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广州市海珠区失业救济金什么日期发放的领2个月的用不用去哪里报到
你在3月13号办理了失业救济金,按说应该在4月16号左右去银行打本,就知道有没有失业救济款到账了,失业救济款一般都是10号到账的,你说己领月数1,没领月数1,3月份的失业救济和4月份的失业救济款一起下发,也就是说4月份你的银行账上有3月、4月份两个月失业救济。到5月份你到退休年龄了吗?如果没到,就要去办理(失业证),具体哪办理,去你所在的居委会问问就知道
② 领失业金每个月都要去社保局报到吗
是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金都必须是当事人本人到场的。解释需要填表、签字。
③ 失业金手续都办好了,本人需要每个月要到社保中心报到吗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你是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如果缴费时间满一年就可以领取了。
3、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④ 广州领失业保险金忘记报到怎么办
广州这边领失业救济金。是需要到区劳动管理部门报到的。如果。忘了一次那还好,一点忘了两次李当月的保险金就没有了。
⑤ 领取失业金还需要每月到失业保险处报到吗如果不去是不是领不到失业金
你好,各地失业保险申领政策不一,有的地区不需要按月申领,有的地区按月、按季度、半年申领都有可能,因此,最好向当地12333或者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以免耽误领取你的失业保险待遇。正常来说,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失业保心经办机构就应当告知你是否应该按期申领。
⑥ 本月办理了失业救济金,下月开始领用的并需每月去报到一次。那么请问本月需要去报到吗
领用月需要去报到,本月不用。有些地方已不用报道了,只是看是否后续缴交社保就行了,如开始缴交则会自动停止发放
⑦ 领取失业金必须每个月还要去报道申请
不需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新增失业人员,第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当月10日前到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字确认;从次月起失业人员不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领。
领取失业金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并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广州失业保险金每月报到扩展阅读: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额度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7、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⑧ 广州领失业保险金忘记报到怎么办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
1. 无正当理由2次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状态确认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或者连续两次拒绝人社部门提供职业介绍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2.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3. 失业金的领取时间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⑨ 领取失业金还需要每月到失业保险处报到吗
前提是失业员工必须缴纳了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或者与上一单位缴纳的累计一年以上。带着员工的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录用职工登记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员工失业保险缴费手册、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手册、到 市劳动局的失业处 审批,打印《失业人员档案传递单》,(如果是和员工前家单位失业保险累计办理,需带员工前单位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职工失业保险手册)。用人单位应在确定职工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档案送交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市)、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将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转交失业人员。剩下的就是员式自己办理:(失业人员应从被确定失业之日起30日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人员报到通知单》及银行卡到本人户口所在区、县(市)、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固定版式,在市劳动局二楼正对楼梯的屋有卖的。上边有写盖公章的地方,另外两个中缝也要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