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物业管理处可以随便动用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吗
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是要开业主大会的,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投票通过才可以动用,走完这些流程之后去住建局把大修基金的款项拨下来。
⑵ 购房合同上面所写的物业管理基金是指什么一般情况下是交多少
物业管理基金主要是用于房屋主体及小区其他公共配套设施,过了保修期之后,进行大型维修或者更换所预备的费用,这笔费用是由开发商代收,业主出一部分,开发商出一本份,一般标准是总房款的2%—3%,小高层、高层是3%。 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物业公司如果需要动用维修基金,需召开业主大会,将钱的用途向全体业主说明,进业主同意后,由业主共同出具证明,交由当地房管部门,由房管局将钱交付物业公司,费用时候后物业公司需提供详细有效的费用使用证明,并公布给全体业主监督。
⑶ 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指的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⑷ 什么叫物业维修基金,业主该如何正确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外立面、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⑸ 物业管理基金向谁收取
肯定是向业主收取啊
⑹ 没有物业,没有业委会怎么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如无业委会,可由全体业主委托业主代表前来办理维修资金提款等有关手续。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在办理维修资金提款时,要遵循以下程序。首先由本楼业主提出申请,并附该维修工程的施工预算书和维修部位的照片,在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款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自治区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关于“将所需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的有关规定,请维修资金申领经办人务必认真填写“维修单位或个人”一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业主分摊明细表一式三份,注意要经该小区超过2/3的业主同意并签名,未签名的要注明理由,以及经小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原件);最后,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受权委托书和维修工程发票复印件。在以上资料完成后,业主就可以到市政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办理维修资金提款手续了。
⑺ 小区物业想尽办法要用掉物业维修基金怎么办
物业公司如果想要动用维修基金,必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就你说的这种情况,物业是在乱作为,如果公开招聘施工队,也不会得逞阴谋
⑻ 请问物业管理处可以随便动用业主的房屋维修基金吗
不可以,业主的维修基金必须由2/3业主且占2/3面积的业主共同决定。具体可见物权法第76条,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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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没有物业管理的商服如何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所以建议你去房地产主管部门咨询一下操作流程,毕竟每个城市都不一样的。
⑽ 物业管理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每一个小区都有一个独立账户。具体使用细则参见当地房管局出台的政策。但是涉及到钱就必须通过全体业主的双三分之二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