亿元,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业务收入150亿,同比增长26%。
相比前几年,2011年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增速明显放缓。来自保监会的公开数据显示,最近四年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分别是:2011年保险营销员为335万,同比增长5.9万人;而2010年保险营销员为329万,同比增长39万人;2009年保险营销员为290万,同比增长34万人。以此计算,2011年营销员增量仅为2010年增量的1/6。
《报告》同时显示,2011年,36个保监局共计派出43个检查组,累计投入317人次、1691个工作日,检查了103个保险机构,涵盖20家保险法人公司,延伸检查中介机构120家,查出违法违规套取资金8065.8万元,涉及保费8.55亿元。对此,监管部门共处罚保险公司55家,罚款1014万元,处理保险公司管理人员87人,处罚中介机构54家,罚款197.3万,14家保险公司收到监管函。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报告》序言中总结2011年保险中介情况时表示,车商代理专业化试点取得进展,银邮代理专业化探索迈出坚实一步,为下一步提高保险代理专业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下一步提高保险代理专业化试点取得进展,通过清理整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整合速度加快,全国性保险销售网络初步形成,产销分离趋明显,开始成为推动行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对于2012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项俊波表示,2012年保险中介监管将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通过清理整顿代理市场、探索推进兼业代理专业化和专业化代理规模化,有效提高代理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稳妥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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