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谁买过中信证券的:理财2号
我也买过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不知你说的是不是这种?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还是不错的,灵活,时间短利率比同期利率要高。五万起存,有固定利率。
B. 中信理财2号第三次分红是什么时候
请拨打 中信理财客服中心电话95558咨询。
C. 中信理财之基金计划2号投资者现今余额
我也有这个基金,现在的净值是2.67元。
D. 中信理财2号展期流程是怎样的麻烦吗
中信理财2号的展期程序,还是挺简单的,不过不知道你是属于哪种情况,你看看:
1)对于未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或未开立中登基金账户(即集合计划产品账户)以及两者都未签署和开立的老客户
请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原认/申购参与网点书面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开立中登的基金账户、采取电子合同方式签署《新合同》(也可以登录推广机构指定网络系统以自主下单的方式签署《新合同》)。
2)对于已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且已开立中登基金账户的老客户
既可以到原认/申购参与网点的柜台签署《新合同》(携带有效证件同上),也可以登录推广机构指定网络系统以自主下单的方式签署《新合同》。
3)拟申购参与本计划的新客户或追加申购参与本计划的老客户
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同上)到推广机构指定网点,签署《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展期及合同变更事宜,具体展期及合同变更办理流程参见上文1)、2)。
4)拟办理退出本计划的老客户
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原参与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营业网点或按推广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集合计划的退出。
回答来源于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E. 中信理财基金计划2号2009年3月 净值估算
一般您在银行购买基金,如果是在工作日的9;30-15:00之间,确认为当天收盘的价格。当天您的资金就会被冻结,基金公司也会依照您的交易做出交割,以确认您所购买到的份额。计算这个份额的公式是:(所购买金额*[1-手续费率])/当日收盘净值=份额例如我花1万元买净值为1元的基金买到的份额是
10000*(1-1.5%)/1=9850份。以后看您的市值就只要把份额*那时候的净值就行了,比如基金涨到了2元,您的价值就是9850*2=19700元了
F. 中信理财2号展期是什么意思要清盘了吗
中信理财2号,由于合同(6年)已经到期,现在做延期,也就是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延展。
其实每只理财产品都有他的存续期限,一般的理财产品到期了,就自动执行清算
而中信理财2号,由于反响比较好,认同度高。大家都不愿意清盘,希望继续做下去。
我们就通过证监会申请产品的展期。
展期不是清盘的意思,更多的是,重新签订新合同,使用老合同条款
回答来源于金斧子股票问答网
G. 怎样查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净值
在:中信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公告里查找相关内容。
理财建议采用国际流行的三分法,即将准备用于投资理财的钱分成三份:
(1)买预期年化收益;
(2)买预期年化收益率11.5%以上的,信托类的投资理财产品;
(3)买银行系统的可保本的定投基金类的投资理财产品。
(4)这样做的好处是:在获得较高收益的前提下,可将因投资不率20%以上。
H. 中信理财2号展期后的合同,跟老合同有什么不同能大概说说吗
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我回答过你,现在补充回答一下。
1 银行改了后,在改的地方盖章确认,这个合同与正常的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 要求银行将修改后的合同再交房管局和银行档案室各一份,并换回以前的合同,如果此要求银行难以作到,实际上是很容易做到,只不过是经办人担心对自己工作失误的考核问题,而不愿意办,那么至少要求银行提供一份情况说明,然后交给房管局存档,因为此份合同影响到以后你办房产证,所以必须修改过来。
3 如果经办人不办,你就可以找银行的领导,要求他们必须办理。多找几次,多找几个领导 ,经办人就会办的。
I. 中信银行的理财蓝筹2号,谁知道净值多少
让人惊讶的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真相—— “中信银行理财之蓝筹计划2号” 本人于2007年12月21日通过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购买了蓝筹2号产品,理财编号为P07C80101,该产品在其说明中明确规定“计划募集总额为20亿元人民币”,而且在该条款后附说明中也明示(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集计划并返还客户资金,并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的权利,可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将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另外在该产品“购买必读”中也详细说明此产品为“限量发行,先到先得”,基于以上事实,本人认为银行此款产品募集金额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在没有经得全体投资人同意之前无权私自对募集总额进行更改。 现请登陆中信银行官网按顺序点击——零售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公告——蓝筹计划2号,之后可以看到银行详细罗列了此产品每月的报表,但这些报表中始终没有提及其变更了募集金额,从08年12月开始才在其报表中增加了“期末资产组合情况”表,之中看到此产品实际运行金额却为34亿元左右,本产品从始至终被银行定义为“亏损”产品,现在问题出现了——此产品结束期的最终实际金额比当初的募集总额多出十几亿元,怎么能说净值“亏损”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来分配这些利润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超出合同金额的钱究竟来源于什么? 经过向中信银行询问,得到的回答是,“他们有权依据自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单方做出改变,包括随意扩大或缩小募集金额,投资范围等并不须进行公告及说明,但最终结果要由投资人承担”。现在我要问银行的权利到底有多大?和银行签订的合同还是否受合同法约束?现在合同条款被随意变更了,咨询律师说这种行为叫违约,中信银行称他“有权”,现请所有人来评判,了解一下事实真相,大家是否可以认同银行的说法? 如果现在募集金额扩大了,那么意味着,其一,显而易见,银行在不费吹灰之力的情况下,提取了巨额管理费;其二,这是一款高风险产品,资金量的大幅增加无疑加大了产品运行的风险,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投资组合的灵活度将会直接受到影响,最终导致净值的不确定性。所谓的“亏损”难道都是天灾,而没有人祸吗?我想大家应该有权利问两个问题:1.银行究竟是做什么的?是帮我们理财的,还是来敛财的?为什么在这些专家们的手里,我们的钱会越理越少;2.在面对投资者的时候,银行的权利到底有多大?他们的义务又表现在哪里呢?难道他们的能力只表现在收入的排行榜上吗?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们这些无辜的百姓,难道只是市场对我们太无情了吗?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呼吁千千万万的百姓,好好的想一想,如果只有银行才能“有权”,那么将来的理财市场将会是多么的可怕!我们共同呼吁百姓的话语权,知情权!
希望采纳
J. 中信理财2号什么时候分的红
问客服 打个电话问问最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