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史上最严的银行理财新规是什么和旧版有什么区别
1.7月27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银行,这意味着自2014年12月以来搁置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新规征求意见有望于近日重启。而这份《征求意见稿》号称史上“最严银行理财监管新规”,而它的下发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2.具体的内容比较多,建议直接搜索就能看到具体内容
3.区别
(1)分类管理方向确定:新版征求意见稿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分为基础类理财业务和综合类理财业务。这也是较2014年版的征求意见稿新增的内容。
(2)非标投资不得对接资管计划:在旧版《征求意见稿》中,银监会就对非标资产回表、非标资产不允许错配等理财业务做出了详尽规定。只是如今两年多过去了,旧版《征求意见稿》一直没有下文。新版文件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所投资的特殊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规定监管规定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也就是说,未来银行理财资金进行非标投资,或将不能对接资管计划产品。
(3)分级理财产品将遭“封杀”:《征求意见稿》明文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分级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理财产品。
Ⅱ 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办法
普通老百姓的投资意识越来越强。近一段时间股市低迷不振、楼市深陷调控,老百姓投资、理财、抗通胀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最近几年银行的理财产品到期总是能获得事先承诺的收益,让很多普通百姓误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很安全、收益很稳定。银行的理财产品也逐渐成为炙手可热的投资品种。
销售理财产品须明示风险
然而银行的理财产品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万无一失。银监会于2011年8月28日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要求了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必须明示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这次出台的《办法》主要做了以下新的规定:在风险的揭示方面,《办法》要求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要制作理财产品的专业风险揭示书,特别强调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示其中的很多内容。比如理财产品的类型、期限、风险评级结果、适合购买的客户等信息。而且还要求配以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此外,还有专门的客户权益须知单页等内容的规定,目的就是要投资者明确知道自己投资的产品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风险有多大;另外,还提出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相关规定,被业内认为是这个《办法》的最大亮点。
Ⅲ 银行理财新规会影响到谁
银行理财新规要来了!影响400万从业者和1.4亿股民。
7月21日消息,20日晚间,银保监会发布银行理财新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降低投资者购买门槛、允许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一系列规定,将影响无数购买银行理财的家庭、逾400万银行从业者和1.4亿多的A股股民。
图为某银行网点在办理理财业务的工作人员。
利好银行吸引资金,影响逾400万银行从业者
原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有409万银行从业者。无疑,《办法》将对这409万从业者也产生巨大影响。
原银监会2017年就已对银行理财产品加大监管力度。今年4月资管新规落地以来,银行理财产品逐步规范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部分银行理财模式受到影响。
2017年底,银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22.17万亿元,到2018年6月末,余额已降为21万亿元。
普益标准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二季度506家银行共发行2.86万款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减少3906款。31个省份的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则环比下降。
在专家看来,《办法》中诸如降低投资者门槛的规定,利好转型中的银行业吸引资金流入理财资金池,缓解商业银行的负债端压力。
《办法》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办法》发布实施后至2020年12月31日。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办法》,既是落实资管新规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细化银行理财监管要求,消除市场不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规范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新闻网
Ⅳ 理财新规来了 和你到底有什么关系
银保监会在12月2日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允许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是银保监会落实“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重要举措。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利好:
投资门槛进一步降低:“理财新规”的出台将5万元的销售起点降到了1万元,让更多的工薪阶层涌入到理财大军中来。
购买渠道更为丰富,代销机构增多。购买银行理财可以不用再单单关注营业网点、网银、掌银等银行渠道,银保监会认可的机构都可以代销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购买渠道更为丰富。
省去首次购买面签、双录的繁琐流程。相对于银行而言,《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放宽了对客户首次购买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要求,只要通过本公司渠道(含营业场所和电子渠道)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即可。面签环节可以省去了,不用再跑到银行营业厅去“双录”,大大方便了客户。
Ⅳ 银行理财新规是什么内
起点降低:单只公募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
2. 明确非标监管:公募产品可投资非标,非标管理延续资管新规,增加集中度考核
3. 投资范围拓宽:公募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新增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4. 老产品可投新资产
5. 计量范围延展:银行半年以上定开产品和现金管理类产品实行摊余成本计量
6. 政策支持非标回表: 合理调整MPA考核有关参数,并通过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7. 自主整改:监管不对整改计划设置硬性指标
8. 结构性存款管理:保本类理财纳入结构性存款进行规范化管理
Ⅵ 理财新时代,投资者必须知道的几点新规
理财新规划重点
1. 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市场较为关注的公募理财产品可否投资股票等问题,根据《办法》,公募理财可以通过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
2. 明确非保本理财产品为真正意义上的资管产品;保本理财产品按照结构性存款或者其他存款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办法》在附则中承接并进一步明确现行监管制度中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要求。
3. 公募理财产品销售门槛由5万元降至1万元,私募理财产品购买门槛和资管新规保持一致。
4. 在理财产品销售方面,引入不少于24小时的投资冷静期要求,并进一步提高了条款表述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冷静期明确只适用于私募理财产品,不适用于公募理财产品。
5.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办法》第三十五条所列示资产之外,由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设立、不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发行的产品或管理的资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机构依法依规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第35条,理财产品可以投资管产品,但资管产品不是底层资产,需要穿透至底层资产。目前市场较为关心的是投资ABN(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否属于底层资产。此次落地的《理财办法》规定,“包括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确包含ABN。而征求意见稿中的“银行间市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表述并不包含ABN。
7.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将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随后择日正式发布。在理财子公司业务规则中,将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纳入理财投资合作机构范围。
8. 《办法》过渡期要求与“资管新规”保持一致,过渡期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应当符合《办法》规定。同时,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未到期资产,但应控制存量理财产品的整体规模;过渡期结束后,不得再发行或者存续违反规定的理财产品。(大队长金融)
9.另据中国证券网报道,监管层人士指出,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并没有收紧的规定,所有的调整都是在符合资管新规基础上的合理调整,甚至更宽松一点,所以尽早发布,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与理财新规相关的两份重要文件——理财子公司、结构性存款相关规定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Ⅶ 银行理财登记新规出台 新规做了哪些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银监会各项规定尽快完善本行理财投资业务和登记工作制度,并且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
对于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的方式进行投资(简称“协议委外”)的情况,必须通过理财登记系统对底层基础资产或负债进行登记。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的分类见《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数据元规范》中的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