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苏州市吴江区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电话(传真):0512-63950919,邮政编码:215200,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有公开申请,请到依申请公开页面办理。)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7:00。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1)苏州吴江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制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劳动者就业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实施全市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评定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吴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筹拟订并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办法;参与组织实施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及考核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的工作机制。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Ⅱ 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制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劳动者就业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
(四)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实施全市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评定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吴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筹拟订并实施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办法;参与组织实施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及考核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的工作机制。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王海鹰
Ⅲ 吴江社保局
办公地址:吴江市鲈乡北路1868号(世纪大厦4楼)
联系电话:0512-63493489
传真:0512-63493487
网址:www.wjldbz.gov.cn
邮编:215200
Ⅳ 吴江社保局周六周日上班吗
社保局周六周日不上班。
社保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上班和休息时间,正常情况下的周末属于休息日,社保不上班。但是目前有很少部分地方为了方便参保人办理业务,特意安排了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值班办理业务。但是周六上班的,不对公,对个人是开放的。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4)苏州吴江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社保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负责经办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
(四)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负责工伤伤残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七)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
(八)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依法公布;负责管理全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险档案。
(九)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十)负责享受长期待遇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及供养对象生存状况审验。
(十一)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企业欠薪保障费征收。
(十二)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网络-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Ⅳ 吴江社保中心办理退休几号到几号可以
吴江是苏州市下辖区,据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经办指南>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吴江区企业职工申报退休时间为每月11日至月底。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一、办理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
2.参保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一张;
3.能证明参保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供养直系亲属情况、工资演变情况、从事特殊工种情况等的原始档案材料,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人员的《苏州市企业职工一九九五年底前缴费年限核准表》;
4.《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审核表》或《苏州市企业参保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
5.经参保人员居住地所在社区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对象基本信息采集表》;
6.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须附《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7.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人员,须携带《苏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8.经批准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须提供《苏州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延缴费申请审核表》。
三、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或托管档案的就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于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之月或接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3个月内,每月11日至月底期间,持上述材料、表单,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情况,核定退休类别、退休时间及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在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人员,须先由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后,报市社保中心复审;病退、特殊工种退休等须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3.退休人员从核定退休时间之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按月社会化发放,一次性待遇通过单位发放。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或从事社会劳动期间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必须按规定补缴清后,方可核定其养老保险待遇。
2.单位须同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核手续。
3.单位应及时向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中心移交退休人员个人档案,办理纳入社会化管理有关手续。
4.不符合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人员,符合后延缴费条件且本人提出后延缴费申请的,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待符合后延缴费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5.2010年1月1日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手续的人员,应先按国办发〔2009〕66号、苏政办发〔2010〕49号文件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待遇领取地在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按上述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其他统筹地区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人员,应先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临时缴费账户转移归集手续。待遇领取地不在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按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待遇领取地,由待遇领取地办理退休及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6.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参保人员,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无需个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办理)。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完成衔接处理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核定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Ⅵ 吴江现在社保局的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案号:苏ICP备10222057号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00号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
业务咨询:12333
传真:63950919
网址:http://www.wjrs.gov.cn/
苏州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苏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区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区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及有效配置;制定全区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劳动者就业指导和培训;负责全区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业的管理政策。
(四)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实施全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评定工作;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对全区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综合管理来本区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来吴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区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筹拟订并实施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录用、任用、辞职、辞退、培训、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全区政府奖励和表彰办法;参与组织实施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及考核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做好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的工作机制。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区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承担各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Ⅶ 苏州市吴江区社保接入全国人社网站吗
苏州市吴江区社保基金,全国人寿网站对这个肯定是全国都通用的,都联网的啊,放心好了,肯定是联网的,全国都联网的
Ⅷ 吴江社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吴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868号世纪大厦A区4层
电话:0512-6349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