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保得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杭州保得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4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服务:生物技术开发等。
法定代表人:李卫芬
成立时间:2004-04-27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301040000896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天城路91号B楼407室
2. 今天办理了太平洋保得利两全保险10年期限,办完后有点不懂,请教下
按照《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退保,缴费不满两年要扣手续费退保费,满两年要退现金价值。你现在退的话应该就是按845+红利退给你,不会有几个钱。
我建议你就不要退保了,不然实在太亏。但也不是让你忍气吞声。最好的办法是找证据,讨说法。
按你的表述,业务员至少有两点是明显的误导。第一,关于收益。保险产品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红利,而根据保险法规定,红利是不确定的,要根据保险公司历年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保险公司每年要将不少于可分配盈余的70%用于分红,但如果经营不少,完全可能无钱可分。业务员在介绍收益时所做的红利演示纯粹是演示,没任何法律意义。业务员也不得有关于收益的承诺性表示。而且业务员必须将分红险的风险,尤其是红利可能为0明确向客户表达。这一点你遇到的业务员显然没做到。
第二,关于保险期限。你这份保险是10年期的,既然是10年期,怎么可能说3年后就可取出呢?10年保险期限到期前,你要取出都是退保,都要受到巨额退保损失!这是更明显的忽悠!其实他之所以说是3年,很可能是因为他在你这份保单上拿佣金最多拿3年。这一点是更明显的误导!
也许你认为给你介绍保险的是银行人员。其实你遇到的并非银行工作人员,而是保险公司在银行的驻点人员。现在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有合作关系,就是借助银行网点来开发保险业务,就是所谓的银保。应当说你遇到的保险业务员在跟你介绍保险时明显带有忽悠和欺诈的性质,既没有对保险产品的收益风险作出明确说明,也没有对保险产品的性质以及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解释。这明确违反了《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义务的规定,违背了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你掌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业务员介绍保险时有误导性的解释,你可以向保险公司举证,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解释,赔偿并且解除保险合同,全额退还保费。这是“最大诚信原则”的相关内容。如果不肯,可以向你们当地保协会投诉这个业务员,向保监会投诉太平洋保险公司。再不行可以提请行政仲裁或者起诉。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香港保得利集团有限公司怎样投资安全吗
在香港注册处官网查询到该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成立,公司编号:2482911
这是一家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公司真实有效,但具体做什么业务需要实地考察,毕竟投资需谨慎
4. 今天办理了太平洋保得利两全保险(10年期限),办完后有点不懂,请教下。
如果按照保险约定时间,应该是10年定期。但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在补充说明三年可以取出,关键是比是全额取出本金加利息,如果确定能保证,而且保单加盖说明且盖公章,那就没有问题。
不过最好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做详细咨询。
5. 太平洋保险保得利两全保险三年退保,关于本保单现金价值的问题,懂的进来,回答的对点的多多加分
首先要对你说的是不要太担心,可以确定的是你当时确实是被忽悠了,虽然事情没有她说的那么好,但是实际情况也绝对没你想象的那么糟。
这个产品的保险期间是10年,也就是说想要正常取出本金,需要等10年,也就是2018年9月3日。到时候你可以取得你的保险金额也就是35000元加上十年的累积红利。中途取钱的话都属于退保。现在去退保的话大约能退回25000左右,保险公司的红利属于复利滚存的方式计算的,时间越久积累的越多,而你到现在为止只存了三年,三年内所累积的红利可以说非常的少,加上太平洋公司的红利水平只能说一般,所以基本上红利可以抵消你退保所需的手续费。你当初存的时候大约交了是30000元。所以算下来如果你现在退保,大约得损失5000元左右。如果你想退保最好选择9月3日以后去退。
然而,我想了解的是,你为什么要选择退保?
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况:
1、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怕到时候本金也没了。
基于这点的话,你完全可以放心,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都是经过国家保监会允许的,所以你不必担心保险公司会破产或者本金不保等事情的发生。
2、对存款的收益不看好,认为还不如放在银行存定期了。
基于此点你也不必担心,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是略好于银行定期储蓄的收益率的,最次也是持平。而且在这十年之中你还拥有一份保障,那就是如果你不幸意外身故的话,保险公司将会把双倍的保额也就是7万元加上当时的累积红利交到你家人的手中。当然这个钱谁也不希望用,但是至少是一份保障,谁又能保证我们永远不会出事呢。所以说,如果你不着急用这笔钱,想把这比钱取出来继续存定期的话,我建议还是不要动了。
3、短时间内着急用钱,急于使用现金。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您可以考虑一下用保单抵押做银行贷款,大约能贷出来20000元左右。周转完了再把贷款还上。这样就可以避免退保所带来的较大损失。
4、对当初保险公司业务员忽悠你的做法深恶痛绝,退保后打死再也不相信保险公司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大可不必了。其实现在来说,保险公司是好公司,产品也是好产品,只不过让某些个别的缺德的业务员给做歪了。再说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需要想的是如何把损失降到最低,并不是为了出这口恶气。所以说,不要和钱过不去了。还是不要退了。
以上是我对你这次事件的客观分析,您退与不退和我没有一分钱的关系,最后的主意还得你自己来拿。我的建议还是,请你安下心,也不用问现在的红利到底是多少,也不需要和银行的人员吵,好好保管你的保险单据,等保险到期再取吧。如果你执意选择退保的话,建议以后选择银行保险产品的时候认真仔细的分析,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最好祝你远离烦恼,每天都有好心情。
希望我的的解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6. 我办理了太平洋(保得利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不到三年取出会扣多少钱大概能拿回多少钱
按照《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退保,缴费不满两年要扣手续费退保费,满两年要退现金价值。你现在退的话应该就是按845+红利退给你,不会有几个钱。
我建议你就不要退保了,不然实在太亏。但也不是让你忍气吞声。最好的办法是找证据,讨说法。
按你的表述,业务员至少有两点是明显的误导。第一,关于收益。保险产品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红利,而根据保险法规定,红利是不确定的,要根据保险公司历年的经营状况来确定。保险公司每年要将不少于可分配盈余的70%用于分红,但如果经营不少,完全可能无钱可分。业务员在介绍收益时所做的红利演示纯粹是演示,没任何法律意义。业务员也不得有关于收益的承诺性表示。而且业务员必须将分红险的风险,尤其是红利可能为0明确向客户表达。这一点你遇到的业务员显然没做到。
第二,关于保险期限。你这份保险是10年期的,既然是10年期,怎么可能说3年后就可取出呢?10年保险期限到期前,你要取出都是退保,都要受到巨额退保损失!这是更明显的忽悠!其实他之所以说是3年,很可能是因为他在你这份保单上拿佣金最多拿3年。这一点是更明显的误导!
也许你认为给你介绍保险的是银行人员。其实你遇到的并非银行工作人员,而是保险公司在银行的驻点人员。现在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有合作关系,就是借助银行网点来开发保险业务,就是所谓的银保。应当说你遇到的保险业务员在跟你介绍保险时明显带有忽悠和欺诈的性质,既没有对保险产品的收益风险作出明确说明,也没有对保险产品的性质以及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解释。这明确违反了《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明确说明”义务的规定,违背了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之一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你掌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业务员介绍保险时有误导性的解释,你可以向保险公司举证,要求对方给予合理解释,赔偿并且解除保险合同,全额退还保费。这是“最大诚信原则”的相关内容。如果不肯,可以向你们当地保协会投诉这个业务员,向保监会投诉太平洋保险公司。再不行可以提请行政仲裁或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