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实习生经常加班没有任何补贴可以找劳动局投诉吗
实习生的话,经常加班,没有任何补贴,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遇到过,但是这些东西呢我们应该知道,实习生一般刚来到公司需要多学习一些技能,公司有的时候会克扣你的加班费,但是只要你能学到东西,我觉得克扣一点是没有关系的,你可以学到技能之后,或者学到知识之后跳槽,跳槽到另外一个公司。不必在这里再受苦受累。
② 实习生有加班费么
实习生属于在校生,不属于正式职工,连工资都没有的,只领取生活费,谈不上加班费了,就看单位有没有什么补助之类的,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③ 公司员工加班补贴的管理办法
加班,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这是依法办事的状态,任何单位都不能违背!
所以,加班的问题,用不着出台什么管理办法……依法行事就可以。
至于补贴,公司倒是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自主决定。
具体怎么规定,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状况,于是就有不同的补贴方式……只要劳资双方都满意,就可以了。
④ 在会计师事务所当实习生,加班会有补贴吗
会不会有补贴要看老板的为人了,有的地方老板对于实习生就当奴隶的一样,基本上都不管生死,拼命的用,还美其名曰多给你机会,到了发钱的时候就会说公司困难。有的地方老板会适当给点,如果说你能力强,公司效益也好的话。说穿了一句话看老板的心情和为人。
⑤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发放的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的加班补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也根据91条,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⑥ 您好,县级普查中心平时工作很累很枯燥吗虽然参公,但以后前途如何加班有加班费吗其他补助经费呢
普查中心的工作周期是以年为单位的,没有普查的年份非常清闲,准备普查的年份工作强度一般,普查年累死人——上次经济普查真有个基层干部倒在了工作岗位上,默哀下。
提拔空间和工作强度是成正比的,普查年后容易被提拔,但相比其他岗位来说,提拔的周期也比较长。而且因为是参公编,能提拔的岗位也不太多。如果是编制不严格的地区,还可以去其他科室当科长,如果很严格,就只有少数几个参公编的科室,比如普查中心、计算中心什么的能提了。
工资待遇、加班费和补助经费得看具体什么县,经济发达领导重视的县待遇比省直机关还好,穷死的也不少。总体来看,统计局的待遇在同级机关中偏低,工作强度偏大,如果确定有更好的职位,还是作为备选比较好。
⑦ 致同一般几点上下班,加班多吗,加班有加班费或补助吗
劳动法没有有扣员工加班费的说法,公司应根据加班实际情况发放加班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⑧ 加班的补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加班费按正常出勤工资的150%计算。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