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中的信用卡包括储蓄卡吗
储蓄卡不属于信用卡
B.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2)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包括储蓄卡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C. 非法持有他人18张储蓄卡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吗
非法持有借记卡能否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中所称信用卡包括借记卡,非法持有他人借记卡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理由如下: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对比上述定义,刑法中的信用卡规定的是“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而民事中的银行卡的规定是“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由此可知,刑法中的信用卡与民事上的银行卡的内涵是一致的。
再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所以刑法中的信用卡就是银行卡,即是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在内的。所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中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也包括非法持有他人借记卡,即非法持有他人借记卡也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D. 什么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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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和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客观上为实施了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行为或其他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F. 办理银行卡能算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吗
不算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G.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请问,储蓄卡属不属于信用卡
不是的,
储蓄卡就是平时银行存钱消费转账的那种,
信用卡是可以提前消费,后期还款的那种。
H.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那些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等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I.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概念和构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J.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但不包括单位;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