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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6 07:52:15

⑴ 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是什么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各地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提高投入水平。省财政对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达标的市县给予奖补,标准为少数民族、贫困、边境地区每生每年550元,其他地区每生每年450元。省财政将持续关注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和生均经费水平增长情况,并实施考核。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要收回资金,通报批评并停拨下年度奖补资金。
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监督项目学校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⑵ 少数民族名字如何注册天天基金

天天基金暂不支持少数民族文字。

基金会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1、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2、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3、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4、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5、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6、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7、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9、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以上规定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10、以上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⑷ 如何申请中国少年儿童基金会基金

我想申请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帮我孩子治病

⑸ 国家从哪些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1.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编制特色农产品发展规划,优先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扶贫,指导和帮助用好省扶贫产业发展子基金。

2.优先扶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建立健全农产品定向直通机制,加快建立农产品定向采购配送平台,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农产品定向直供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直销餐饮酒店、经销企业和交易市场。

3.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倾斜力度,挖掘民族乡生态文化优势,优先支持民族自治县建设一批民族特色鲜明的特色小城镇、民族乡建设一批民族特色村寨,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4.省、市(州)加大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针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在贷款准入、利率、期限等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贫困村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优惠政策。

5.民族自治县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开展民族节庆、歌舞、传统手工艺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发展繁荣。支持编制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大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倾斜力度。

⑹ 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范围与分类

第十二条 国家出版基金主要用于对不能通过市场资源完全解决出版资金的优秀公益性出版物的直接成本补助。
主要资助范围包括:
1.具有相当规模,代表现阶段思想政治、文学艺术、科学文化最高研究水平的出版项目。
2.具有填补某一学科领域空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出版项目。
3.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文学艺术价值,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出版项目。
4.具有很高史料价值,集学术之大成的出版项目。
5.对维护国家稳定、民族团结具有特殊意义的出版项目。
6.优秀盲文、少数民族文字出版项目。
7.优秀“三农”、未成年人读物出版项目。
8.对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出版项目。
9.国家委托的重点出版项目。
10.其他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
第十三条 凡属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等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内的出版项目,不列入国家出版基金资助范围。

⑺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专项基金是具体做什么的基金啊

这是一个很透明的慈善基金,是针对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做的一个专项基金,他们的透明度能做到捐的钱或物件都捐到哪里,捐给谁,受捐者的联系方式,如果捐赠者想了解捐款的去向,在他们的会员网站都可以查到,一个慈善基金能做到这一点真是难能可贵啊!

⑻ 少数民族助学金申请书怎么写

“水库移民妇女发展扶持基金”贫困移民助学的申请怎么写范文

⑼ 请问中国民族政策!急!在线等!

中国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迄今为止,通过识别并由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有56个。其中,汉族人口最多,其他55个民族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41%。

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中国采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中国采用民族区域自治的办法解决民族问题,是根据本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中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及其实施作出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已经解放的中国蒙古族聚居地区就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成立。目前,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同时,中国还在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了1173个民族乡,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11个因人口较少且聚居区域较小而没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中,有9个建有民族乡。

依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它们在行使同级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拥有自治权。一是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则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其他组成人员中,依法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全国少数民族干部总数达290多万人。二是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截至2004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133个,单行条例418个。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有68件。三是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目前,中国有22个少数民族使用28种本民族文字。2003年,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图书有4787种,印数5034万册;杂志205种,印数781万册;报刊88种,印数13130万份。目前,蒙古、藏、维吾尔、朝鲜、彝等少数民族文字已有编码字符集、字型、键盘的国家标准,文字软件已实现Windows系统上的运行和激光照排。四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截至2004年底,西藏自治区共有1700多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住寺僧尼约4.6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清真寺约2.39万座,教职人员约2.7万人。此外,民族自治地方还有权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自主安排、管理和发展本地方经济建设事业,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主要包括: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优先合理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事业的投入,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扩大对外开放,组织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口支援,照顾少数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需要,等等。中国政府于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到2004年底,陆续开工60多个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达8500多亿元,涉及交通、能源、教育、卫生、环保等多方面。全国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以及120个自治县中的83个自治县被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国家制定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以及组织实施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对口支援行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都将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国家对西藏的发展给予特殊安排。1994—2001年,中央政府在西藏直接投资39亿元人民币,建设了30项工程。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期间,中央政府在西藏投资312亿元人民币,建设117个项目。

在国家和发达地区的大力帮助和支援下,民族自治地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保持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1994—2003年,中国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9.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个百分点。1994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相当于全国人均的63.5%,2003年上升至66.3%。2003年,民族自治地方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74亿元人民币,比1994年增加了2.3倍。同年,西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6871元人民币,相当于全国人均的75.5%;新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9700元人民币,相当于全国人均的106.6%。� 由于成功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中国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1.新中国民族政策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
2.少数民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或土地改革。民主改革通过和平方式废除剥削制度,消灭了阶级压迫,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少数民族先后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到20世纪90年代初,全国建立了五个省级自治区,一百多个自治县。这就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也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4.各民族共同繁荣
(1)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从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支持,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进一步落实民族政策,在民族地区实行改革开放。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问题分析:
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代的表现。
1.社会制度: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长期处于落后状态,有的保留着奴隶制或农奴制,有些民族还不同程度地保留着原始公社制度的残余。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改革,先后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2.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前,国民政府实行民族压迫、民族歧视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己当家作主,实现了民族平等。
3.民主权利: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深受压迫。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了剥削制度,消灭了阶级压迫,少数民族取得了平等的民主权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含义及特点。
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物。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一项政治制度,也是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中国在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
2.长期以来中国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
4.自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和命运。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中国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就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有很大的优越性。
1.有助于把国家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权利。
2.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做到因民族制宜,因地区制宜,从而有利于民族自治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3.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4.有助于把各民族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⑽ 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24条规定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政府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

国家支持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做好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译制、制作和播映,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翻译、出版。

国家重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繁荣民族文艺创作,丰富各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10)少数民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关于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会议:

会议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制定《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是十分必要的。规定草案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强调要支持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资源深加工项目;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中央财政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政策和资金上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积极培养使用民族自治地方各级各类人才等。

会议决定,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规定》,确保各项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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