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还款问题
如果你们没有特别的约定,需按银监会推出的国家《金融利率管理条例》的限额征收利率至基金会倒闭为止,超额征收部分的法律不于支持。因为你到期未还本息,违约在前,建议和基金会协商解决。俗话说:欠债还钱,还是主动还清债务,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贰』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否合法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徽标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方向。要做到“四坚持”、“四防止”:即坚持互助性,防止办成金融机构;坚持社区性,防止资金外流;坚持群众性,防止走“官办”道路;坚持民主性,防止变成领导干部“小金库”。
建立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
要通过上述工作,做到办会方向正确,办会质量提高。
『叁』 我家在农村合作基金会里存的钱取不出来了,政府一直说没钱,每年去给二百块钱,而且说以后没有利息,怎么
一年2%收益
通涨都跑不赢啦
所以说尽量避免购买国内的基金
同情。。。
『肆』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什么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1983年在黑龙江省的农村诞生了第一个后来被称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农村合作基金组织,在政府先默许后
承认的政策下,此后这类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国农村建立、发展起来,到1992年全国已建立乡(镇)级“农村合作基金会”
17400个,村级合作基金会112500个,分别占乡(镇)总数和村总数的36.7%和15.4%;农民们庆幸地想:自己的“银行”总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服务于农业
生产了吧?事实也果真如此,自1990年至1996年,全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累计投放于种植、养殖业生产的资金达到1515亿元;其中1996年投放于农业生产的资金占
其当年投放总额的比重高达43.3%,投放于农村生活服务方面的资金占其当年投放总额的19.9%,这两项支农资金合计占其投放总额的63.2%,大大地高于农业银
行和信用社支农资金所占的比重。但好景不长,1999年1月,在“规范金融市场,整顿金融秩序”的旗帜下,国务院一个3号文件否定了农民们在农村合作金融领域
的“二次创业”——“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了。
『伍』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你好::我2001年存的款,存款期限都已经过了,可是还拿不到钱,我们应该怎么办
全国的农村基金会1999年就被国务院关闭了。我家以前也把钱存到我村里的基金会,1999年就被国务院关闭之后钱就取不出来了。最后乡政府只还了本金的九成,利息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就这样了结了。所幸,损失不是很大。钱只能存到银行去,存到农村基金会的话,只能让你成为最后一任枉大头。你可以咨询你们那的乡政府,看怎么解决。
『陆』 原来存在农村基金会里的钱怎么办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政府办的,农业部主管。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后决定关闭的。请查阅中共中央国(中发【1997】19号)文件、最高法(法发【1998】2号)、国务院令247号、国发明电【1998】6号、国办发【1998】126号、国办发【1999】3号(2019年1月13日解密,现在可以向农业部、人民银行申请公开)、以及各个省市自治区办公厅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是认可的,历史形成的产物就合法!
『柒』 我是1996年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的钱有四万元,我本人未去取过现在要怎么查这笔钱的去向是报警吗
首先先找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人员,他们应该会有底单的,假如再找不到可以报案
『捌』 贴:农村合作基金会存款取不出来怎么办
这个已宣布撤消了,是以前政府为了集资而开设的,后来由于经营不善而关门。
『玖』 1998年在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存款现该怎么办
当时若没有申报债权,现在已经无法取款,这机构早已经清理结束关门了
『拾』 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出纳属于八大员吗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金融机构。 徽标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
在农村,“八大员”是指治保、调解、民兵、共青团、妇女、计生、土管、林业、兽医、农科、会计、老协和出纳等。这些都是农村必设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