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指出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最新的管理理论研究表明,内部控制是管理层为了把错误降到最低,并有效进行监控而建立的对业务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早在1997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保险公司。因此保险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内容,保险公司也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二是保证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三是保证保险经营的效率,提高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从政府、保险行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对保险公司、保险经营活动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分为政府保险监督、保险行业监督和保险信用评级三个层次。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监督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的监督,而公司内部控制则是内部的、自觉的监督。从要达到保险监督的目的来看,外在的监督只有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我约束是保险公司内在的、对保证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保险监督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前者是内因和根据。
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建立在授权、转授权制度基础上的分层次多级管理,并未明确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即内部控制还限定在业务项目如险种或部门层次上,缺乏采用内部控制
要素的观念,按照业务循环或作业流程来设计动态的内部控制机制,往往容易造成以下问题:
(一)保险公司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领导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认识简单化。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出现事故、案件屡禁不止的现象。
(二)对业务流程的控制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认为规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执行即可;还有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加强了内部控制就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把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缺乏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的意识。
(三)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过于放松
具体表现在:在财务上重会计核算、轻预算管理;承保业务上重“风险”合规判断、重要素是否齐全,轻风险管理指导和风险的评估工作;理赔上重赔付速度,片面强调结案率和结案速度,轻理赔质量。
(四)缺少检查评估和具体处罚条例
据笔者观察,目前一些保险公司比较重视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性检查,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于责任划分不清、碍于情面或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作怪,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文件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中要害,更缺乏必要的处罚力度和连带责任的追究制和问责制,致使内部监督和控制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系统和内部审计控制
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统一下级公司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同时建立内部审计,主要有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最好受董事会或下属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二)完善全面预算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体系
保险公司应抓好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公司还应建立以核保、核赔、投资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双人勘查、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的原则,防止假赔、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流动资产比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量管理。
(三)着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职、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为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1.应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以此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2.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地预测,有效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3.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
(四)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具备全球化的战略眼光和合作意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内外资保险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标。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合作,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1.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2.应注重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3.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4.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
四、结束语
内部控制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功犹如翅膀与飞翔,有翅膀的不一定会飞翔,但会飞的一定有健硕的翅膀。因此,各保险公司应积极探讨适合本公司的内控机制,促进保险经营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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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保险经营规则的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㈢ 论文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还是自己写吧。
㈣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指导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已经按照本指引规定建立覆盖全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其保险子公司可以不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是指对实现保险经营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对保险经营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的基本流程以及相关的组织架构、制度和措施。
第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明确风险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风险管理流程,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努力实现适当风险水平下的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统一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准确预警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要根据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二)独立集中与分工协作相统一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全面评估和集中管理风险的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要强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主体职责,在保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基础上,使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平行推进,实现对风险的过程控制。
(三)充分有效与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自身经营目标、业务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要合理权衡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管理。
第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控制环节的信息系统,提高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保险公司应当统筹规划风险管理和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使风险信息能够在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之间实现集成与共享,充分满足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和监控管理的各项要求。
第八条 保险公司应当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以及控制方式等内容的培训,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同时将风险管理绩效与薪酬制度、人事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㈤ 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其管理
1. 偿付能力
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
2
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
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
合规性风险指标
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
合规性风险指标
3
资金运用
风险指标
(1)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投资收益充足率
(2)基金和股票市场风险
(3)存款信用风险
(4)债券信用风险
(5)资金运用集中度
(6)违反投资规定情况
(1)资产负债持有期缺口率
(2)投资收益充足率
(3)基金和股票市场风险
(4)存款信用风险
(5)债券信用风险
(6)资金运用集中度
(7)违反投资规定情况
4
业务经营
风险指标
(1)保费增长率
(2)自留保费增长率
(3)应收保费率
(4)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偏差率
(5)再保险人资质
(6)单一危险单位自留责任限额
(1)长期险保费收入增长率
(2)短期险自留保费增长率
(3)标准保费增长率
(4)退保率
(5)保单持续率
(6)准备金充足状况
5
财务风险
指标
(1)产权比率
(2)自留保费资本率
(3)综合成本率
(4)资金运用收益率
(5)速动比率
(6)现金流
(1)产权比率
(2)盈利状况
(3)短期险综合赔付率
(4)现金流测试情况
㈥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介绍
为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加强保险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