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基金是什么有什么好处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住房周转金的主要来源有: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企业住房基金的利息等。 住房基金 企业从各个方面取得的住房基金,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给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归还住房借款本息和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用于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超过企业住房基金总额。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和借入的住房资金不能用于费用性支出。 [编辑本段]内容 住房基金包括: 住房基金 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 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办理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你的公积金帐号需连续缴存12月以上 住房基金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1、你的公积金帐号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3、月缴存额4、缴存比例5、公积金缴存地点。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使用误区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住房基金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个人账户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 住房基金 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等金融服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或数额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权属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补贴账户: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或数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纳入职工个人账户;(3)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由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额缴存的用于住房物业维修的专项住房资金。 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分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当年归集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①账户设立。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基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②核定、缴存。单位或业主定期(按月)向建设银行提交缴存凭证和职工个人清册,建设银行核定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办理资金缴存手续。 ③提取使用。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客户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④账户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所属住房基金单位账户转移变更手续。 ⑤账户封存。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为职工提交个人账户变更清册,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客户办理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封存处理。 ⑥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统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职工个人账户清册,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⑦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 ⑧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龙卡和住房基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
❷ 北京市如何在网上办理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规定》:
四、提取程序
(一)职工向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单位经办人员可为多名职工办理提取。
(二)单位进行初审予以核实。除证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单位应为初审合格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附件3),并组织职工填写《提取记录单》。
(三)以下提取情形由银行经办网点审批同意后,办理提取手续:
1.购房未贷款的;
2.贷款购房的;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8.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死亡职工有有效储蓄账户(目前职工在建设银行经办网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建设银行卡、折)的,可划入该账户。
(2)死亡职工无有效储蓄账户的,经所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由单位出具的《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附件4)上签字同意后,经国管分中心审批后,可将住房公积金划转到单位账户。
(3)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求直接提取并划入其储蓄账户的,应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有2名(含)以上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
(四)以下提取情形由国管分中心审批同意并开具《住房公积金通知单》后,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国管分中心装订,银行经办网点只负责审核、装订《住房公积金通知单》及提取资金入卡时进行身份证号校验。
1.大修、翻建自住住房的;
2.自建自住住房的;
3.房租支付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集中封存户提取;
6.职工无法取得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单位已撤并或解散,职工无法联系到单位留守人员的,可由上级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出具证明,或者提供工商查询证明单位已注销的,可到国管分中心核实备案。
(2)单位不为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的,职工可持书面申请到国管分中心核实备案。
7. 集体提取;
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单位可办理简化集体提取:
(1)职工已在国管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职工购买本单位的集资建房的;
(3)职工购买由国管局统一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的。
8. 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
(2)国家中央住房管理基金扩展阅读: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❸ 住房基金有什么用怎样用法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等金融服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或数额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权属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补贴账户: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或数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纳入职工个人账户;(3)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由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额缴存的用于住房物业维修的专项住房资金。
❹ 住房管理基金部门怎么样啊 好考么
挺好的 编制内的待遇好 多看看书吧
❺ 住房基金的相关法规
《北京市住房基金管理办法》
京政发[1992]35号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须依照本办法建立单位住房基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分别建立政府住房基金。
第三条 住房基金是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以及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建立住房基金,应在理顺国家、单位用于住房的各种资金渠道的基础上,立足于原有住房资金的转化,逐步使住房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合理化、固定化、规范化。
第四条 单位住房基金的来源:
一、单位提取的自管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房)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大修理基金。二、出租自管公房的收入。三、原用于住房维修、管理和发给职工房租补贴的资金。四、出售自管公房的收入。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从企业留利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住房资金。六、职工出售以准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其房价中应由单位收回的高于届时准成本价的部分。七、从政府住房基金取得的补助资金和借款,以及向个人筹集的建房款。八、单位资助职工交存的住房公积金中按财政部门规定列入成本或预算的部分。九、从其它渠道筹集的用于住房建设、维修资金或国家和上级部门拨给的住房资金。
第五条 单位住房基金的使用:
一、出租自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二、对职工购买住宅楼房后公共维修基金的资助及电梯、高压水泵的更新、维护、运营费用。三、单位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四、购、建住房资金。五、资助职工参加住宅合作社或危旧房改造的资金。六、按规定发给职工的房租补贴。七、其它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六条 政府住房基金的来源:
一、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
二、地方财政用于本地区政府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补贴资金(含高层住宅的电梯、高压水泵的维护、运营、更新费用)。
三、从住房建设项目征收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提取的住房房产税。
四、政府房管部门出租直管公房的收入。
五、政府房管部门出售直管公房的收入。
六、公房租金标准提高到一定水平后,财政部门对单位自管公房租金收入中按一定比例集中统筹的部分。
七、政府筹集的危旧房改造周转资金。
八、职工出售以准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其房价中应由政府房管部门收回的高于届时准成本价的部分。
九、从其它渠道筹集的危旧房改造周转资金。
十、住房基金增值的资金。
第七条 政府住房基金的使用:
一、市或区、县政府安排的住房基本建设投资。
二、政府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
三、危旧房改造的启动周转资金。
四、对职工购买住宅楼房后公共维修基金的资助。
五、政府房管部门管理的高层住宅电梯、高压水泵的维护、运营、更新费用。
六、其它住房方面支出。
第八条 住房基金由建立基金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后划转。政府住房基金,由同级财政部门管理。单位住房基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金融机构专户存储,所有要不变,专项使用。
第九条 住房基金在存储期间,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条 单位用住房基金购、建住房,仍应按照基本建设自筹资金审批程序申报审批。
第十一条 单位使用住房基金要以收定支。不得用流动资金、银行贷款、应上缴的税利、经费拨款等作为住房基金使用。
第十二条 单位划转作为住房基金的各项资金,应在划转前本着不重复计征的原则按原资金渠道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
第十三条 单位应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住房基金收支情况报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 单位出租自管公房向承租人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列入本单位住房基金,本金归承租人所有,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承租人。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制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❻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
❼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您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9:00到17:00,法定节假日不上班。谢谢阅读!
❽ 买房怎么提取国管住房公积金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之后提取。请参考以下条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方便单位和职工办事的通知》今天开始实施,公积金提取进一步简化。
8月16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方便及单位和住房办事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今天开始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将会进行简化,在通知前购房人要提取国管的公积金。
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的相关材料。按照通知有关规定,今后职工在买房时提取国管公积金只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以及承诺书,进行信息申报并做出承诺。
根据购房人申报的网签合同号码、网签密码和贷款情况等信息,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不需要再提供相关材料。
这类新政在北京落地实施后,将会极大方便购房人提取国管公积金。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对于非首次提取国管公积金的购房人,将不在需要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在通过身份核验之后,可以通过实现零材料提取国管公积金。
此外,对于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提取国管公积金,通过身份验证之后也可以进行零材料办理,但是对于骗取国管公积金,今后也会加大惩处力度。
按照通知的有关规定,购房人要如实填写承诺书,相关部门才能简化提取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倘若购房人没有能够如实填取,提供了虚假的申报材料,相关部门将会降低购房人其所在单位的整体信用评价,并予以失信惩戒。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国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简化 符合条件购房人零材料办理
❾ 住房基金是什么
根据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这是每一位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障。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❿ 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哪个部门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管理中心是一个各地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有的还配备了一定职级,属于副局级行政或事业单位,有的地方编制内人员参了公,大部分地方还是事业编制。由当地政府直属管理,其上还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当于代表大会这么一个机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先属于建设部门管辖。
补充回答:
这是一个香饽饽单位,因为钱多,都是公积金。上海的社保案就是因为市长和一大帮人在挪用公积金而发案的。这些钱,有人会动用赚大钱,这也好了这个单位里的一般职员,待遇不错,一般人现在难以进入这个单位了。
至于上升空间,要看你会不会给领导拎包打伞管门之类的小事,上升空间其实与工作做得好坏没有多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