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双录是指的录音录像,银行理财产品的双目工作是银行工作人员用录音录像设备完成的,工作人员和客户在录音录像的情况下完成风险提示和理财产品的销售工作。
❷ 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合适吗
不仅仅是合适,这是大势所趋!!!通过博宏信息理财录音录像系统,简称双录系统,将理财经理与投资者的成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实现“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达到预防理财纠纷,破理财乱象的效果。
❸ 银监会要求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必须录音录像是真的吗
北京8月23日消息,为规范理财产品市场秩序,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银监会23日出台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营理财及代理销售业务发展较快,产品种类逐步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但部分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出现了误导销售、私自销售产品等问题,银行业消费者相关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案例屡见不鲜。
此次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首次对专区“双录”管理作出系统性的规范。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营业场所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不得在销售专区外进行;除代销国债及实物贵金属可自行决定是否“双录”外,其他理财及代销产品均应实施专区“双录”;录音录像要完整客观地记录营销推介、相关风险和关键信息提示、消费者确认和反馈等重点销售环节;录音录像应征得消费者同意,如其不同意则不能销售产品;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等。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化解纠纷投诉、保障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监管部门开展行为监管提供了新的监管工具及重要抓手。
❹ 什么时间开始银行卖理财产品要录音录像
银监会今天发布规定,从今年10月20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实施专区“双录”管理,以防范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维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规定还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统一的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平台应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凡没有在平台上收录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必须严格区分自有与代销、公募与私募等不同产品类型,充分披露产品风险等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标准等。严禁使用诱惑性、误导性的文字夸大收益或隐瞒重要信息。这一规定适用于对个人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的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及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等。
❺ 注意过吗,你在银行买理财产品被录音录像了
对啊,理财有风险,就是防止赔钱了,你去找他们,他们有证据了
❻ 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何时开始实行专区双录
据报道,根据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10月20日起银行销售理的财产品必须实行专区双录。
专家表示,银行网点必须为理财销售设立专区,并对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专区双录是整治金融乱象的一项重要举措。
❼ 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有必要录音录像吗
8月23日银监会今日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
截至2016年底,绝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基本上完成了销售专区“双录”的建设工作,但是销售专区“双录”工作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对此,银监会开展专项评估检查全面掌握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在充分研讨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制定了《暂行规定》。
❽ 为什么理财需要双录
为何要对银行销售每笔理财产品的过程录音录像?财大师针对针对这个问题曾经出过一篇专门的文章,通读了文章后,你会发现这其实要从两个长期“痛点”说起:一是私售“飞单”,二是误导销售。
1、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可分为两类,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后者以代销公募基金、保险产品为主。
2、所谓“飞单”,是指银行员工利用银行的营业场所,私自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也就是说,该产品既不是银行的自有理财产品,也不是和银行签订了代销协议的理财产品,一旦发生兑付风险往往难以解决。
3、银行内部员工之所以铤而走险违规销售“飞单”,图的是不菲的回扣;一些投资者之所以被“飞单”击中,一方面是贪图超高收益率,另一方面是信任银行招牌,觉得“在银行里买的肯定没问题”。
4、除了“飞单”,银行代销理财产品也隐藏着“误导销售”的风险。例如,不标注理财产品的“代销”属性,将代销产品与存款或银行自有理财产品混淆销售;又如,为了完成经营业绩,误导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5、为了防止代销风险、规范代销行为,银监会此前已多次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开展代销业务,并针对上述隐匿风险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当纠纷真正发生,却常常因为缺乏音频、视频证据而陷入维权“扯皮”状态,银行、投资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厘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6、为了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这两大“痛点”,更好地维护银行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金融乱象,“双录”管理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