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存款在银行无故失踪但银行没破产有赔偿吗由谁来赔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谁有过错,谁负责。
一、存款保险制度,只针对银行破产,与存款失踪的责任追究无关。
二、存款无故失踪,如何追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三、在现实中,存款消失的原因大致有三种情况:
1、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
2、储户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
3、银行系统有缺陷,信息泄露致存款被盗取。
四、涉及犯罪的,由犯罪分子承担赔偿责任。
存款丢失后,大家最关心的是能否索赔追回。在现实中“几乎不可能”。事实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目前出具的存单内容中,也有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规定。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无具体规定。
原因就在于,存款丢失后,要确定是银行、储户还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十分困难。有些银行声称,冒领人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时间、账号及住址等信息,所以存款被盗责任在于储户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从因果关系来看,信息泄露不能说明储户一定存在过错,银行方面同样可能造成储户信息泄露致存款丢失。
另外,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银行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但对于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机构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因此,储户想追也是无从下手,无处说理。
但现实中,存款丢失是越来越多了,一定程度上表明银行对违法违规的警惕意识低下,技术升级迟缓。从法律角度讲,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现实中,难也难在这个责任的划分。
㈡ 存款保险制度对第三方存管的资金有什么影响
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1、概念: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俗称“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是指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等独立第三方存管。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证券交易买卖、证券交易结算托管三分离是国际上通用的“防火”规则。
2、背景:我国证券市场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由于证券市场法律体系不完善,交易管理制度设计存在缺陷,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自我守法合规意识不强等因素,一些证券公司出现了挪用、质押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占用客户资产等违法违规现象,给客户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已经严重损害了证券公司的行业形象,挫伤了客户的信心。因此,必须探索从制度上杜绝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换回行业信誉和客户信心,督促证券公司规范发展。2003年末,证监会在设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方案时,提出实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
3、目的:建立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旨在从源头切断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通道,从制度上杜绝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建立起确保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安全运作的制度,达到控制行业风险、防范道德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目的。
4、原因:实行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之所以能确保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不被券商挪用,是因为该制度有效地在证券公司与所属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之间建立隔离墙。具体而言,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后,客户可以在存管银行网点或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开户业务,在存管银行的系统中生成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号,在证券公司的系统中生成客户号。遵循“证券公司管交易,商业银行管资金、登记公司管证券”的原则,由证券公司负责客户证券交易买卖、登记公司负责交易结算并托管股票;由商业银行负责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转账、现金存取以及其它相关业务。
银行结算帐户就是指个人结算账户,工行用无折灵通卡,并以此账户做为交易结算结算户,第三方存款不需保证镏金,资金台账在证券方,银行的钱转证券实际上只是银行给了一个账目给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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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存款保险五一实施,那五一之前存款,是不是就不享受这种待遇__
存款保险五一实施,并不是说五一之前存款不享受这种待遇,而是说从五一开始才可以享受此待遇。以下3种情况,存款保险不保:
1、存款丢失
过去一两年曾发生过多起银行存款丢失案件,储户存款丢失是银行内部信息系统、管理及监管方面的问题,很多情况下都是银行“内鬼”监守自盗造成的,并非是银行出现经营危机,更非银行面临破产倒闭。所以,虽然存款保险条例出台了,但对储户存款丢失案件来说并无关系。
2、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亏损、收益不达标、变保险
如果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本金亏、收益不达标、理财变保险等情况,也不属于银行经营问题,这种情况下,存款条例对理财产品无法提供保障。
3、银行代售理财产品出现兑付危机、资金亏损
银行通常会代售大量债券、基金、保险、信托等理财产品,如果此类产品出现兑付危机或是资金亏损,存款保险条例也是保不了的。
㈣ 对于非法人金融机构,你认为当地人民银行应当履行的存款保险管理职责是什么
㈤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及如何建设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及如何建设
我国金融业正处在向市场化转化过程中,存款机构在客观上面临较高的风险。现阶段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银行业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的需要,是减轻政府和央行市场退出成本压力的需要,也是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需要。
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进程的最终实现,国家信用的隐性担保作用将逐步弱化,特别是从今年开始,我国金融改革将全面加速:利率、汇率市场化将逐步推进,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即将改制上市,而中小商业银行的改革也需要一个良好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这些改革的进行,将很难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因此,存款保险制度是确保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下一步的改革措施将缺乏安全保障。
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义及形式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说的简单些,是由各家存款性金融机构缴纳保费,一旦投保机构面临危机或破产,就由这家保险机构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存款。
存款保险体系形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由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如美国和英国;另一种是由民间建立的以协会形式存在的保险机构,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第三种是由官方和民间共同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比利时。各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在组织形式上虽有不同,但其宗旨却基本一致,而且都同时承担着金融监管的职能。存款保险的投保形式有两种,即强制性与自愿性。前者指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都被强制成为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后者则允许金融机构选择是否投保。
人民银行有关课题组最近就各国存款保险体系做了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尽管各国存款保险体系存在较大差异,但基本目标是相同的,即:一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居于多数的小额存款人的利益;二是建立对出现严重问题濒于倒闭的银行进行处置的合理程序;三是提高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保证银行体系的稳定。
二、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在树立存款人信心和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方面确实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它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设计不完善的存款保险体系可能导致金融业经营状况恶化。因此,构建一个良好的存款保险制度,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外国的经验和模式,取长补短。首先,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设计应当体现强制加入、费率挂钩、风险共担的原则;其次,要加强银行监管,包括对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以及市场退出等进行持续性监管;最后,要强化市场约束。通过强化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银行的监督,可以减弱道德风险,同时有效的市场约束必须以稳健的会计制度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强有力的支持。
1、存款保险的范围及投保方式。我国存款机构主要有国有商业银行、非国有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中国分支机构和邮政储蓄局五类。存款保险是为防范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应实行强制性投保原则。理由如下:一方面银行风险是必然存在的,与之相对应,居民及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如采取自愿投保,目前在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凭借其特殊地位和竞争优势,很可能为降低经营成本而不参加保险,造成金融安全网的缺口。因此我国应实行强制投保原则,以增强整个系统的抗风险性。随着居民和金融机构风险意识增强,存款保险制度日益完善,可逐步过渡到自愿投保方式及设立存款保险的准入制度。
2、存款保险的对象。存款保险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标的物。存款保险制度应对同业拆借以外的居民本、外币存款予以保险。为了适应金融开放的要求,在中国境内的外币储蓄存款也可以作为存款保险的对象,这样对我国居民来讲,是保护了他们的利益,对外国居民来讲,提高了中国国际金融信誉。
3、存款保险的保险费率确定。从国际上看,存款保险费率一般有两种:一是单一保险费率,即按各银行存款余额乘以统一的保险费率来收取保险费;二是根据风险来确定差别保险费率,即先根据各银行资本及其他的监督指标确定保险费率,再乘以各银行的存款余额。两种制度相比,后者不仅体现了保险的基本原则,而且对银行从事高风险信贷的动机有抑制作用。资本充足率不高或高风险资产较多的银行,将被认为高风险银行,则要缴纳比一般银行高的保险费,从而增加了其经营成本。更重要的是,保险费率随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有利于鼓励银行持有更多的资本及更少的高风险资产。由于我国各类存款机构的风险程度、经营管理水平、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有较大区别,因此可考虑采取差别费率制,对风险不同的机构采取不同的保险费率。不同类型的存款机构因风险不同保险费率存在一定差异,同一类型机构因风险程度指标值不同,所承担的保险费率也不同。具体操作时,可根据对各类机构风险的整体评价,确定不同的基准保险费率,再通过对每个机构风险指标值的总体衡量,对超过类别风险指标的个别机构的保险费率做必要的上浮。
4、存款保险机构的设置。较为现实的选择则是由政府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领导,这样既可增强政府和投保金融机构对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责任感,提高存款保险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又可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手段,强化其宏观金融调控能力。
5、存款保险限额。存款保险公司应对存款帐户确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如果最高保险金额过低,一旦银行发生倒闭,会给存款者造成较大损失,降低储户存款信心,从而将减少银行信贷资金来源;如果最高保险金额过高,则又会使存款者产生依赖思想,认为即使银行倒闭也不会使自己遭受损失,从而不谨慎地选择存款银行。合理确定存款保险最高金额的基点一是要使极大部分储户的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二是要使银行破产后的清偿工作得以实事求是地开展。根据目前我国居民收入状况及货币使用偏好,我国存款保险最高金额宜确定为10万元人民币,对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存款实行全额赔偿,超过10万元的给予一定的递减比率赔偿。
6、存款保险理赔。当投保机构因主动解散或由监管机关宣布关闭而不能履行支付义务时,存款保险机构就需要对存款办理赔付。赔付含义不仅限于支付现金,同时更主要的是对存款人现金给付权的承认,因此,存款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赔付方式:一是根据停业机构帐册记录及存款人提出的存款余额证明,按保险金额直接核算其所得金额,然后以现金支付;二是在同一地区,由存款保险公司出面,将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它银行帐户中;三是以存款保险公司名义继续经营。在确定保险赔付标准时,应考虑到中国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金融资产结构中银行存款占主导部分这一特点,实行“保底”、“递减”、“封顶”的赔付原则。“保底”是指同一存款人在倒闭机构的各种存款债权之和(以下称存款债权)少于或等于法定数额的,全额赔付。“递减”是指存款债权超过法定数额的,按适当比例赔付。“封顶”是同一次清算中同一存款债权的最高获赔金额是法定的。采用“保底”、“递减”、“封顶”的赔付模式,有利于避免大额存款人比小额存款人地位更优越,同时将降低存款人的道德风险程度,促使存款人事前主动关心存款银行的安全性。
结束语
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可以降低和防范风险,但还是有缺陷的。必须在不断加强中央银行和银监会金融监管的同时,应尽快建立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体系,提高其自我约束力.
㈥ 描述一个包括页面分配与回收、页面置换和存储保护的请求页式存储管理系统
请求页式管理系统属于动态页式管理中的一种。
页面分配有相应的“分配算法”。请求表给出要求页数--->储存页面表检查是否有足够空闲页面--->否,此次无法分配;是,分配并设置页表,填写请求表相应信息,搜索所要求的空闲页面,将对应页面号填入页表。
回收算法很简单,进程执行完毕后更新页表、页面表。
置换算法宗旨是淘汰被访问概率最低的页,将其移出内存。常用算法有:随机淘汰算法、轮转法、先进先出算法、最近最久未使用页面置换算法以及理想型淘汰算法。(具体算法及优缺点可以网络到,很多资料。)
关于存储保护,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地址越界保护(由地址变化机构中的控制寄存器的值——页表长度和所访问的虚地址完成。),另一种是通过页表控制对内存信息的存取操作方式以提供保护(在页表中增加相应的保护位)。
㈦ 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道德风险的约束机制的制度基础是什么,具体发挥了什么作用
关于制度的基础,我认为是我国的银监会。关于具体作用在面有一个具体的阐述,回答的可能还是不能完全如你意,见谅
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参保银行会倾向于承担更大的经营风险;社会公众放松对银行的监督,弱化银行的市场约束;逆向选择使经营稳健的银行在竞争中受到损害,不利于优胜劣汰;降低存款保险机构迅速关闭破产银行的能力,最终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由此可见,一方面存款保险减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银行挤提的概率,增强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存款保险本身存在的道德风险又加剧了银行体系的风险积累。
由于存款保险中道德风险的存在,有学者对其存在价值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甚至主张取消该制度。然而,我们应该看到,道德风险并不是存款保险制度所特有的,而是先于存款保险而存在于银行机制之中的。道德风险是由于银行业本身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以及有限责任制度而内生于银行的运行之中的,存款保险只是由于弱化了各方的监督激励而加剧了银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风险。
任何保险行业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但保险业并未因此在市场上消失。存款保险制度起到的作用与道德风险可能引起的负面效应相比较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利大于弊。问题的关键是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将其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综合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道德风险的防范可以设置如下几道防线:
1.建立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体系。在银行机构的设置上做到决策机构、实施机构、监督机构的分离与相互制约,制定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投资行为纪律化。确保银行业务能根据银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以谨慎方式经营,只有经过适当的授权方可进行交易,资产得到保护而负债受到控制,会计及其它记录能提供全面、准确和及时的信息,而且管理层能够发现、评估、管理和控制业务的风险。这是银行稳健经营、防止过度追求风险收益的有效保证,因此可以作为防范与控制道德风险的第一道防线。
2.良好的制度设计。建立合理的保险范围和较低的保险额度,将国内银行在海外分支机构和外国银行在本国的分支机构排除在外,存款保险范围尽量限于个人和非赢利组织的存款;风险差别费率制度,成员银行根据自身不同的风险等级,交纳不同的保费,对有较高资本充足率和较高监管评级的银行收取较低的保费率,使其风险预期收益相匹配,从而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督促银行审慎经营;采用限额赔付制度,使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损失,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增强存款人对银行行为的监督;实行强制存款保险,规定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参加存款保险,以防止逆向选择问题。
3.市场约束机制。道德风险可以通过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来减弱。提高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使存款人认识到存款保险制度是减少银行的经营风险,防止银行倒闭,而不是“保证”银行不倒闭,使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加强,以保证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必须辅之以稳健的财务制度和行之有效的信息披露作为强有力的支撑,要做到产权明晰、竞争有序、法律规范、风险理念。允许破产、适时退出机制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前提条件,发展和完善多元化金融体系,努力培育中小型金融机构,创造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透明度,督促银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应要求银行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披露自身的资本水平、风险程度和经营状况等应公开的信息,以便公众做出判断和选择,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压力和监督,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水平以赢得竞争优势。
4.严格的银行监管体系。监管机构要掌握银行准确而及时的信息以便在必要时采取立即纠正措施和有效迅速干预,这些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提交的报告和现场检查,但监管机构也应注意市场暗示的银行状况,密切监测银行。同时尽可能的传播它所拥有的信息,通过市场约束银行系统的稳定。监管机构和存款保险机构之间应及时、充分的沟通有关信息,通过监管合作和有效的信息交流共同加强对银行的风险控制、查险补漏。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同时,完善内部监管。银行应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在内部审计和有效稽核双重保障的基础上,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来自金融监管当局的、外部审计部门的以及来自交易对手甚至普通债权人的监督。
㈧ 存款保险制度处理流程
一般企业有:生产部、质量部、行政部、供销部四个部分
下面是样本:
管理制度:
标题:设备管理制度标准条款
1.目的:为保证全工厂生产所需设备都能正常运行,满足生产产品要求,创造更高的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以求达到产品的质量更加稳定.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生产所需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修理及处理。
3.权责
生产部监督、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现场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对设备的有效性负责。
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正确操作、安全使用、合理安排日常维护保养。
3.3设备的采购主要由行政部负责,生产部必要时协助。
3.4生产部对所有设备修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定检修理。
3.5生产部对报废设备进行评估与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定义
4.1三好:⑴管好设备:⑵用好设备:⑶修好设备。
4.2四会:⑴会使用:⑵会修理:⑶会检查:⑷会排除一般故障。
三不放过:⑴.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⑵.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⑶.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5.作业内容
5.1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进行设备的选型、定型、采购。
5.2设备到货后,由质量工艺人员对到货设备按说明书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列入机器设备工装模具清单。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负责联系行政部或当事责任人,对不合格设备责令退货或修复。
5.3一般小设备由车间自行安装,关键设备由生产部根据设备安装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技术条件,防震防爆,安全环境,工作流转等要求,指定部门和人员进行安装。关键设备和大型设备安装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空车调试及负荷运转调试,调试合格,交付生产使用部门使用。调试不合格,生产部责成供货方修复或调换处理。
5.4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编写设备使用维护指导书。
5.5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并按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5.6对重要设备须编制检修计划,生产部负责实施。
5.7车间负责人指定,督促生产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生产部不定期抽查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况。当设备发生故障,一般由设备维护人数维修。较大故障由可委托外部专业单位维修,或维修小组进行。
5.8生产部负责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并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对全工厂所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确定在用设备完好。
5.9设备在生产使用到规定年限,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由生产部编写设备报废申请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标题:工装模具量具管理制度标准条款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通过对工装模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装模具精度要求,使工装模具处于完好状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工装模具的管理。
二、职责
1.生产部根据产品要求负责组织工装模具的加工和制成验证。
2.生产部负责工装模具和试件的检验工作。
3.生产部负责工装模具的管理、维护和修理工作。
三、工作实施要点
1.工装模具的加工和制作。
生产部根据产品要求负责实施工装模具的委外加工和制作。
2.工装模具的验证和评定
2.1工装模具制成后生产部根据图纸的生产要求组织生产部进行试模,对工装模具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工装模具和试件按规定要求进行评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工装模具不合格由加工者采取措施,返修或返工,直到完全符合要求。
2.2生产部负责根据产品的生产要求,对试件进行检验并记录。
3.工装模具的管理和维护。
3.1工装模具交付生产部后,由生产部负责工装模具的保管,并放在指定区域内。
3.2工装模具应建立台帐,并编号登记管理。
3.3工装模具使用时,工装模具使用者应作好记录。工装模具使用者应做好工装模具的维护工作。贮存不用的工装模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随时可提供合格的工装模具。
4.工装模具的使用和维修。
4.1每次工装模具使用时,由生产部进行生产试模,首检合格后工装模具才可正式使用。
4.2在使用过程中工装模具若有损坏或磨损,使用者应上报生产部,及时组织维修。工装模具修理由专人负责,修理后由质检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装模具的报废、更换
工装模具经修理后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由生产部提出报废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排重新制作新工装模具。
四、模具使用注意事项:
1、新制模具必须有检验记录和合格样品,才能入库;
2、使用后的模具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确认的技术状况及模具检验记录,模具使用数量(冲次)才能入库;
3、经修理后的模具,必须有自检、互检专检确认合格的检验记录和合格的样品,才能入库;
4、模具的领用和归还的过程中,不得叠放、磕碰,以防模具人为损坏;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砸、磕、碰,以防模具人为损坏;
6、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导柱、导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地方应注意加油润滑;
7、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机床工作台面清洁、整齐、无杂物,垫铁要等高,摆放合理,使模具受力均衡;
8、模具应高速合理的工作深度,以防合模太深,损坏模具;
9、模具在使用中,如非正常使用损坏,则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五、工具、量具、检测仪器管理制度
1、工具、量具、检测仪器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
2、每季度各部门的分帐与公司总帐核对一致,发现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处理,
3、工具、量具、检测仪器领用者必须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的领用申请单和工管员的落帐登记编号单,领用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仓库才给予发放;
4、工具、量具、检测仪器若非正常使用损坏,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5、工具、量具、检测仪器保管不当造成遗失,则由保管者负责赔偿;
标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条款
1、工厂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工厂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小组职责是:
(1)建立工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实施;
(4)审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条件;
(5)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6)安全生产检查;
(7)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
3、工厂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负责。
4、工厂各部门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要求与措施负责。
5、保证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任务,工厂员工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要立即劝阻并报告领导;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工具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6、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学习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7、新入工厂生产员工进厂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8、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所在部门、车间或生产部门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方法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9、员工转岗时,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0、新建、扩建、改建和新工艺、新技术采用必须贯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原则,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不准验收和投入使用。
11、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2、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开展各项检查活动,其中包括周二10:00定期检查,及每个工作日的不定期检查,通过检查,必须使员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纪律,严格制度,消除隐患。
13、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14、安全生产检查必须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做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日期、定整改负责人,安全检查小组要对事故隐患跟踪到底。
15、工厂员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转动设备的女工必须戴好工作帽。
16、进入车间员工一律在指定的通道上行走,危险地方严禁通行。
17、工作中应精神集中工作场所严禁喧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8、员工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休息,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
19、严禁非工作需要而擅入他人工作地点,以防意外的发生。
20、车辆在工厂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1、严禁擅自动用别人操纵的机电设备。
22、与机械设备无关人员不得靠近设备传动部分,更不得随意触动电气设备。
23、车间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可靠,严禁私自拆除。。
24、工厂员工必须注意现场悬挂的警告牌和一切安全指示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
25、在工厂生产区域内需动用明火者必须经安全检查小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26、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7、开机时必须按规定检查电器开关、按钮、机床接地线安全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
28、冲压机操作工禁止采用脚踏开关操作设备,必须要用脚踏开关工作的必须经过车间领导同意,使用脚踏开关工作时,严禁脚一直踩在脚踏开关上;
29、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得自行关闭或弃之不用,因工作需要拆除的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0、冲压工工作时,严禁将头或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到上、下模之间,因清扫或其他原因需要的必须事先关机;
31、临时电源拉线(如电风扇、枪钻等)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来操作,其他人不得自行其事,临时电源线不得压在重物下面,临时线用完后必须收好;
32、设备操作者有事离开机床,必须关机,以免误伤他人;
33、行车、叉车的使用由公司指定人员开动,其他人不得擅自开动;
34、车间工人不许穿凉鞋、拖鞋上班,钻床、攻丝机操作人员禁止戴手套,砂轮机、点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戴保护眼镜,公司员工严禁酒后上班;
35、化工药品、油料等由专人保管,需要领用时须由保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清洗用的甲苯用完后要装进容器中,置放在指定安全地方;
36、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有专门放置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37、消防器材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移动;
38、消防通道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消防龙头上面和旁边不得堆放物品。
39、不得将明火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的场所;
40、因工作作业需要动火的,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工作申请”,经安全部门同意后,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才能作业;
标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条款
1、工厂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工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以及安全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
3、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须有明确醒目的防火标记。
4、如有明火,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离开时将火种熄灭。
5、对电器线路定期检查,不准随意私接电,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6、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有效完备,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执行,保障工厂消防安全。
8、将灭火器放置于阴暗背光场所,不放置高温场所。
9、灭火器应远离高温火源,以免发生高温爆炸。
10、每年定期检查一次灭火剂重量,如泄漏量超过原重量的5%,须查明原因并补足。
11、工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
12、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
13、将消防器械保管落实到个人,随时检查,确保消防器械完好如初。
标题:仓库管理制度标准条款
一、原辅材料库:
1.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各车间、各部门的物资需要填写《采购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采购。
2.仓库保管员有责任通知质检人员对采购的材料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物资,仓库人员有权拒收,由行政部作出退回和调换处理。
3.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进行数量清点,名称规格的复核,与采购要求相符,保存送货单,送货单单必须注明发票号码,采购签字。
4.仓库各种原组别、类别、用途,分区域堆放,保持清洁整齐,小物件必须放在货架上面,各类物资防止受潮变质。各类物资标明品名、规格卡片,做到卡片与实物相对应,与帐册数量相同,达到系统化、规格化,以便发料、保管和盘点。
5.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生产任务领料,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按表发放。
6.仓库对物资调拨手续,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7.仓库保管人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料,必须具备识别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能力,以便熟练正确无误的备料。
8.仓库保管人员按原始凭证准确登记明细帐,仓库保管人员每天清点出入频繁的物资,做到帐物相符。若有差错,报生产部查明原因,并有当班仓库保管人员负责。
9.每月二十五日,保管人员对仓库全面盘点,做到帐与实物相符,并在盘点后三天内将物资库存表交到行政部备案。
10.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合财务人员每月一至二次的物资抽查。
11.仓库要注意通风、防水、防潮、防蛀,严禁在库内吸烟,不准外人随意出入仓库,以确保仓库安全。
12.管理人员要提高对物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责任性。确保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13.各类材料一律不得擅自外借,若须外借者,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办理外借手续并备查。
14.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三条:编号整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以利于查对及取放。
15.材料报废必须经质检员核实,并开材料报废有关文件,写明品名、编号以及数量。仓库凭报废文件办理报废手续,并把报废材料放到指定的地方。
二、成品仓库:
1.根据产品包装情况,分清品名以及规格入库。核对记录成品帐,保存装订,以备查找。
2.成品按类别堆放整齐。
3.仓库要求必须要通风及防潮,以防止产品在使用和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4.仓库按消防规范安装消防器材,确保仓库安全。
5.仓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帐物卡及产品在成品库内可能发生的质量变故。
6.仓库保管员每月1日应进行盘点并在三天内将盘点表交到有关部门。
7.仓库保管员凭销售发票或送货单发货,并做好出库手续,以备查考。
8.仓库保管员要认清单据上的各规格和数量发货。
标题:考勤管理制度标准条款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所有被本公司聘用的在岗员工和与本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3、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4、行政部负责考勤工作,严肃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章作息时间
5、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每周享受1天公休假(单休)。
6、3月1日----11月30日工作时间:8:00~11:30,12:30~17:00。
12月1日----2月30日工作时间:8:30---11:3012:00—17:00
7、每周末各部门须安排满足正常工作所须的值班人员,并安排好值班人员的调休。
第三章考勤办法
8、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打卡或签到方法进行考勤,每个员工应主动配合,缺勤员工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9、打卡制度
9.1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出差人员可免打卡或签到,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免打卡或签到由总经理批准;但请假管理仍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9.2应打卡部门的部门经理(含)以下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或签到制度。
9.3员工考勤不得作假,一经发现,每次分别给予作假者旷工1天处理。
10.考勤异常
10.1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0.2打卡员工调休、忘打卡、上班时间需短时间外出办理、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回来打卡一律在行政部领取、填写《员工考勤异常登记卡》,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10.3员工因公出差,不能当天返回的,应于出差前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部填写《员工考勤异常登记卡》备案,出差返回后主动到行政部销差,否则视为旷工。
10.4员工除公司规定的有薪假,只要出现迟到、早退、脱岗、请假等情况,按额扣发工资。
10.5如有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未能按时打卡,可以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补签。
11.签卡审批
11.1部门副经理级以下员工由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卡;
11.2部门副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经理签卡。
12.迟到、早退和脱岗
12.1上班迟到15分钟打卡即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分钟打卡视为早退。
12.2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扣发工资20元,超过一小时的扣发工资50元。
12.3一个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12.4一个工作内出现无故离岗20分钟以上即为脱岗,每发现一次视为旷工一天。
12.5行政部根据当月考勤原始凭据填写月度考勤报表,对所涉及到员工入、离职、晋
升、转正等人事异常的详细日期、薪资级别等进行备注,成为薪资计发的重要依据;
12.6行政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各部门打卡、出勤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知会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四章公假及法定假日放假规定
13.本条例中界定的公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或公司派出参加短期培训。
14.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下:
节日假期适用范围
元旦一月一日全体员工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二、三全体员工
劳动节五月一日——五月三日全体员工
国庆节十月一日——十月三日全体员工
妇女节三月八日(半天)全体女员工
15.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日,适逢公假,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法定节日,适逢公假,则不补假。
16.公假、法定节日期间,工资照发。
17.公假、法定节日期间员工如需加班,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18.员工可以请无薪事假,原则上连续事假不可超过5天。
19.员工请休事假须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20.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月事假三天内扣发工资额=(基本薪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6×本月累计事假天数;事假三天以上的,超出天数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1.95×(本月累计事假天数)
21.旷工工资扣发标准
21.1旷工半天(含)以下者,扣发工资50元;
21.2旷工1—3天,扣发工资200元,记警告处分一次。
21.3旷工4—7天,扣发工资200元,并处降级降职,严重者劝退辞退;
21.4一年累计旷工15天的,作开除处理。
22.如果发生员工旷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不上班的,部门经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跟踪并向总经理汇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准教育无效,公司有权作除名或辞退处理。
第六章病假处理方法
23.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修养者,可请病假,员工请病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持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签发的病假特批准,可不出具医院病假证明请休病假。
24.员工请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最迟应于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25.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行政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
26.员工病假工资扣发标准:病假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1.95×本人累计病假天数×50%
27.除住院和计划生育方面病假之外,员工一年内病假累积达到30天以上的,30天后的病
假天数只能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其他假期处理方法
28.婚假
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享受婚假三天后;实行晚婚者,婚假在原基础上增加十天;一方居住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另核给路程假。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婚假须在结婚时使用,过期作废。
29.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孕期需要作产前检查的,给予产前检查假。孕期在七个月以上身体不支的,可请假休息,其工核发标准与病假相同。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产假120天;本公司员工可享受全薪产假。
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全薪看护假10天,超出10天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30.工伤假期
补充:
岗位制度样本:
生产部主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厂生产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总主管指令。
2.根据厂业务计划,负责编制厂施工计划。
3.负责生产协调,处理好生产与工程师、生产与设备、生产与业务方面的问题,确保合同完成,尤其确保重要合同完成。
4.负责组织落实生产实施计划,加强生产现场管理。
5.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各项任务。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组织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工厂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2组织采用行业,国家标准,积极推行国际标准。
3组织制定技术改造规划,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4组织制定产品实施计划。
5提高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升级、创名牌。
营销部主管岗位职责
1.市场的开拓,以及顾客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等。
2.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向上级反馈。
3.收集来自顾客反馈的信息,以及顾客的需求。
4.任何顾客的抱怨,都应该耐心的听取,并对抱怨的内容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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