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经办机构。在全市分别设有21个分中心、1个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和1个档案馆。主要经办业务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3、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管管理工作;
5、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及稽核检查;
6、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运营管理;
7、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开展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8、负责向参保对象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经办咨询服务;
9、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宣传工作,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接待。
B. 常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业务,
(二)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信息管理,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四)规范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参保行为,稽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审查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五)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基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的业务工作。
C.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干什么的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六十六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第六十七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六十八条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九条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
第七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七十一条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D.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体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E.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局务会议、办公会议事务和局领导政务活动。负责局党委会议记录及办公会议记录。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及资料编印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和季度、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负责文电收发、拟办、传递工作。负责督办工作。组织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政务信息的采编。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和印章管理等等。
F.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职责
1.负责参保资源数据的整合、管理和完善,依据资源数据进行扩面;
2.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3.负责工伤浮动费率的调整工作;
4.负责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的管理与维护;
5.负责社会保险登记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等相关政策、法规、细则的组织实施工作;
2.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用人单位欠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业务统计、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社会保险征缴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工作。
2.负责区域内城乡居民老年人补助的汇总发放工作;
3.负责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
4.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发放工作;
5.负责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6.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的核查工作;
7.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
8.负责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额计划,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办理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异地安置、生育妊娠、生育住院、计划生育妊娠等登记工作;
2.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垫付医疗费及相关待遇的审核;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门(急)诊、门诊特殊病联网医疗费的审核;
4.负责对辖区内参保人员就医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数据异常的就医人员进行调查、问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5.依据《医疗保险点定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6.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支付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7.负责医疗、生育保险支付管理和有关业务档案的管理及移交工作。 1.负责辖区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3.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工伤就医情况调查核实工作;
4.进行工伤保险的统计、分析;
5.负责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G. 社保局各岗位职责
1、社会保险申报登记: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申报、登记业务。做好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工作,建立参保单位和个人基础资料数据库。办理新参保、续保、转入、转出、封存、启封、死亡停保等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
2、社会保险缴费核定:负责核定参保单位的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掌握参保单位每月的缴费情况,负责催缴,并将催缴的情况反馈稽核科和养老保险科。对参保单位缴费能力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缴费能力动态数据库。
3、社会保险财务记账:负责养老保险基金收付往来,办理基金收缴、到帐确认手续。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个人日常缴费的记帐工作,做好每天的对帐工作。负责做好与基金管理科各种缴费票据的交接工作。
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负责办理参加养老保险职工正常退休待遇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参保职工提前退休人员资格的初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
5、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每月将新增退休人员花名册及发放金额告知各代发机构制作养老金活期储蓄存折并发放,开具拨付凭证。负责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H.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是需要做什么工作,单位职能是什么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职能 :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8)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科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参保人员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各项社保待遇的审核结付、社会化发放等。
I.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和支出计划建议方案,制定计划考核评估体系,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费用征缴、财务核算、权益记录、稽核检查、关系建立、终止和转移、接续、待遇审核、支付等经办规程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补充养老保险方案。
(五)承担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导各地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报告。负责监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参与制定中央财政社会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
(六)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管理社会保险基金。
(七)编制汇总全国社会保险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八)建立全国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制度,指导各地开展运行分析。
(九)负责社会保险精算工作,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对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财务风险进行测算分析,建立年度精算报告制度。
(十)受部委托,负责全国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整理分析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统计指标体系,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开展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险统计报表制度。
(十一)制定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业务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业务指标体系。负责数据规范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社会保险数据整理、整合工作,组织全国联网数据上报。建立数据分析应用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分析应用工作。参与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十二)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清理欠缴社会保险费计划,并指导实施。
(十三)拟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和个人账户基金查询服务工作。
(十四)拟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药店管理规范,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谈判机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管理定点服务机构。
(十五)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地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十六)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设置规范、工作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和内部自律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七)承办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中外社会保险协议的具体实施。
(十八)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主办《中国社会保障》杂志。
(十九)承办部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J.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医保结算中心职责
1.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城镇职工联网住院大额医疗救助医疗费的初步审核工作,进入大额救助人员名册和医疗费用统计、数据资料传递工作;
3.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核实工作。 1.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工作;
3.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1.负责全市市级公务员全额垫付的住院医疗费、门诊、门特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3.负责全市医疗机构违反医保规定所致病因的监督核实工作;
4.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工作;
5.负责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工作。 1.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