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1、知情权受侵犯
从理财产品销售的实践来看,客户知情权遭受侵犯最容易引发相关法律风险。表现在:理财产品对于投资去向约定不明;投资标的的表述不确定或含糊不清。有的理财产品的有关法律文件仅授权银行用客户资金投资某类产品,但是对这些产品缺乏描述和限定。投资产品的背景缺乏披露,尤其是直接影响客户收益指标和风险的因素缺乏揭示。
2、不当宣传或不当销售行为
如私自口头承诺,夸大预期收益,掩饰或故意不提及产品的投资风险,或者突破认购协议和产品说明书等有关法律文件的约定而擅自对客户进行口头宣传或承诺;书面宣传资料与交易法律文件分离,两者不一致、不协调或不衔接。
3、风险提示不到位
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问题是引发客户纠纷的最核心环节。如在产品名称中显示有诱惑性、误导性或承诺性收益安排的字样;用过于专业化的语言来描述产品风险,并有意将风险抽象化或模糊化;在认购协议和产品说明书中有关风险提示的表述处于不明显的位置,或将风险因素分散在不同的条款,有意淡化风险;使用引用性表述,不直接将风险记载于产品的核心法律文件中。
4、营业机构或个人违规承销或代销理财产品
此类违规行为,在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中,因其具有隐蔽性,一般不易被发现,倘若出现关联理财类公司高管“跑路”或不利丑闻,对银行业的信誉及代理理财销售,毕将带来不小的冲击。
风险防范措施:
1、做好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或者说信息披露,是消除理财产品知情权受侵犯和风险提示不到位所引发风险的一种重要方式。做好信息公示,要求理财产品在设计和营销的过程中,相关当事方,充分说明相关产品的资金用途、投资风险及产品背景,避免因投资方援引消费者知情权受侵害抗辩权,引起不必要的诉讼风险的发生。同样,做好信心公示,也有利于减少不当宣传及不当销售行为的发生,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规范宣传、营销行为
从理财产品的实践来看,大多数产品均能做到最基本的信息公示,相关法律纠纷多发生在营销阶段。所以,规范营销行为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中就显得尤为重要。规范营销行为,要求银行从业人员在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基于产品自身的要求,做好宣传、销售及重要信息的提示,避免用过度专业的术语来描述产品,坚决杜绝夸大或隐瞒有关产品重要风险提示情况的发生,避免陷入虚假宣传或欺诈营销的法律风险,做到合理合法营销。
3、加强营销监管建设
由于银行从业者的特殊性,根据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基本都已建立专业营销队伍,并已按要求持相关专业资格证上岗,但营销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取得流于形式、无证上岗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加强营销队伍建设不仅要关注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也要关注营销人员的道德素养,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商业银行或地方银监部门,可以通过建立营销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或者电话回访制度等加强监管,防范营销人员道德风险的发生,避免营业机构或个人违规承销或代销理财产品的行为发生。
B. 怎么防范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购买产品前,到银行官网查看产品是否属于银行官方发行、产品说明中列示的产品结构和投资去向、产品的申购时段、起息日、计息周期等。
尽量不要购买非银行发行、银行代售的产品。
尽量购买R1、R2也就是谨慎和稳健风险评级的产品。
尽量不要通过客户经理购买,而是通过网银直接购买,预防客户经理违规推荐其他机构高风险产品。
如果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其他产品,仔细查看产品说明,看里面是否有陷阱。
C.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存在着哪些风险
理财产品通常都不保本。您可以根据理财产品的期限,收益,风险等级等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目前,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在主页上有公布,您可以进入主页,点击“理财产品”-“个人理 财产品”-“搜索”,分类您需要的产品信息。如需建议,请联系客户经理了解。(温馨提示:购买前请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
D.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防范风险的目的是什么
应该是这样理解: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几年的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市场规模和客户基础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零利率、负利率甚至清盘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给银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冲击,投资者的基本利益也得不到保障。文章详述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监管法律法规的演变,并从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加强投资者自身教育以及强化理财产品托管机制入手,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提出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防范问题的建议。
E. 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有哪些
做理财看三点:收益、安全和流动。从这三点来看,相比其他理财渠道,银行理财都不太好。
银行理财大多为代销基金、证券、信托、保险、二级市场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和衍生品,本身这些产品和衍生品的收益就不高,银行还对投资人收取托管费、销售费(即代销费)和管理费(超出预期部分归银行所有),以致给投资人的剩下的收益就没有多少了,一般只有6%左右,无法抵御通货膨胀。
从安全性来看,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比较安全,一般从R1到R4的风险级别理财产品都可以保证本金,不过银监会还是规定除存款外理财业务都不能承诺保本保息,因为只要投资就是有风险的,银行有责任向消费者揭示任何潜在的风险。有少数较小的商业银行,比如城商行会在风险揭示中说可以保证本金和收益,以吸引投资人,这是违反规定的。但是有一点你得清楚,银行理财在风险揭示书中会写,风险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流动性有目共睹,银行理财中途不能赎回,而且需要募集期、赎回期之类的清算期,这些时期不给投资人收益,银行白用你的钱。我有个同事做银行理财,协议书上写T+1赎回,结果等了一个星期才把钱打回来。
F. 银行理财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上介绍时说会有一定的风险,但实际的情况下,银行的理财产品出风险的真的是很少的。银行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都不高,相比互联网P2P金融,风险是很小了。银行的理财产品最好是银行自营的而不是代销的,这样会更安全些。
G.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管理还有哪些可写的角度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有风险的,任何投资都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所以我们就要注重风险,要考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