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教育基金是干什么的
教育基金是指法律认可的为某种目的向教育提供的赠款。在西方国家,赠款者主要是慈善团体、大公司企业、宗教集团、校友和个人。是某些大学,特别是私立名牌大学经费收入的重要来源。
例如,1981 年美国的 1888 所高等学校拥有该项基金 234.7 亿美元,其中哈佛大学、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等 10 所高等院校拥有 74 亿美元,占全部基金的 31.5%。
对提供学生奖学金,促进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科研项目开发具有重要作用。享有免税特权。在中国,这种基金正在形成中,主要用于与教育有关的专项援助,特别是奖励援助。
(1)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作用领域扩展阅读:
教育基金的合理投入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改善了办学条件,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了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它是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教育基金是通过社会多方集资形成的,其数额的增减必然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也受人们对教育事业认识程度的影响。
㈡ 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成立意义
一、扶贫助学
为缓解全国14所财经金融院校(系)特困大学生的生活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获得德、智、体全面发展,1997年起,该会与法国安盛保险集团公司共同设立扶贫助学项目。自2009年起,扶贫助学项目由该会独立完成。截止到2012年,累计有5000多名贫困大学生获得资助。
2006年,该会与共青团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共同设立“青春央行雏鹰计划——为了边陲的孩子”助学项目,旨在解决国家级贫困县新疆吉木乃县贫困家庭子女上学与贫困学校教育经费缺口部分,项目金额362多万元,并于2008年实施完毕。
2009年,该会与共青团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共同设立“央行志愿者爱心奖学金”项目,旨在资助5.12汶川大地震重灾区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中小学生完成学业,项目金额447多万元,项目执行期三年,截止到2011年末,共资助4,661名学生。
2010年,该会与国家开发银行设立“国开行金融励志奖学金”项目,用于奖励中西部地区八所高等院校中的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300名大学生,项目执行期3年。
2011年,该会与VISA公司共同设立了“VISA金融励志奖学金”项目,旨在资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金融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三所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项目金额63万余元,项目执行期为3年。
二、农村金融教育——金惠工程
第五届理事会确定在继续深入开展以往的各项公益业务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村金融教育和尝试开展社会公众金融基础知识教育。根据吴晓灵理事长提议制定的中国农村金融教育十年规划——“金惠工程”,计划中西部部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对基层干部、乡村微小企业主及农民进行农村金融教育培训;对县以下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小额信贷组织的信贷业务骨干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培训;对县、乡(镇)领导、涉农干部及金融机构领导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及合作经济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促进农村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解决“三农”贷款难的问题。社会公众金融基础知识教育旨在向全体公民进行信用教育、防诈骗教育和介绍居民理财产品,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宣传国家的金融体制和金融政策,提高公民金融意识,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截止到2012年末,志愿者人数达到2,014名,接受志愿者服务累计共计92多万人次。
三、金融教育与研究成果评审表彰项目
该会为推动金融教育发展和科研创新,在金融系统和金融院校开展“金融教育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项目和“金融教育优秀科研项目”的奖励资助活动。两个项目每两年轮换进行。
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创业大赛计划公益项目
2010年,中国工商银行捐赠人民币50万元,设立“工银杯”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有奖征文项目,旨在社会资源与金融院校资源进行充分整合的基础上,组织高校大学生利用寒假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完成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文章,项目已实施2年。
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捐赠人民币50万元,设立“建行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计划”公益项目,旨在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创业知识,树立创业精神,培养创新精神,努力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
五、研修培训
根据我国金融业发展需要和提高金融从业者素质的要求,自1995年开始,该会先后举办了多种类型和内容的境内外研修培训班,累计已有近1000名来自各理事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对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为推动金融领域的交流和促进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先后举办了不同主题的论坛、研讨会与讲座,如90年代曾多次举办的“跨世纪金融人才培养研讨会”、2000年后连续举办的“金融人才论坛”以及根据不同热点问题举办的专题讲座等,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各金融机构、金融院校共计有4700余位代表先后参加了上述研讨论坛。
六、金融机构职业资格培训
2013年8月份,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与企业理财国际职业资格认证执行委员会秘书处进行深度合作,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针对金融机构的职业资格认证研发和教学管理工作,将CFC企业理财师项目纳入培训体系。
㈢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资助中国内地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组织资助赴中国内地学习、进修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三)支持一些贫困地区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奖励对中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五)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
(六)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七)接受政府委托或指定开展的与教育或其他有关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
(八)接受委托管理国内外其他基金机构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开展与国内外同类基金会的合作、交流活动;
(九)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㈣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财产处理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已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的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机构,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用于支持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㈤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支持发起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㈥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其他问题
中国的企业和社会各界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
“古人讲: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有了钱之后应当自觉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过张保庆还是很有信心,他说:“教育不论在哪个国家都是头等大事,所以国家让我们的捐款享受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愿意做些公益事业、回报社会的单位或个人在观望,“他们在考虑怎样才能把钱交给可靠的人。”张保庆分析说,为此他要求基金会不能乱搞投资经营,务必确保资金安全。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样做太保守,但张保庆却坚持认为:“我们不能把老本都搞掉了,我们必须把基金会的信誉当成生命来看待。”大半年十几个企业谈下来,让张保庆很有信心,“基金会运行机制好,企业家不用担心捐助的资金流向别处。”
“透明”,是基金会从事事业的原则,也是张保庆说服企业的“杀手锏”。张保庆告诉企业,教育基金有一套透明的体制,包括完善的章程、合理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基金会在组织募捐时,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社会公布受资助人员名单,每年向捐资人通报钱具体是怎么花的,捐助了哪些学生。
谈到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张保庆告诉记者,主要是动员各方面捐款。“这要一家一家做工作,我们的目标是与中国排名前50位的企业都要建立联系,请他们多作贡献。另外我们还要积极向海外组织募捐。”
对于善款的使用重点,张保庆表示:“明年重点资助对象是高中阶段学生。对于这一块的资助,国家的有关政策还未到位,我们要多做一些,以发挥基金会的配合作用,做好补位补缺工作。”
㈦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财产管理
收入来源
本基金会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其收入来源于:中国发展教育基金会获得“2007慈善排行榜特别支持奖”
(一)组织募捐的资金和财产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利息收益;
(四)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五)其他合法收入。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使用计划。重大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资金和财产;对在捐赠协议中已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则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当接受捐赠的财产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基金用途
(一)资助中国内地贫困家庭学生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支持一些贫困地区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二)资助到中国内地学习、进修的家庭困难的香港、澳门、台湾学生;
(三)奖励对教育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四)资助其他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有关项目和业务活动;
(五)基金会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六)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会的重大活动是指: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大型募捐活动或接受1000万元(含)以上的捐赠活动;对外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活动。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努力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本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本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日常运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和使用效益。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所捐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如果捐赠人认定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了捐赠的资金和财产,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解除捐赠协议。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或单位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或单位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中止资助、解除资助协议。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㈧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证书
十几年前,我给中国儿童基金会,用手机短信的方式捐过多次钱,记得基金会给我回复短信让我讲话。我就把我当时看到的事用做讲话了。此后就没有和基金会联系过。当时捐款地址是8858。我想基金会应该给我补发证书。
㈨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组织计划
内容
2007年9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北京签署协议,由建设银行捐赠1.2亿元人民币设立专项基金,共同启动“建设未来——中国建设银行资助贫困高中生成长计划”。
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建设银行出资帮助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中成绩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成长成才。按一学年向每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500元的标准,建设银行计划出资1.2亿元,每年资助约1.3万人,连续6年,总计约8万人次。
目标
为保证助学资金的规范使用、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建设银行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制定了“建设未来——中国建设银行资助贫困高中生成长计划”暂行办法,对助学金的设立、管理、发放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附后),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