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城乡居民社保有关政策
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原未实施新农保的54个县(市、区)和原未实施城居保的56个县(市、区),都被纳入这两项保险制度实施范围,惠及城乡群众约1500万人。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迈入“全覆盖”之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针对城乡群众最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进行了解答。
参保原则年满16周岁自愿参保
问: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这项制度,解决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使参保人在年老的时候有基本生活保障,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通过提高老年居民的经济自立能力,进而推动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干群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问:参保者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具有我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居保。
缴费标准设10个缴费档次
问: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答:目前,我省新农保和城居保缴费标准设为10个档次,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每年缴费一次,参保者可以自愿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目前对选择100元、2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3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35元;对选择400元档次缴费的,政府补贴40元;以此类推,每提高一档缴费标准,政府补贴增加5元,最高补贴为70元。
问:需要缴费多少年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答: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可以一次性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及以下的参保人员,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待遇发放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问:到60岁后,每月可以领取多少养老金?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60岁以上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发放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问:能否同时参加或享受两种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
答: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或享受两种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如重复参加两种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种养老保险关系,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如享受两种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社保机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发放其中一种养老保险待遇,多领养老保险待遇予以追回。
权益保障确保“养命钱”安全保值
问:参保者缴纳的养老金是否安全,待遇如何确保不被侵占?
答:对于城乡居民的“养命钱”,我们把确保基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个人缴费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指定金融机构代扣代缴,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存折上。
问:参保人员死亡的,亲属能够继承权益不?
答: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低保、“五保”、社会优抚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答: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是迫切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优抚对象是为我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退伍军人及其家属,应积极引导和支持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以解决其老年的后顾之忧,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现阶段,按照各项制度待遇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的原则,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下一步,国家将适时研究出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城居保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保障参保群众在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有序流动。
2. 四川省统一交社保基金今年在什么时候
你11月就退休了,12月份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就无需再缴纳社保费用了。
3. 四川省养老保险缴纳规定
四川省养老保险缴纳规定:
1、缴交比例方面: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
2、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帐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帐问题。
3、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3)四川社保基金管理扩展阅读:
自由职业者在办理个人交社保业务中需要根据社保的等级进行选择,不同等级养老保险费用也不同,当然,交的越多享受的越多。
选好等级后,社保局一般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结合个人选好的等级比例,推算出每年需要交的费用。因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会有变化,所以每年个人需要交的费用可能也会有变化,以下2016年度自由职业者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参数(仅供参考):
缴费基数:个人所在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缴纳比例: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12
缴费年限:15年
自由职业者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规定: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生育)保险费,以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9.5%缴纳。
4. 四川省综合保险与成都市社保的区别
简单点说,综合保险的待遇没有社保的高,尤其是在将来的养老金上,差距很大,医保、工伤,差距不是太大的,失业的差距也大。综合保险应该有综合保险卡,每月会有20块钱到卡里面给买药用。
综合保险的交费基数是在成都社平工资的60%、80%和100%三个档次选择,根据员工的工资决定,最接近哪个档次,就用哪个基数,交费比例,单位14.5%,个人5.5%
累积缴纳满1年可以得到一张养老金支取凭证,等退休后凭这个领取一定的养老金。如果没拿到综合保险卡和支取凭证,就要去找公司了。目前外地户籍的基本都是缴纳综合保险的,社保只有少数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缴,所以即使要求,公司也可以只缴纳综合保险。
根据成都社保的规定,农户(无论本地外地),只能参加综合保险,以前参加社保的,单位愿意,可以继续参加社保,也就是说,单位也可以转综合保险的,城镇户口(无论本地外地),都必须参加社保。
(4)四川社保基金管理扩展阅读:
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老年补贴待遇和日常药费补贴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1、对经认定为工伤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果发生致残可按规定享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旧工伤复发医疗费,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后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2、对经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外来从业人员,相关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抢救医疗费用以及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合计标准为10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住院医疗保险
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的部分,由外来从业人员个人承担;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最高享受额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月份数确定。
老年补贴待遇
从2005年4月1日起,只要单位为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在三年内累计满十二个月的,外来从业人员可获得一份老年补贴凭证。在本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时,可凭老年补贴凭证上所载的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一次性兑现。
日常药费补贴
从2005年4月1日起,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可享受综合保险基金支付的每人每月20元的日常药费补贴,并获得一张“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个人可以持卡到全市使用银联卡POS机的药房购买药品。
5. 四川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职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管理、使用、运营和待遇支付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和基金转移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省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记录、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机构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规范管理,编制汇总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报告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负责制定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划,研究提出年度省级统筹计划和实施意见,负责全省社会保险调剂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五)督促检查全省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和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的落实,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指导全省社会保险机构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推进、巩固、完善和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
(六)制定全省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指导全省社会保险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对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的基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基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完整。
(七)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方案设计、开发建设、运行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指导和实施。
(八)负责经办在川中央行业单位和省直统企业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
(九)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机构业务培训规划,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十)承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四川省社保和成都市社保有什么区别啊
四川省社保和成都市社保的区别是:
一、据成都社保的规定,农户(无论本地外地),只能参加综合保险,以前参加社保的,单位愿意,可以继续参加社保,也就是说,单位也可以转综合保险的,城镇户口(无论本地外地),都必须参加社保。
二、综合保险的交费基数是在成都社平工资的60%、80%和100%三个档次选择,根据员工的工资决定,最接近哪个档次,就用哪个基数,交费比例,单位14.5%,个人5.5%。
没有哪种更划算!交钱比例是一样的,不会少交。
1、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3、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资料来源:网络词条社保
7. 四川省社保厅关于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内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川人社发[2015]17号
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不含15年),对超过的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年增加7元。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企业高龄退休人员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2.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
(5)2014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及川人发〔2007〕8号文件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四)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主要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要求,进一步强化市(州)范围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局统一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
(二)企业退休人员截至2015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强制戒毒、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确定,年龄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在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在2015年4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位退休人员身上。
(二)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5月18日前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含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增加人数、平均增加水平、资金数额及资金渠道解决方案等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解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1日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8. 四川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1使用自己的社保卡电脑号和身份证信息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上注册帐号
2然后登录即可。
3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电话是(区号)12333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9. 四川省社保如何转入成都市社保
省社保转市社保流程:省社保去打印缴费清单——市社保局递交“打印的缴费清单、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即可办理。
10. 四川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局办公室、党办、统筹处、基金管理处、社会化管理服务处、审计稽核处、信息处、行管处、征缴处、工伤生育保险处。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大街2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