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学生贫困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和具体步骤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办理流程
1、在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办理贫困证明;
2、在班级中,提交贫困申请表格和申请书(陈述自身的贫困原因和程度等等);
3、贫困人选大约是12%左右(学校不同),所以在班级中要投票(或其他方法)选出这些名额上报学校;
4、学校审核--通过。
(1)扶贫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B. 办贫困生助学金有什么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扶贫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每年5月底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8月底前,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央主管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
第十条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学校要制定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各普通高中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十二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统筹利用现有中小学电子学籍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及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C. 申请贫困生助学金需要什么条件
贫困生助学金申请条件须知
根据学校《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及本系情况制定本意见,国家奖学金评比按照学校的评比办法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比将有关要求和规定强调如下:
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与评选: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勤俭节约;
5、必须是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正式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D. 贫困生助学金的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 学校怎样为贫困的学生办助学基金会
跟辅导员班主任好好讲一讲,把家庭困难好好回报一下,他们会帮助你的。你要写贫困学生的申请,或到村委开贫困证明等。
1、每个县都有一个希望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可以去申请。主要是给助学金,有些是基金会给的,有些是个人资助的,有些是政府专门拿资金的。
2、关工委、民政局、文明办、工会、妇联都在做帮扶工作,也可去申请。
3、每个学校都设有奖学金的,开学后学习好,拿到奖学金,是可以解决经济问题的。
4、助学贷款,由县教育局承办,毕业后五年还清。
F. 国家贫困生助学金怎么申请
首先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给你开出贫困证明,然后到镇上或者街道盖章,最后到民政局再盖章。
改完以后交给你的辅导员,辅导员会给你一个申请表!我当初就是这样申请到得。有的学校很黑,辅导员会把这个助学金给学生会的人或者和他关系好的学生!希望你好运了!
G. 国家贫困助学补贴要求是什么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
3、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国家助学金金额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为缓解价格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基本带来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提高到3000,惠及43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20%。”
(7)扶贫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审核办法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
H. 我们是私营企业,想成立一个专项贫困助学基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一定要去争取,我们学校也是的,实在不行就去院里。
I. 如何管理我的扶贫助学基金
与有关部门联系,再考察一下,来确认
J. 贫困生助学金等级具体依据什么来划分,申请详细程序是怎样的
贫困生助学金,由财政部通知规定,各学校有不同细则。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以北京大学为例:
勤工助学面向全校所有学有余力的学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学生。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中心将为学生提供帮助。
减免学费适用于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经学生申请和专门评定,学费可全免和减半。经济特别困难的一年级学生、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享受减免学费,受助学生自动被编入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参加公益性活动。
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借款适用于经济上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新生入学后可向学校借款,额度一般不超过该生当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规定标准之和,生活费每次借款不超过500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临时困难补助适用于上学期间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生每次额度不超过1000元。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助学金以社会捐赠的资金为主,属无偿资助,适用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校内有三十余项各类助学金和资助,额度范围为1000元至5000元,学生入学后可据实申请,经专门评审后方可获得。
需向校方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受助学生自动被编入北京大学学生服务总队,参加公益性活动。
国家助学奖金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是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奖学金面向全校学生,校内有近百项各类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000元至8000元,除新生奖学金在开学初评定外,其他在入学一年后评审。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适用于西部贫困家庭本科学生,可获得约5000元/年,可连续四年获得,且享受学费减免。由中央精神文明办确定人数。
实物捐赠适用于经济困难的学生。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实物及各种书籍。报到当天可现场领取由北大燕园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入学生活日用品(300份),需提供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经济情况调查表。
(10)扶贫助学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北京大学:贫困新生资助打出“精准”“科技”牌
近日,来自河北沧州农村贫困家庭的小王,来北京大学报到时却没有半点忧虑。早在暑假期间,他便接到了北大学生资助中心的电话和短信,指导他申请相关资助,随后“燕园关爱助学金”便打到卡里,让他的路费和生活费有了着落。
9月3日,430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及数十个国家的2016级新生到北大报到,他们中有500余人和小王一样来自经济困难家庭,其中58.4%为农村户籍,来自中西部省份的约占78.5%。为了让这部分新生尽快融入大学生活,北大深入细致搞调研,努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精准资助、科技资助。
据北大学生资助中心主任杨爱民介绍,中心暑期前往云南、新疆等九省区市开展精准资助暨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寻访调研工作,重点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学生家庭,精准掌握每名受助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
新生报到前,中心通过3000余个电话、1.7万余条短信宣传资助政策,解答资助疑惑。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还可在绿色通道现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临时借款,即使没有一分钱也能顺利入学。
北大学生资助中心还与相关部门合作研发了“北大资助”移动客户端。依托该平台,学生可远程操作自主完成全部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