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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风险防控

发布时间:2021-12-04 01:57:41

㈠ 基金与股票哪个风险更大

一 股票 :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 有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不可偿还性,参与性,收益性(股票通常被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流通性,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发行市场:是股票发行者为扩充经营,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场。最早,是在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的,但是目前,股票的出售是通过股票承销商(证券公司)来进行的。 二 基金:基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机构投资者的统称,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单位信托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在现有的证券市场上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潜能的特点。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因为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出资者不要求投资回报和投资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规定或出资者的意愿把资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我们现在说的基金通常指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型基金等。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债券、股票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从投资风险角度看,几种基金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是不同的。其中股票基金风险最高,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最小,债券基金的风险居中。相同品种的投资基金由于投资风格和策略不同,风险也会有所区别。例如股票型基金按风险程度又可分为:平衡型、稳健型、指数型、成长型、增长型。当然,风险度越大,收益率相应也会越高;风险小,收益也相应要低一些。 三 风险: 1。股票的风险取决于发行单位的效益,市场经济的影象,以及最大股东的有效操作。投资风险较大,收益快。建议新入手的可以找个垃圾股练习。 2。基金的风险取决于总投资的收益情况,市场经济的影象。相对风险较小,收益慢。 以下罗列关于开放式基金的简单介绍:(股票的太多不发了) 开放式基金买卖介绍: ◆准备过程 投资人购买基金前,需要认真阅读有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契约及开户程序、交易规则等文件,各基金销售网点应备有上述文件,以备投资人随时查阅。 个人投资者要携带代理行借记卡,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武警证) ,机构投资者则需要带上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或登记注册证书原件、以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携带好准备资料,客户在银行的柜台网点填写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后领取业务回执,个人投资者还要领取基金交易卡,在办理基金业务当日两天以后可以到柜台领取业务确认书。在领取了业务确认书后,单位或者个人就可以从事基金的购买和赎回。 ◆如何购买 在完成开户准备之后,市民就可以自行选择时机购买基金。个人投资者可以带上代理行的借记卡和基金交易卡,到代销的网点柜台填写基金交易申请表格(机构投资者则要加盖预留印鉴),必须在购买当天的15:00以前提交申请,由柜台受理,并领取基金业务回执。在办理基金业务两天之后,投资者可以到柜台打印业务确认书。 ◆如何赎回 当投资者有意对手中的基金进行赎回,则可以携带开户行的借记卡和基金交易卡,同样在下午3点之前填写并提交交易申请单,在柜面受理后,投资者可以在5天后查询,赎回资金到账。 ◆如何撤回 交易投资者如果需要撤消交易,则可以在交易当天的15点之前,携带基金交易卡和银行借记卡,在柜面填写交易申请表格,注明撤消交易。如果在15点以后,部分银行则可以按照当天牌价进行预约交易,第二个工作日进行交易

㈡ 股票和基金哪个风险更大

相对来说,股票的风险比基金大一些。
不过,只要是投资风险和收益总是一对欢喜冤家。因为,所有投资产品都有共性,即风险与收益并存,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投资时,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风险系数越小,安全程度也就越高。
比如,银行定存最安全,定存主要指银行的定期存款与购买国债等常规的理财方式,其特点是风险低,低到几乎无风险。
基金投资主要指从各大基金管理公司购买的不同类型基金产品,不同基金风险与收益也不同,一般来说,货币型基金风险较低,股票型基金风险偏高。
投资证券主要指从证券公司购买像股票、原油一类的有价证券。 相对而言收益高的产品是证券,但它的风险也最大,弄不好就会变成赔钱。
通过以上分析看,每个人对投资时好的定义是有差别的,但安全都是必要的一条。所以,简单说,水平高股票,水平一般还是基金吧。

㈢ 怎样做才能防止爆仓

选择股票的投资者需求理解一点,股票炒股并不一定会盈余,也有可能由于股市震动呈现跌停现象而导致用户所持有的股票价值呈现大幅度缩水的状况,甚至于呈现爆仓的状况。尽管股票的风险是不能彻底消除的,可是用户还是要学习一些相关的常识去防止自己的账户呈现爆仓状况。那么用户应当怎样预防爆仓状况的呈现呢?

正规的股票公司都具有归于自己的风险操控系统,尽管在整个进程中,公司并不实践参加用户的账户操作进程,可是公司的风险操控系统会对用户的账户进行督查,记载用户的资金走向以及盈亏状况。尤其是在股票市场呈现大幅跌落现象时,公司可以及时对用户进行提示,以防止他们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


公司会与其用户约好单只股票的持仓比例,不允许用户进行单票满仓。要知道不管用户是盈余还是亏本,都全部由用户自行承担,所以用户要对自己的账户管理支付更多的心思。有时或许在发现一只股票走势较好时就想要全仓持有,可是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很容易受市场震动的影响,用户为了自己的资金安全,应该尽量防止这种操作。


资金账户的管理对于用户来说是需求一直学习的一门学识,只有把握好这门技术才能让用户防止爆仓状况的呈现。

㈣ 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国内外 。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发展我国牙病防治工作,提高人民口腔健康水平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来源于国内外资助。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卫生部。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对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提供资助的社会团体、企事业
单位代表;
(二)基金会业务范围涉及到的各类专业人员;
(三)热心公益事业,为基金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修改和解释基金会章程;
(二)推选理事长和副理事长;
(三)听取和审查基金会的工作报告;
(四)确定基金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计划;
(五)审理和决定基金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 2 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3名。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 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4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理事长的其他职权和秘书长的职权从以下选项中确定,理事长和秘书长的职权不能重叠,基金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或进行补充:可以考虑① 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② 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③ 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④ 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⑤ 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⑥ 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⑦ 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⑧ 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⑨ 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组织募捐的收入(公募基金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投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等。非公募基金会可以注明提供主要捐赠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姓名或名称。
(一)国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款;
(二)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国际友人和团体的捐款;
(三)国际组织的援助;
(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资助开展各种牙病防治活动;
(二)支持牙防扶贫工程项目及其活动;
(三)培训口腔预防专业人员和促进国内国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资助口腔常见病预防的应用科学研究与临床试验项目;
(五)表彰牙病防治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使用基金。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活动是指:
本基金会不进行风险投资活动。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是指:
(一)预计募捐金额超过30万元的募捐活动;
(二)依据国家法律规定需经审批的或全国性募捐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用于发展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8年2月2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㈤ 怎样引导和防范农业企业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

排查整治重点
(一)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融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各类金融服务中介机构违规从事金融业务和非法集资行为;
(二)民营企业以投资农业、林业、养老、矿产、能源、铁路、房地产、生态环境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
(三)各类合作社、互助会、储金会、基金会等组织违规从事金融业务行为;
(四)小贷、担保、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股权投资等创新型金融机构违规开展非法金融业务行为;
(五)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企业非法集资行为;
(六)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
(七)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行为及个人贷款、担保贷款逾期未还行为。
五、工作意见和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工作目标和规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并监督指导打非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清偿兑付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监管责任机制,加强行业日常监测分析,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强化打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
(二)强化宣传警示。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宣传部门、行业主(监)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统筹做好打非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在县内重点区域、重要行业内部有针对性开展政策法规和警示宣传,剖析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宣传教育方式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载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严把准入关口。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处理好宽进与严管的关系。特别是对投资理财、投资咨询、房产中介、汽车租赁等法律法规未设定行业许可的社会类非金融机构要重点关注,工商部门要依法规范注册登记,在其营业执照明确加注“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活动”的限制性用语,向社会公众提示风险。
(四)加强风险预警。县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监测手段,整合各部门信息情报资源,重点加强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房地产等案件高发行业领域的摸底排查,及时查处企业超范围经营、涉嫌违法经营等行为。工商部门要建立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平台作用;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账户实名制和账户管理制度,加强各类账户监测管理,建立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调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公检法部门要加大非法集资案件侦办诉讼、资产追缴和信访维稳工作力度,要将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范畴,健全常态化风险排查、预警和重大案件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涉稳信息的综合研判,高度关注和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群体的涉稳动态,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要综合运用行政、刑事、民事等手段,对各类相关线索进行合理甄别和分类处置。对吸收资金规模不大、情节较轻的,应快速整顿查处并及时清退资金。对主观恶性较大、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依法坚决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行为,教育警示社会公众。信访部门要统筹做好打非涉稳和法律援助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群众上访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
(六)严明纪律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人员和经费,适应打非工作需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纪律要求,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做好亲属宣传劝导工作。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为非法集资提供或变相提供保护。

引导非法集资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早打小、及时果断,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上升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县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县金融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人民银行巫山支行、银监会巫山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金融办,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部门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主(监)管”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一)县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金融办:综合统筹、收集汇总打非的相关信息及排查情况;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小贷、担保等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进行监管。
县法院:负责有关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和涉案资产清理、拍卖以及清偿兑付工作。
县检察院:依法做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
县信访办:负责对非法金融活动信访案件及时核实和处置,加强职能部门沟通,做好群众政策解答和稳定维护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受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对发布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融资咨询、金融服务等中介服务类机构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核查。
人民银行巫山支行:负责对第三方平台、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排查;负责对全县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行为及个人贷款、担保贷款逾期未还行为进行排查。
银监会巫山办事处: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排查。
(二)行业主(监)管部门工作职责
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局、县农委、县交委、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行业主(监)管部门分别对全县房地产行业、工业、商贸、农业、交通建设等重要行业领域(重点是民营企业)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行为进行排查。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建立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合作社、互助会、储金会、基金会等组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进行摸排。

㈥ 股市风险的探析

股市风险探析
观察中国股市风险,需要从结构上来把握,对风险的实际分布状态进行有效度量。可惜的是在本轮大跌之前,特别是当上证综指上摸4000点之后,各种恐高的声音再次响起。其中担忧风险激增,要求政府出面干预的人有两大理由:一是股指涨得太快、太高;二是新股民太多、太盲目、太冲动,甚至有媒体把民工入市也当作股市过热的证据来调侃。这难道是判断风险的依据?股市风险固然可以从指数上看出一二,但那只是表象,在这表象后面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风险,是信息不对称、信息缺损与信息操纵风险。

中国股市本轮近20%的暴跌,经过十来天的反弹整理,似乎就这么过去了。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我们现在还只是看到数百家公司股票连续跌停、市值损失上万亿元,如果我们还简单地认为,这是股票交易印花税惹的祸,或者真假“洋鬼子”忽悠出来的毛病,甚至还在暗自庆幸这是对新股民的一次很好的风险教育,而不作系统、深入、贴近实际的思考,那就有点不知教训,甚至白付学费了。从各类市场参与者在这场风波前后的表现,以及管理层与媒体的作为看,潜藏在中国股市中的内在与外在缺陷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那么这个市场的中长期风险就要比眼前的短期风险更大,更危险,也更有害了。

首先看内在风险。从结构上看,除了系统性风险外,在资本市场上最直接的风险是来自投资品自身的信息风险,也就是由投资品的信息残缺、延宕、非对称传布,或信息虚假、欺诈、操弄等造成的风险。以股票为例,股票作为投资品,其风险主要有公司治理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而所有这些风险都表现为公司信息及信息披露风险。尤其是那些与经营情况和盈利预期直接相关的信息,以违规或违法的方式在市场上做选择性传播,更是导致市场异动与投资者行为异常的直接原因。比如,近期杭萧钢构(19.59,-0.45,-2.25%)股价异动就典型地反映了这种信息非对称传播的危害。

除此之外,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股权分置问题虽然在短期内在股权制度上有了重大变革,并由此引发了市场由熊转牛的突变,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行为偏好,尤其是只注重自己那部分利益的习性,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彻底改变。大股东无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与公司前途,在充分享有股权分置改革以前的那些特殊股权利益之后,又得到了本次股改带来的利益变现机会,这种一次性制度红利很可能扭曲大股东的行为,造成普遍的公司治理短期化恶果,比如大股东会尽可能地把短期业绩做好,或者制造利好题材,以配合大小非高价减持等等,若是这样一种结局,那么这样的股权分置改革将是可悲的,而中国股市的中长期风险也就可想而知了。

从市场层面看,相对于其他风险,市场操作风险也许是最容易被投资者所感受的。因为随着股指的涨跌,股价的波动,操作风险也跟着起伏。如果我们撇开其他因素,单就市场操作来讲,通常有三大风险会直接呈现在所有投资人面前:一是估值风险,二是资金流量与流向信息风险,三是投资者博弈风险。从实际操作尤其是短线操作看,由于市场是凭实力说话的,因此拥有资金话语权的主力机构永远是市场的主导者,而中小散户多半都是群羊效应中的尾随者,根本无法与主力抗衡,因而市场操作风险主要取决于主力机构。

比如,前两年上证综指只有1000多点,主力对当时的市场不认可,股市照样走熊。而现在的中国经济基本面并没有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股市却已判若两人。可见对市场的估值,主要取决于主力的赢利预期。在基本面不变的情况下,对股市打压越低,吸筹越多,日后赢利才越高。而市场的这种估值风险,不仅表现在大盘上,更直接地表现为主力对个股与板块的操控上。这是其一。其二,对市场操作影响更大的是有关资金流量与流向的信息也受控于主力。因为主力资金不仅会影响股价,而且能隐蔽地把握与操弄资金流量与流向。这便构成了资金信息的不对称风险。另外,再从博弈关系看,市场上尽管散户很多,但能够动用各种交易手段来影响股价的,主要还是主力。所以只有主力机构才是市场的麻烦制造者,才是市场风险的策源地。而主力的所作所为,将直接关系着市场的中短期交易风险。

除了这两种内在风险之外,还有一种比较隐晦的风险,那就是中介与资讯服务风险。这是由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残缺与隐晦的不公正而造成的投资风险。这种风险通常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对服务对象实施差别化服务。比如,对主力资金提供各种买卖便利,而对中小散户则缺乏包括理财指导与风险提示等在内的起码的市场服务;还有一种是对资讯产品实施差别化供给。比如,一些中介机构将其调研报告分不同时间和详略文本,向不同对象发布,造成信息不对称,进而为不同对象的买卖时点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这种非对称性信息服务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散户的影响与伤害往往更大、更直接,并由此构成了对股市的短期扰动。

股市的内在风险还有很多,表现形式也五花八门,但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作为市场参与者,由于各自的利益诉求不同,在博弈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所处的位置也不尽一致,因此对市场的影响是完全不一样的,而由此触发的市场风险也有很大差别。从主导性看,首先是上市公司,其次是各类机构,最后才是散户。而散户由于其投资偏好千差万别,不可能形成一股影响市场的合力,因此拿散户说事,其实是一种误导。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博弈结果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以强凌弱,用竭泽而渔的方式进行财富掠夺,最后造成市场生态整体恶化,酿成巨大风险;还有一种是共生共荣,形成有合理投资预期的市场生态。就目前而言,特别要警惕的是前一种结果,那是一种危险的游戏,需要从制度上加以制止。

除了内在风险,在观察股市风险构成时,还有两个外在因素,也会对股市造成局部系统性伤害,一个是舆论误导风险,还有一个是监管不当风险。

舆论误导风险主要是由媒体或其他机构的信息传播方式不当而引发的市场风险。这种风险有些可能是由于不懂市场经济规律或不能公正地对待不同市场主体而造成的;有些却有可能是出于商业利益而故意操弄的。比如,将财经报道娱乐化,为吸引“眼球”,故意将极小概率事件极力放大、甚至不惜歪曲事实真相,以博取耸人听闻的效果;又如,有些传媒热衷于煽情,追“名人”、“洋人”,放“狠话”、“怪话”,操弄话语权,以谋求卖点;再如,有些证券机构及其代言人出于商业考虑,在不同时点对股市作诱导性评价,等等。

凡此种种,舆论误导风险,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占有舆论优势的利益相关方,为了一己的利益而影响舆论导向,在财经信息传播的系统、完整、对称、均衡性上有违“三公”原则,由此误导公众,并酿成人为的市场风险。其结果一是造成市场短期波动加大、效率降低,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减弱;二对投资者来说,则意味着投资成本上升、投资判断力降低,操作失误增加。在以信息为主导的虚拟市场中,这是一种容易酿成局部性系统风险的人为隐患。

至于监管风险,也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监管不到位风险,比如对影响市场的主导性力量,如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对各类机构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市场的基础和整体质量,对券商等中介机构在对散户服务特别是风险提示方面的督导是否到位,也直接影响市场心态直至社会舆论;还有一个是监管不当风险,包括政策措施内容不当和出台时机不当的风险,也将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

观察中国股市风险,需要从结构上来把握,对风险的实际分布状态进行有效度量。可惜的是在本轮大跌之前,特别是当上证综指上摸4000点之后,各种恐高的声音再次响起。其中担忧风险激增,要求政府出面干预的人有两大理由:一是股指涨得太快、太高;二是新股民太多、太盲目、太冲动,甚至有媒体把民工入市也当作股市过热的证据来调侃。这难道是我们判断风险的依据?

更为奇怪的是,发出这种声音的居然有不少是吃过洋面包的专业人士与财经媒体,比如有媒体称,中国股民正在抢乘泰坦尼克号这艘冰海沉船,等等。这种用极具煽情色彩的语言不做量化分析的报道出自专业媒体,实在匪夷所思。

如果说股指背离基本面,涨得太快太过,有价值回归的要求、有市场调整的风险,这好理解;如果有些新股民缺乏必要的投资理财知识与风险防范意识,需要时时加以提醒和告知,这也好理解。但是如果我们仅凭指数高低或股民开户多少来判断股市风险,那也太简单、太教条、太离谱了。

股市风险固然可以从指数上看出一二,但那只是表象,在这表象后面更为重要的是市场各利益相关方的信息风险,是信息不对称、信息缺损与信息操纵风险。而对于股市风险信息的误导,本身又是一大可笑又可悲的人为风险。

从宏观基本面和上市公司与证券市场的各项近期指标看,短期内都有喜人的业绩,也就是说短期内并没有哪些重大因素能够改变股指持续向上的牛市格局,令人担心的则是上述中长期缺陷如果得不到治理,有可能酿成市场未来风险。这是中国股市目前的基本状况。因此,唯股指是论,仅凭指数高低来评论股市风险大小,是非常粗糙的做法。

但愿本轮大跌付出的代价能够让我们看到这一点。在对股市风险的评价中,能够拿出有充分说服力的事实与量化指标来,而不是一叶障目,或者为了别有用心的商业目的,在那里忽悠人。

㈦ 我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在何时成立

我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在何时成立
1989年10月16日程立
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是于1989年10月16日由我国医学界研究性病和艾滋病的专家及社会活动家、企业家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
预防艾滋病,“安全性行为”很重要
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引起的一种病死率很高的慢性传染病。艾滋病病毒主要通过性、血液、母婴三种方式传播。目前,从世界范围来看,性途径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性是人类正常生活的一部分,是人的本能需要,它使人获得愉悦和享受,同时也是繁衍后代的根本途径。对于一般人来说,绝对禁欲是不现实的。那么在享受“性福”的过程中,如何预防艾滋病?

一.什么是“安全性行为”?
“安全性行为”是指不会带来任何不良健康后果的性行为,如,不会引起意外怀孕,不会感染性病、艾滋病,不会引起生殖器或其他器官、组织的损伤。

通常从预防艾滋病的角度来讲,亲吻、抚摸、使用安全套等能够避免精液、血液、阴道分泌物等体液交换的性行为被认为是安全性行为。

两个健康的人遵守性道德,保持对彼此的忠诚也是安全的。

二、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套?
1.使用前注意查看安全套的有效期,生产厂家及合格证。

2.准备两个以上的安全套。如果在发生性行为时安全套破裂,要立即更换新的。

3.小心地撕开包装袋,注意不要划破安全套。

4.用一只手将安全套顶端的小球捏扁,另一只手将安全套向阴茎根部逐渐展开。

5.在阴茎勃起且没有接触对方性器官前就戴上安全套,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体液接触。

6.射精后在阴茎未软时,立即取下安全套。一手捏住安全套口部,小心撤出,将安全套口打结,避免精液溢出。

7.一个安全套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用过的安全套要妥善处理,如用卫生纸包好,放到垃圾桶里。

三、使用安全套能100%的预防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吗
尽管使用安全套可大大降低感染艾滋病的风险,但并不是100%的安全保障。因为在安全套没有遮盖的地方,如果双方有皮肤破损,仍有可能感染艾滋病。

另外,安全套质量不佳或使用方法不当也会影响预防效果。因此,洁身自好、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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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公募基金业发展提供新动力,加快资本市场开放为公募基金业带来新机遇,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为基金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就要求基金公司坚持受他人委托、为客户融资的行业性质,强化专业能力,大力发展股票型基金,不断满足广大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

七年期股票型金牛基金和七年期混合型金牛基金的平均收益率分别达到260.46%和293.01%,同期沪深300指数上涨62.37%。五年期股票型金牛基金和五年期混合型金牛基金的平均收益率分别达到144.55%和162.99%,沪深300同期仅增长15.93%。这类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可以非常明显,降低产品波动性,这类产品的收益率也不能低于纯债产品。如果该产品能够以每年5%左右的最高收益率退市,并收获8%-10%的年化收益率,对于相对稳定的投资者来说是一款理想的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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