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及基金的合法增值;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改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
(二)帮助社会救助对象开展技能培训;
(三)资助特殊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治疗和子女就学;
(四)救助其他突发性临时困难家庭;
(五)支持开展社会救助研究和宣传;
(六)理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基金会筹资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投资活动是指:
(一)年度投资计划;
(二)超过100万元的投资。
重大募捐是指: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须经审批的或全国性募捐活动;
(二)举行大型公益演出的社会募捐;
(三)预计募捐额超过100万元的募捐;
(四)在境外的募捐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贰』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贫困高中生助学基金 条件
得是特困吧。。。。。。。。。
『叁』 什么是运作型基金会,什么是资助型基金会,两者关键的区别是什么
这是按照基金会的资金使用方式进行的划分。
资助型基金会将筹集到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其它组织运作公益项目,而不是自己运作公益项目;
运作行基金会自己使用自己筹集到的资金运作公益项目。
——《基金会导论》P16
说白了就是资助型的给别人钱办事;运作型的拿自己的钱办事。
『肆』 助学基金会的财务处理问题
用收到的领款单据等原始凭证入账
借:业务活动成本——公益事业支出——助学金等
贷:银行存款等
期末:
借:限定性净资产/非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公益事业支出——助学金等
『伍』 有谁知道宋庆龄基金会有“致远”助学金帮助大陆到香港读大学的学生一事该组织择优的原则是什么
1、 申请“致远助学基金”有什么要求?
一是接到香港在内地招生的12所高校里任意一所的录取通知书,二是有意申请“致远助学基金”,三是通过基金会的面试,经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致远助学基金项目办审批后,签订助学协议
2、面试主要测试哪些方面?
学生的反应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
3、“致远助学基金”对学生有无限定性要求?
“致远助学基金”是公益性的助学金,没有限定在某地域或行业服务一段时间的要求。“致远助学基金”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学生,同时要对学生进行教育培养,引导学生成为有用之才。基金会将会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带领学生参加一些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陆』 慈善基金会的慈善基金会管理条例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条例》共设7章48条。与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相比,《条例》不仅内容更加丰富,而且体系更加完整,可以说是对基金会登记管理法规的一次重新起草。《条例》至始至终贯穿了重培育发展,以规范管理促进基金会健康发展的指导原则。在这一指导原则下,《条例》着重体现了以下八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1.《条例》明确了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强调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公益性是基金会的本质特征,是基金会设立的唯一目的。保障基金会的公益性,是《条例》的根本任务。公益组织的受益对象通常为不特定的个人和群体,任何个人或群体只要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要求,都可接受其资助。基金会的基金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条例》作了许多明确规定。如将基金会定义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强调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使基金会与其他管理信托投资基金、以营利为目的的基金管理组织以及其他民间互益组织区别开来。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其财产必须用于公益目的,也必须受到保护。《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第33条又规定:“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2.《条例》确立了分类管理的原则,鼓励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公益事业。《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即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目前我国已登记的基金会大都是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即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两类,增设了非公募基金会这个新种类。允许以企业和个人的名义命名非公募基金会;对于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允许捐赠人的亲属可以在限定的比例内在理事会担任职务。根据国外的经验,非公募基金会是一种引导个人和组织的财产流向社会,特别是流向弱势人群的有效形式,也是社会财富实现再分配的一种途径,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从事公益事业,使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多渠道。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条例》规定,国家应当采取扶持鼓励的政策,在基金会的名称、登记条件、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为了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募捐活动,保护爱心资源,减轻公众负担,维护社会平稳安定,对公募基金会的行为管理则相对严格。
3.《条例》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将涉外基金会纳入基金会法律规定的管理范围。《条例》适应涉外民间组织管理的新形势,将涉外基金会纳入国内民间组织管理法律框架,依法进行登记管理。《条例》对基金会的设立主体没有做国别、境内外限制。允许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华设立基金会,允许境外基金会在我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鼓励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开展公益活动。这些规定,既解决了涉外基金会的设立和管理问题,为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争取更多的外部支持,也为今后进一步修改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确定涉外民间组织的设立和管理以及法律地位等问题,作了有益的政策和实践探索。《条例》将境外基金会在华活动的管理纳入国内民间组织的管理框架,规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我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我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我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考虑到我国是发展我国家,公益负担重,募捐资源有限,《条例》还要求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组织募捐、接受捐赠。
4.《条例》对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做了开放性规定。基金会的保值增值,是基金会运作的重点。规定得过严,基金会缺乏活力;规定得过松,基金会保值增值风险增大,这是一个很难把握的政策两难问题。基金会的情况千差万别,具体保值增值规定很难适应每个基金会。因此,《条例》按国际惯例制定规则,不对基金会的保值增值行为做具体要求,只做了原则的、开放性规定,力图通过社会监督、内部监督来解决对基金会投资行为的约束,同时增加了“失误赔偿”的条款。规定因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财产损失的,参加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保障基金会对投资行为慎重行事。
5.《条例》鼓励基金会募集资金,从事公益活动,形成自身资金运行的良性循环机制。基金会募集资金、运作资金的能力是保证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基金会只有募集大量的资金,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章程所要追求的公益目的。目前,不少基金会不擅募捐,很少开展有影响的公益活动,因缺乏活力而逐渐萎缩。而一些成功的基金会往往是通过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来形成自身的良性循环机制。为了逐步实现这个目标,《条例》从制度上作了保障性的规定,将基金会每年的公益支出作为衡量基金会是否完成了公益任务的重要标准,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不按规定完成公益事业支出额度的,将被处罚直至予以撤销。由此可见,只徒有虚名、不从事实际的公益活动的基金会今后很难再有法律上生存的依据和条件。
6.《条例》确立了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条例》第5条明确“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条例》还对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条例》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在登记、日常监督和年检等方面各自的职责,规定了各类非法活动的详细情形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条例》还规定,基金会要接受年度检查,要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基金会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之后,要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基金会处理剩余财产应当向社会公示等。
7.《条例》强调要在基金会内部建立规范的内部自律和约束机制。针对目前一些基金会内部规范不够、自律机制不健全的状况,《条例》要求基金会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自律制度,并从公益法人组织机构的特点出发,专门设立了基金会“组织机构”一章,明确规定了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规范了理事会的组成和议事决策程序、监事的设置和职能,制定了防止基金会内部人员与基金会公益宗旨发生利益冲突行为的规则,通过限制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数量,规定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等,引导基金会建立自律和自身约束机制,规范基金会的行为。
8.《条例》明确税收优惠原则,加大税收监管力度。利用税收手段扶持和监管基金会,对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实行税收优惠是各国通行的做法。减税、免税措施构成基金会和其他组织发展的重要政策环境。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为了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已陆续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不过这些政策性规定还不系统,散见在多个相关文件中,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实际问题。《条例》第26条规定“基金会及捐赠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此项规定确立了税收优惠的总原则,表明基金会、捐赠人、受益人三方面都能够依照法规享受税收优惠。至于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规定。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基金会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对有违法行为的基金会,税务机关还可以要求补交违法行为存续期间享受的税收减免。《条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肯定,鼓励基金会的发展,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
『柒』 山西省广厦安居助困基金会税前能抵扣吗
山西省广厦安居助困基金会,在2016年12月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公布的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企业单位向其捐赠的支出,在年度会计利润12%以内的部分,可以在当年税前能抵扣,超过部分,可以递延三年扣除。
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民政厅 关于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7.山西省广厦安居助困基金会
『捌』 教育部门申办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会需要怎样的手续流程
有啊!
你要写贫困学生的申请,或到村委开贫困证明等。
1、每个县都有一个希望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可以去申请。主要是给助学金,有些是基金会给的,有些是个人资助的,有些是政府专门拿资金的。
2、关工委、民政局、文明办、工会、妇联都在做帮扶工作,也可去申请。
3、每个学校都设有奖学金的,开学后学习好,拿到奖学金,是可以解决经济问题的。
4、助学贷款,由县教育局承办,毕业后五年还清。
上大学是个好机会啊。希望你能够抓住。
『玖』 善行基金会怎么样
善行基金是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专项基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是经民政部注册、接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指导、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国公募非营利公益组织,是国家4A级基金会。
1987年6月10日成立。多次荣获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6年,经民政部首批认定为慈善组织。
动员社会资源,扶助弱势群体,增进贫困家庭福利,改善残障人群、流动人口、留守儿童、重病患者等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状况,促进家庭幸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促进中国家庭健康幸福和睦,共同为构建和谐幸福社会做出的贡献;规范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善行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善行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接受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善行基金宗旨扶贫济困,助医助残,关爱儿童创造幸福家庭和谐社会。
善行基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章程》《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善行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赠方意愿、集体决策的原则。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善行基金
『拾』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的工作原则
真爱梦想的核心公益产品——“梦想中心”,是一个设计独特、分布在各个乡村学校中的标准化多媒体教室。基本配置为:图书3000册(其中包括1000册新书和2000册二手书)、彩色可移动桌椅若干、联网电脑若干、55寸液晶电视机或投影仪一台、500G移动硬盘。孩子们在充满现代感和活跃气氛的环境中不仅能够开阔视野,更可以产生对知识的尊重,享受学习的乐趣。
在梦想中心,墙不一定是白色的,可以涂上孩子们天才的想象;教室的桌子不一定是并排的,可以摆出童话的堡垒;图书和互联网是开放的,孩子们可以围在一起探究未知的世界;演讲台是鲜艳但低矮的,乡村儿童被鼓励面对公众侃侃而谈……
该系统自2007年下半年启动,截止至2011年8月1日,已有240间梦想中心(梦想空间)建成并投入使用,覆盖区域扩张到在四川、重庆、贵州、甘肃、河南、云南、浙江、上海、北京、深圳、新疆、西藏、青海、江西、安徽、辽宁、陕西、湖南、湖北、福建、广东、河北的二十二个省级区域,其中密度较高的地区包括:四川、贵州、重庆及甘肃等地。预计2011年底将建成400间,未来5年达到1000间。
【梦想课程】
“梦想课程”是一系列面向义务教育1—9年级,基于“全人教育”理念,融合问题探究、团队合作、创新创造、环境保护、情绪智能等元素的跨学科综合素质课程。
“梦想课程”的核心价值观为“创新、多元、宽容”,核心理念包括:
★问题比答案更重要
★方法比知识更重要
★信任比帮助更重要
梦想课程包括“我是谁”、“我要去哪里”、“我如何去”三个大模块,分别设置了适合1-3,4-6,7-9年级的分阶课程。
在“我是谁”这个模块中,开设的课程注重培养孩子们对自我的认识,并通过认知自己来更好认知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我要去哪里”模块课程,强调开拓孩子们的视野与想象力,认识到生命和世界的多样性。“我要如何去”,注重对孩子们的多元技能的培养,我们开设了职业人生与理财课,让学生们更多地了解周围的世界,了解有多少职业可以选择,选择这些职业需要付出哪些努力与代价。
在梦想课程的设计中,强调以问题导引的团队探究和以游戏达成的体验学习。老师不只是知识的传授者,而是积极的提问者和鼓励者;学生不再需要记住名词概念,而是在思维的碰撞和活动的体验中感悟成长。
从一年级到九年级,一个孩子可能在这个叫做“梦想中心”的教室里度过有限的300个课时,而我们期望这是孩子生命中最丰盈和充满可能性的300个课时。
【梦想领路人】
为了让老师们学会上“梦想课程”,真爱梦想设计了一套课程培训体系,我们称之为“梦想领路人培训”,这套培训体系共分为两个部分:
★梦想教练计划
“梦想教练计划”是真爱梦想针对“梦想中心”学校一线乡村教师定制的培训项目。大规模招募大城市的教师、大学生、企业志愿者、优秀“梦想课程”教师成为项目志愿者,经过集中培训,利用暑期下乡与教师当面交流,传递梦想课程理念,展示梦想课程授课方式,建立志愿者和教师的人际关系,帮助乡村孩子们自信、从容、有尊严地成长。
★梦想领导力
“梦想领导力”培训主要针对教育局领导、校长、教导主任、“梦想中心”专职教师进行集中的省级“梦想课程”理念培训,基于真爱梦想核心公益产品“多元、创新、宽容”的“梦想课程”理念,培训内容包括: a) 以开启乡村教师的创造性思维为诉求的拓展训练;
b) 以教育理念展示分享为诉求的梦想课程示范课展示; 为了满足更多贫困地区中小学生对课外图书的需求,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联合腾讯慈善公益基金会、心平公益基金会、《经济观察报》在现有“梦想中心”学校网络周边开展“梦想书屋”计划,我们将在中心大城市学校募集到的二手图书进行分拣、包装、编码,为学校提供1000册二手图书、一组书架、一台电脑、一套图书馆管理系统、一支扫描枪,学校可将图书馆藏、借阅数据通过互联网上传到基金会管理端数据库。届时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到乡村学校学生的阅读,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开展乡村教育公益项目。
项目于2010年11月启动试点工程,由项目初始发起方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心平公益基金会各出资45万元,真爱梦想基金会出资10万元启动第一批共51家,截止至2011年8月1日,已有112间梦想书屋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计划建设300家,项目覆盖区域有甘肃、四川、贵州、河南、云南等省级区域,其中密度较高的地区包括:四川、甘肃、贵州等地。 “梦想格子”是以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核心公益产品“梦想中心”和二线产品“梦想书屋”为基础的三线公益产品,是一个色彩斑斓的班级小图书角。它包括一个彩虹书架和100本二手图书。这样的图书角能够将图书与孩子们的距离减少为零。标准化生产的书架和集约化募集的二手图书保证了梦想格子的低成本和高覆盖率。让孩子们与图书零距离亲近。项目于2011年9月启动试点工程,配合中央电视台《开学第一课》发起微博捐书活动,真爱梦想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起“猜成本送格子活动”,共抽出25位幸运粉丝,随9月中旬“梦想中心”物资项发往四川、甘肃、贵州、湖南、湖北等九省的指定学校。230元,包含一组彩虹书架、100本二手课外书及募集费用、仓储物流、人员薪酬分摊的成本。如何实现低成本高效率?“梦想格子”依托于“梦想中心”和“梦想书屋”网络系统,集中图书募集、物资采购,节省了人工分拣、物流仓储等费用。我们把“梦想格子”作为一个开放产品向公众公开,各个从事乡村阅读的机构可以根据各自的能力和需求在这个产品标准的基础上做二次开发和实施(包括各个机构的独立产品名称、图书募集渠道、新旧图书配比、附加服务等),共同高效率地推动中国乡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