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己主动辞职请问失业保险有用吗
失业的概念就是无正当收入来源的工作,所以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甚至触犯了法律而丢失了工作,失业保险都一样有用。
㈡ 失业保险有必要缴纳吗我从来没拿过,因为辞职后马上找工作,不存在失业问题
一、失业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二、失业保险的给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因此,失业保险是强制性交纳的,只要单位给你买了保险,就包括失业保险,不是你自己可以选择交或者不交的。另外,你是主动辞职,是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不能领失业保险。
希望我说的没错,希望我能帮到你!
补充回答:保险本来就是基于"大数法则"生存的。通俗地讲,就是大多数人交钱投保,少数人用;你有可能用不到,但总有人会用到的。就拿生育保险来说吧,男性也要交这个保险,有了孩子的人也要交这个保险的,你是不是更想不明白了?更何况有些保险,还是用不到的好,比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谁愿意生病啊?如果人人都把自己的钱用到用完,就不用办这个保险了。如果你确实不愿意参加这个保险,可以问问你们单位人事部门啊,或许你就不用交保险了,不过我认为这个可能性比较小。
㈢ 自己辞职有失业保险吗
员工失业,申请失业金,需要很多条件,首先应该非本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而且单位有按规定缴纳社保。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离职后失业金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㈣ 自己辞职后能办理失业保险吗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㈤ 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不可以。
《失业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自己辞职失业保险有必要买吗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
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㈥ 缴失业保险有必要吗
失业保险,就是当你失业了,可以到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那里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大多数会觉得这个制度太好了,这样就不担心失业了,因此很多员工都赞成他们的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但是你转头想一想,如果你从不失业,这个失业保险金不就白缴了吗?从某一层面看,它只是政府将强制性地转移个人财产这种行业制度化了而已。 我们可以用另外两个险种来对比细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你去看病可以用医疗保险金来付费;养老保险,退休后你可以拿退休金。可以肯定的是,人总有生病的时候,尤其有得了大病付不起费的风险,所以,参加医疗保险是明智的;人总有退休的那一天,所以,参加养老保险为未来储蓄一下也是可行的。但失业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并不一定是必然的,也算不上是什么大风险,很多人可能在一个单位奉献一辈子,或者从一个单位跳槽到另一个单位,根本就谈不上是失业,那缴失业保险金有必要吗? 失业保险的根本作用在于为那些失去工作的人提供暂时的救济,可是,一个失去工作的人尤其是短暂失业的人,就一定需要你去救济吗?他失业了,并不意味着他没钱吃饭,而且对于没饭吃的人,一般有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为他提供帮助。再者,他失业可能是犯下错误照成单位受损,被老板炒鱿鱼的或者其它。其实我们该不该思考,这样的机制实际是在阻碍失业者的进取和社会的进步? 笔者认为,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功能是向那些确实有社会压力和经济困难又较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人们提供某些救济,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政府的明条惯例才有人道依据。 在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那些无依无靠者提供生存救济的基础上,失业保险几乎成了多此一举的险种。再说了,这要么减少了个人所得,要么给用人单位增加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