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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6 05:33:51

❶ 从东塔去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坐什么公交车

公交线路:140路,全程约10.9公里

1、从东塔乘坐140路,经过21站, 到达西塔东站

2、步行约680米,到达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

❷ 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就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在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的配偶,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共同参与贷款,配偶参贷后视同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2)辽宁省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❸ 求要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文件

辽省直房资字[1999]2号

辽宁省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加速住房商品化进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山支行经纬办事外(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受省直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委托,办理资金中心批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
第三条 个人购买住房政策性专项贷款的资金来源,是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形成的贷款基金。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凡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拟购买住房(包括房改住房、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联建住房和私有产权住房)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借款人系沈阳市区常住户口,或有在沈长期居住有效证明文件;
二、按月存储住房公积金且已存储两年以上;
三、有合法的购房证明;
四、具有购房款总额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具有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用拟购买的住房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做抵押(或质押);
六、同意办理贷款担保、保险及相关手续。
第三章 贷款申请受理程序
第五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协议)及缴存公积金证明到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经资金中心审批后到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抵押、担保、保险、公证手续。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贷款
的发放、支用和还款
第六条 贷款额度;申请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拟购住房总价款的70%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七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职工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离休年限。购买竣工使用年限25年以上的住房,必须经有关部门评估,其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第八条 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4.14%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59%执行。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九条 贷款的发放、支出和偿还
一、借款人凭资金中心批准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到指定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贷款的支用。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购房贷款划转到售房单位的银行账户;购买私有产权的住房到受托银行提取现金或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售房人;购买房改住房的,以转账方式将购房款划到产权单位售房款专户。
三、贷款的偿还。个人在住房贷款本息的偿还方式采取按月偿还,自贷款发放日起,每月同一日期还本付息,贷款利息按借款人实际占用额度和天数计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R——每月还贷款
P——借款额
I——贷款月利率
N——按月计算的贷款总期限
每月还款总额均等,本金和利息分别递增、递减。
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可支用本人和配偶及长期共同居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款,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也可用住房补贴还款。还款方式可由借款人直接到贷款银行偿还,也可由借款人所在单位代扣偿还。借款人如逾期归还贷款本身,则按借款合同规定计收罚息。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返还,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再计收利息。
第五章 贷款保证
第十条 抵押保证。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将住房价值全额抵押给担保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并分别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和市产权发证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担保公司可全程代理)。
第十一条 贷款履约保证。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由借款人,委托贷款人(资金中心)、受托贷款(银行)三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由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偿还贷款本息或贷款全部到期后仍未还清本息余额的,担保公司(即保证人)三十日内代为偿还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及滞纳金。保证人代为偿还后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以获得清偿。
第六章 贷款保险
第十二条 以房产作抵押的,借款人需在贷款支用前到指定的保险公司(可代办)办理房屋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保管,保险费由借款人一次性支付。
第七章 贷款公证
第十三条 借款人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必须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公证费每户10元收取。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❹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走

事实上没有辽宁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履行辽宁省公积金中心相应职责的工作单位名称叫做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省财政厅事业单位综合楼 。详见下图。可以根据自己的出发位置乘坐相应的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到达。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省直、中直驻沈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具体管理措施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负责省直、中直驻沈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维修基金等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省直单位住房资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对受托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

❺ 辽宁省选调生级别研究生会是什么级别呢

研究生考上选调生,全国是一样的,副主任级别,别本科的可以高一级,但是非领导职务哈。公积金的事,我也不大清楚,好像是积累到一定时候,可以当现金买房、给你网络了下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你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是证明你及配偶身份的资料。二是证明你购房行为的资料。三是进行贷款申请的资料。四是进行还款结算的资料。

提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原件;

4、房价20%或以上的购房预付款发票;

5、借款申请表(配偶及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同意使用其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借款申请表上签字);

6、借款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7、若通过工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灵通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对象

住房公积金实行对象是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在职职工。专项用于职工个人购、建、大修住房等。 对所申请的个人住房公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所需款时,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申请公积金抵押贷款 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办银行受理。

申请条件

已参加缴交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交的职工
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每户只能享受一次本项贷款
借款人购买的住房必须是解困房、 经济适用住房、已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普通住宅和二级市场住房。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A)有购买一套自住房所需资金3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款(买一手房)
(B)拟购房产位于福州市内,首期款项(不低于评估价的40%)已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买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货款额度、期限、利率

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为12万元,贷款额度随着住房公积金存量的增长而调整。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能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的为4.14%,5年以上的为4.59%,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的方式。

偿还方式

公积金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均还方式,借款人须按借款合同规定,每月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也可委托所在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转交贷款承办银行。待还清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办理程序

A.买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承办银行放贷-购房者还款-清户
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时申请表须经所在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并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3)拟购住房售价30%以上自筹资金的证明(已预付给售房单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据原件)

(4)售房单位同意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承诺等。

(5)职工申请时,须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产进行抵押,或用有价证券质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
公积金的转移与支取

一.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

二.购买,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当职工离退休或户口迁出本市、出境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本人,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四.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可由其继承人或受赠人根据 《继承法》的有关 规定办理提取

手续。职工在符合有关条件下经单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支取住房公积金步骤

到开户行支取审批表和支款凭证 —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到银行支取住房公积金

❻ 大连的公务员工资待遇我报得是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退休金以及录用、培训、奖励、辞退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3月8日下发,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8时至3月17日24时,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
报考结束后,需及时查阅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http://ln.offcn.com/html/2013/02/22687.html
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http://ln.offcn.com/html/2013/03/23333.html
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http://ln.offcn.com/html/2013/03/23326.html
2013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http://ln.offcn.com/html/2013/03/23156.html

❼ 辽宁省辽阳市住房维修基金立么交.交多少

1、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
2、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❽ 谁知道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和电话

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区 号: 024 邮 编: 110002
电 话: 22702780 传 真: 22827349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打这电话试试吧

❾ 住房公积金要交纳多久才可以贷款买房

如果是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6个月后,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是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足额交纳1年后,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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