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南京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在南京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可按如下流程:
1、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携带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门诊病历)、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男职工配偶报销还需提供女方的《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1)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扩展阅读:
报销流程: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㈡ 南京市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有哪些条件
【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病历
3、双处方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6、生育津贴;
7、妇科专项检查。
【南京市参保职工如何进行生育保险费用结算】
1、门诊产前检查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
2、分娩医疗费用
分娩医疗费用指因顺产(包括手法助产)、助娩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剖宫产三种分娩方式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等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20%。
3、生育并发症
参保职工自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4、计划生育手术
计划生育手术的范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
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规定享受待遇。
属基金支付的,由市社保中心医保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支付的,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南京市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流程】
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注:申领流(引)产津贴的无需提供上述(3)。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南京市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南京离职后生育保险是否还能享受】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规定,“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核定的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也规定“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核定时间为准)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因此,即使是在失业期间生育,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㈢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在南京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可按如下流程:
1、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携带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门诊病历)、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男职工配偶报销还需提供女方的《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㈣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
按照南京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报销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要求;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10个月;
3、分娩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可以到南京社会劳动保障官网上下载),前往市区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在三楼313);
4、分娩一年内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时将表格和相关材料:《生意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发票,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办理申报手续。(报销在二楼)
地址:水西门大街71号2楼
目前你最需要做的就是赶紧拿上单位盖章的《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到社保中心备案,报销流程是先备案,然后才可以报销哦。
㈤ 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满一年男职工,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满一年,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二、报销所需材料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记录用药清单所有发票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㈥ 生育险报销标准2019南京
南京社保规定:
1.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0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月补足标准按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确定。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3.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4.据市民政局7月1日起,南京低保标准从目前的81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㈦ 南京市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在南京市内生育的,应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产假结束后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 ①《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②结婚证原件; ③《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院记录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如果是在异地生育的,除凭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