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募股权投资一般都采取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所以就叫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基金,资金主要怎么募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私募基金),主要的募集资金方式非公开募集
1、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
2、金额,一般100万起步
3、渠道,目前金额机构无法代销,因此更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是自建渠道
4、由于针对的是高净值客服,所以需要较人性化的服务
5、有对赌的,年化10%左右的固定加浮动
6、需要关注运营团队,合作的券商等
补充: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产品需要通过证券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这样增加产品的透明性,对客服的说服力会增强,但是其标的资产与二级市场挂钩,二级市场表现好,带动创业板新三板,产品相对就好销售点,但是目前股市低迷,私募基金的发展方向为稳健型的以债券作为标的,进攻型的与信托类似,直接投资实体项目。
㈡ 求投资新三板的公募基金有哪些
做新三板的基金公司很多,目前有十几家了。不过这里面还是推荐财通基金,这家公司专户规模很大,而且进入新三板投资较早。再者就是宝盈基金,去年第一个做的就是这家公司。
“新三板”市场原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 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㈢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有为新三板公司股东推销私人股权的业务范围吗
这种基金公司一般是可以操作的,更细致的要看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了。
㈣ 新三板的基金产品怎么样
新三板的股权投资,它的投资门槛相对以往的股权投资降低了不少,而且国家政策也在大力扶持新三板,同时新三板的安全系数也相对较高,投资的方向也比较明确。作为投资者而言是首选之举。
纯手打,希望采纳。
㈤ 新三板基金优劣势
财富管理新玩法
专门分析信托和私募资管计划的用益信托研究员廖鹤凯也注意到,最近几个月,定位于新三板的专项计划开始活跃,发行人有信托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还有普通的中小私募基金。
深圳一家私募基金刚刚募集了其首只新三板基金,规模约4000万元,主要投资于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定向增发,锁定期3年。他们认为,新三板中少数优质公司转板上市的概率很大,而未来随着新三板市场自身的活跃,交易退出也能有安全的溢价。这家私募基金对新三板前景非常乐观,给客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能高达30%以上。
而上述私人银行兜售的产品来自一家大中型信托公司,资产计划在3000万元,他们的卖点同样是新三板的转板前景,“这相当于是投资于优质的PRE-IPO项目。”其中一位人士称。
宝盈基金子公司中铁宝盈3月份推出了“宝盈中证第一期计划”,拟投向高成长、做市交易及转板预期较高的新三板挂牌企业,主要瞄准TMT、医药健康、节能环保、高端装备[0.82%]、新材料等行业。
其实产业投资基金中,早在2012年,由科技部出资3000万元阶段参股的武汉东湖创投成立了国内首只冠以“新三板”命名的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5亿元;中信证券[-0.15% 资金 研报]旗下直投公司金石投资也曾出资500万元专门成立专项基金专投新三板企业。现阶段,博时、招商、兴业基金旗下子公司和多家券商都已经或正在筹备发行新三板基金,投资新三板公司或投资将并入新三板公司的更小的创业项目。
总体看来,这类产品的数量还难以统计,普遍规模不大,在3000万~5000万元不等,投资人门槛在100万元或200万元。
新三板的最大特征是挂牌企业低标准、投资人高门槛。证监会对新三板对投资者适当性做了严格的明文规定:自然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以上。截至一季度末,新三板投资者开户数仅为13920户。因此新三板交易主体为机构投资人,大量个人投资者被挡在门外。
精明的机构投资人互作交易对手也是新三板交易清淡的原因之一,有声音呼吁新三板降低投资人门槛,不过从证监会表态看,这似乎不太可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日前表示,不宜用交易所思维讨论新三板,新三板挂牌门槛的低标准和投资者门槛的高标准正是符合改革方向。
这些新三板基金正在成为新三板重要的融资方。
其实更早的时候,新三板一些企业融资一度还使用过股权质押,向主办券商进行融资。还有专门从事并购基金的金融机构发起新三板并购基金,主要针对单一项目。他们有时会要求挂牌企业签订回购条款降低风险,或也作为主体以杠杆方式进行融资投资单个新三板项目,相当于并购基金管理人出资垫后,LP(有限合伙人)即普通投资人出资优先级,在满足一定期限后获得较低约定收益。
相对以上两种形式而言,这种个人投资者参与的私募财富管理计划,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更为分散,其实风险更大,将新三板市场当作PRE-IPO的PE投资,属于纯粹的高风险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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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哪些特点现在网络上出现的那种新三板主投基金是算私募还是公募呢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在资金募集上: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大型企业、风险基金、杜杆并购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②在投资方式上: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以私募形式进行,很少涉及公开市场操作,披露信息较少。
③在投资对象上:一般投资于非上市企业,倾向于投资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较少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后会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提供增值服务。
④在投资期限上:一般可达至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⑤在组织形式上:多釆取有限合伙制,管理效率较高,避免双重征税。
⑥在投资退出上:流动性差,退出渠道多样化,一般通过上市、股权转让、并购、回购等方式退出。
你讲的那种新三板主投基金,和我知道的众投邦线上的融创投资新三板主投基金应该是一样的,它的正确称呼应该是属于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基金,按原理上应当是私募,至于今后是私募还是公募也还不能定论,这个要等证券业协会的具体管理通知。
㈦ 关于现有股东是否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查
一、前言
无论新三板、IPO还是并购重组,股转公司及证监会都会关注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事宜。自2015年3月20日之日起申报的公司或其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需要核查其私募基金备案问题。此时,律师在编制法律意见书时,就需要对公司是否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认定,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二、实务探讨
(一)已有案例介绍
1.富煌钢构(002743)IPO项目
发行人律师在在富煌钢构的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审查,出具了《富煌钢构不存在私募基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书》,富煌钢构的法人股东有富煌建设、安徽江淮电缆集团、北京德泰恒润投资、安徽皖润新能源、华芳集团。律师审查后认为:富煌建设股东为杨俊斌和周伊凡,为两名自然人股东,富煌建设股东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江淮电缆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电加热器、桥架母线槽加工制造等业务,不属于《暂行办法》第二条和《备案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德泰投资股东设立的资金来及自有资金,不存在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其资产也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皖润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资本运作咨询服务、管道及配件销售、中介服务。华芳气团主要从事纺织品制造、加工、销售;纺织原料、羊毛、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机械及器材、熟料制品、煤炭购销;实业投资等业务。综上,发行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不存在《暂行办法》和《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2.杭州高新(300478)
发行律师在《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中专门对杭州高校私募基金问题进行专项恢复,发行律师认为:发行人股东高兴集团的经营范围为企业投资、管理;旅游景点开发,为委托其他机构管理其资产,不存在受第三方委托代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公司股东润禾投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等,润禾投资与浙江永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约定浙江永信为其资产管理人。润禾投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3.达能照明
达能照明的股东杭州诚鼎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基金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杭州诚鼎已经在基金协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股东芜湖富海企业类型是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咨询业务。根据基金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芜湖富海已经在基金协会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股东合能投资及合能聚源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需要在基金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建科机械(832578)
公司股东上海上创信德创业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股东诚科建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股东诚科建达(天津)企业管理咨询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
5.金泉科技
公司股东望江众晟资金来源于两位股东认缴的出资,不存在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系金泉科技公司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台州益达资金来源于股东认缴的出资,其设立后,其企业资产并非通过“非公开募集”产生,但鉴于其是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企业,为谨慎起见,该股东应被认定为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所指的私募投资基金。
(二)认定标准分析
从公布的律师意见书来看,律师在对是否属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认定,笔者结合工作经验,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角度。
1.从公司的股东角度出发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具有特殊性,它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募集资金,这就为我们进行判定提供了思考方向,我们可以查阅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现有股东。一般来讲,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结构单一,不存在向其他机构募集资金的可能性,我们可以初步排除是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身份。
当然,如果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也不能百分之百的排除,同时对于符合私募基金定义的股东律师可以查询中国基金协议私募基金管理人公司信息、查询私募基金的备案资料和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书来进行辅助认定。
2.从公司主营业务出发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的主营业务是进行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我们在通过核查公司的主要业务时,一般可以排除。具体来讲,律师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资料来进行认定。
3.从公司的注册地址出发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中指出本法定义的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我们从一条文中可以看出,这里的私募基金需要在中国境内设立,首要满足要求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如果一个中国没有在中国境内注册,自然不受我国法律监督,也就不存在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
4.从公司资金的来源出发
律师在进行尽职调查时,需要审核公司注册资本的支付凭证。我们可以查阅公司法人股东的章程、工商档案并结合法人股东出具的说明,判定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没有向他人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也没有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我们可以排除私募基金的可能性。律师可以调取公司股东工商档案资料,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公司成立时的内部决议文件辅助判断。
㈧ 新三板股权有限合伙方式进去好吗
有限合伙形式是80%的自然人投资新三板企业选择的模式。你是要买原始股?然后采取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