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监督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贪污社会保险基金属于刑法贪污罪中较重情节规定的通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防止贪污社会保险基金行为。 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意识。二是要完善内控管理,堵塞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漏洞。三是要严格基金监督,着力查处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四是要建立衔接机制,严惩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犯罪行为。
2. 目前体制下如何管理好社保基金
1、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2、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3、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4、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5、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
3. 如何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民生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处处体现着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重视。作为“十二五”规划的精华版,4700多字的公报中总共5次提到“改善民生”。无论是制定“十二五”规划时明确的“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还是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把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对“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阐述,更为百姓勾画出一幅“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明显改善”的美好图景。那么,“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应该把着力点放在哪些方面呢?
一、更加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做了强调。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现实,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在财政上确保负责提供服务的地方政府具有均等支付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每个公民不分城乡、不分地区地能够有机会接近法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过程。党中央之所以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其特定的现实背景。目前我国GDP已经达到20多万亿元,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增长了近13倍, 堪称世界经济奇迹。GDP快速增长,国家综合实力逐步增强,财政收入规模迅速扩大。在喜人的成就面前,也清楚地看到人们在各方面的差距也随之拉大,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城乡差距,目前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经济差距十分明显,包括教育、医疗、交通、信息、就业等各个方面;二是地区差距,这种差距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不断扩大,东部突飞猛进,中西部发展滞后。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我国“十二五”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着力点之一。其要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考核体系, 强化对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使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成为政府重要职责,做到在不同阶段提供具有不同标准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其领域既包括公共设施、公共医疗、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等,又包括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同时还要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此外,在强调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主导作用的同时, 必须提倡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元参与, 这是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所倡导的。
二、更加注重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世界各国和地区在经济起飞初期,都不同程度地实行过高积累、高投入的政策,并以此取得经济成功。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把经济搞上去,在积累和消费结构上需要适当向积累倾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社会财富这块“蛋糕”越做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分好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就变得越来越关键。近些年来,我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收入,积极调节收入分配,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比如,“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6年的11760元增长到2009年的17175元,年均实际增长10.2%,比“十五”的平均增速加快了0.6个百分点。但目前我国收入分配还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问题:一是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增长,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二是不同收入阶层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在不同行业、同一行业不同部门、同一部门不同单位,个人收入差距日渐扩大;中低收入阶层数量过大,收入增长缓慢。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及地区收入差距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高收入者、工薪阶层和农村居民形成收入不同的群体,即便在城市或农村也形成了有明显差距的群体。“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增加居民收入提供稳定的物质基础;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加积极地支持创业的同时,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强调政府在再分配中的调控作用的同时,重视政府对初次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大规范市场行为的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通过实施相应的财政税收和转移支付政策,在收入再分配过程中注重实现公平,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三、更加注重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几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初步形成。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投入大幅增加,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我国距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越来越近,人民群众等到的实惠越来越多,社会保障在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2009年,中央财政就安排社会保障资金2906亿元;在320个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达551亿元,比上年增加2倍;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积累达69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2%。我们既要看到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和已经取得的重要进展,又要充分估计前进中的困难。“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加大社会保障推进力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亿万人民。其要点是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紧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快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将全国“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城乡低保工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机关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同时,各级政府还要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管,实现保值增值;要下大力气抓好事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工程项目,民生建设的投资无论是增长速度还是在经济建设投入中所占的比例,都应当有明显提高;要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好扶残助残的各项政策,为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要鼓励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四、更加注重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上学难”、“上不起学”,“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当前民生问题的热点,也是民生问题的难点。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实现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社会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关注度、敏感度、期望值空前提高,加快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任务繁重艰巨。“十二五”时期,我国要在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坚持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政府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教育、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办学,鼓励社会资本以更多形式举办医疗机构;要更好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依靠人民群众解决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具体而言,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方面,要解决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使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地区倾斜,努力推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均衡发展;要从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缓解技能型与应用型人才紧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和扩大就业的高度来办好职业教育;要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高等学校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以适应就业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总之,既要着力解决“上学难”、“上不起学”的问题,又要突出提高教育质量,切实解决“上好学”问题。在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方面,要优化资源配置,新增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等薄弱环节倾斜,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改革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内部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由此可见,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强化和提升,既可以保障城乡居民“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又可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以及减轻大医院“看病难”的压力。
五、更加注重解决好农村地区的民生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的进步与农业的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绩。比如,我国解决了2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已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8年4007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4.2%,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显著下降,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三农”问题似乎积重难返,在总体状况上仍然给人一种徘徊不前的“病恹恹”感觉。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判断: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解决好农村地区的民生问题,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因此,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其要点是:一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支持农村住房建设,进一步增加农村危房改造投入,鼓励有条件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和农村沼气建设。二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和社会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态建设,推动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森林保护和经营,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四要防治农村垃圾、污水、农业面源污染。五要进一步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使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等各项扶贫工作有序推进。六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七要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激励机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倾斜,向农村聚集。八要深化农村改革,突出城乡联动,突出协调推进,突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六、更加注重抓好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新中国成立后,虽然蝗灾作为巨灾已被送进了历史,但水灾、旱灾却在持续恶化,台风、冰雪等也时常酿成巨灾。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再次揭示了地震作为中国的巨灾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并足以令整个世界都为之心悸。同时,对汶川大地震的出色救援,也为新中国60年来的抗灾救灾画上了一个圆满的符号。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对今年以来我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也表达了关注并指出,今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给受灾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在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努力下,抗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公报特别强调,当前安置受灾群众、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很繁重,中央有关部门、受灾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全力抓好。下一步如何抓好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工作呢?公报提出,要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抓紧制定和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全面抓好各项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这些要求,具体而务实,既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受灾地区着力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也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抓好抗灾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意见。当然,防灾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很广,比如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一项有利于防灾减灾的基础性工程,“十二五”务必继续推进。
4. 如何加强农村的社会保障管理
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与重点
(一)加快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制度框架
面向未来的城乡发展格局,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要考虑统筹城乡资源分配、财政分配、社会就业和各项政策发展,建立统一的国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前提下设计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基本制度框架,特别是建立农保可转换为城保的通道和机制,对早期农村养老制度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改革。
一是要建立基本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以规范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框架,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有效流转,能在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接转,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实现资源保值增值为目的,制度模式由原来的完全个人账户模式改革为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调剂金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改变过去完全靠个人账户积累、没有待遇调整、待遇一经领取终生不变、难以长期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等问题。
二是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工作体系的投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尽快解决原制度从保险费中提取管理费,用于人员和工作经费的问题。同时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农民参保补贴制度。在面向农民的筹资上,要降低门槛,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建立农民的最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三是坚持政府统一管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动态缴费增长机制,缴费标准随着预期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的变化而调整,实行动态缴费。参保人员预期领取的最低养老金水平可与农村低保水平衔接。加强基金监管,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基金安全增值,制定基金管理运营办法,完善养老金计发办法等。
(二)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偿保障模式的创新,将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
一是要提高农民个人积累参保率、覆盖率,扩大社会保障面。要适合各地的社会经济条件,使个人筹资方案得到农民的认可,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降低服务的成本,提高服务的效果。各地区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特点,探索适宜的补偿和奖励模式,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在筹集资金上,允许一次性交纳的模式,也可采取分期定额缴纳的模式,采取以农村资产权力抵押融资的模式,或者采取个人不缴纳,年老后进行倒扣个人应出资部分的模式等。目前要以多种方式建立困难农民参保补贴制度。
二是要积极改进保险资金享受的办法,支持低成本的社会化养老保险服务事业发展,强化对养老服务的规范和管理。促进农民对社会养老服务的综合利用,盘活养老金资源,降低农民养老经济负担。特别是要发展集中公共养老服务,推进服务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养老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和价格,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参与式发展的机制,更加方便农民,减少农民享受的成本,让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好处,让制度受到农民的欢迎。在资金的使用和养老服务的具体提供上,如允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地区差异性,可以采取定期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采取发放购物券的方式,还可采取发放实物的方式,以及提供住宿、发放资金到中介养老机构等。
(三)加快解决重点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着力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解决农村独生子女政策实施问题,扩大实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范围。二是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通过制度建立基本保障,加快建立逐步积累制度。首先鼓励其参加所在城市的城镇养老保险,最好能够参加所在城市的养老保险;另外,也鼓励参加本地的农村养老保险。三是解决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建立灵活的保险方式。四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在征地环节一次性建立基本保障,融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四)推进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
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要突破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瓶颈制约,必须实行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将制度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建立基本制度框架体系,并先行将处于城镇化边缘的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和有条件的地方的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要加强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制定积极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新型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试点。一是在指导方针上应采用基本制度统一,但不同地区分类指导的原则,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的发展创新和探索。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二是推进管理和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加强信息化建设,研制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将“金保工程”延伸到县、乡和有条件的村,为农民社会保险关系的异地转移、衔接提供技术支持。三是改进农保工作做法。树立政府服务而不是替代、包办的观念,让农民更多地关心、参与制度的建设,更多的欢迎和满意制度的建设。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和效果,改进和建立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法,抓住重点,加强宣传,典型示范,营造发展氛围,促进农民关心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发展政策
理顺管理体制,突出政府的两大责任:第一个是政府的管理责任,即政府负责建立和经办机构,并承担管理经费,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纳入到地方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责之中;第二个是政府的筹资责任,即规定各级政府的筹资标准和扶持奖励的发展政策。要从建立起就开始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管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并且在试点中不断完善,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管理。在资金管理上,要采用封闭式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政府筹资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稳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养老费用自然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确保农民的缴费水平随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建立政府筹资的制度保证机制,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县以及贫困地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5.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经验
人口老龄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一些国家如爱尔兰,挪威。法国和新西兰建立了国家养老储备基金。就性质而言,这些养老储备基金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非常相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考察了部分国家的养老储备基金,他们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第一,立法先行,法制健全。在建立储备基金后,这些国家都专门制订并颁布储备基金管理运作的法律法规。挪威于1990年建立石油基金,同年颁布了《石油基金法》,1996年又制定了《石油基金管理条例》;2000年,爱尔兰建立国民储备基金,同时制定了《国民储备基金法》;2001年新西兰建立了养老基金,同时通过了《养老基金法案》;法国在建立国家储备基金后,相应修改了社会保障法案。通过这些法律,储备基金的性质、资金来源、用途都很清楚,管理架构、管理机构的职责、投资运作模式也有明确规定。第二,管理目标明确,资金来源稳定。筹资方面,法国要求到2020年,储备基金的规模必须达到一万亿法郎,爱尔兰要求储备基金的规模,必须能够承担养老金支付高峰阶段1/3的支出额。为了稳定资金来源,爱尔兰规定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按GNP的1%拨款,新西兰、挪威也建立了财政预算拨款的机制,这些国家还将一部分公共资源收入、国有企业变现收入及其分红作为筹集资金的重要手段。第三,管理机构权责明确,实行市场化运作。这些国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储备基金的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的目标都是在对整个基金不造成过度风险的情况下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例如,法国成立储备基金监管委员会,爱尔兰成立储备基金理事会,新西兰成立养老金监管人委员会,尽管称谓有所不同,都是负责管理运作的责任主体和权力主体。为了有利于市场化运作,减少政府的干预,法律中有相应条款保障管理机构拥有独立的管理决策权力。
6.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标及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目标
在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下,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具体目标有:
1.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资金,而社会保障资金的首要目标是确保资金安全。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2.讲求社会保障资金效益
社会保障资金在运行过程中,要讲求资金效益,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会保障资金在运作过程中,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很好途径。
3.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
社会保障制度与我国经济一样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管理好社会保障资金,即当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如人口老龄化、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时都能从容应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4.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7. 如何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
(一)养老保险费未能应收尽收,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规模和总量未能如实体现。
(二)养老保险金超范围发放,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一是部分地方擅自增加养老保险金计发项目,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规模。
(三)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不够完善。
1.账户设置和管理不规范。一是一些地区未按规定清理多头开户,仍在多家银行分别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甚至在同一银行开设多个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造成账户管理的混乱。
2、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基金财务制度不完善。我国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和会计制度不成熟不完善是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是1999年制定的,其中有一些不完善之处,已不适应新形势和新情况的需要,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计息、开户行的选择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二)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频出。首先,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和地税部门之间缺乏相互的监督制约机制,或未能执行部门之间的监督制约职能。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账单传递速度慢,不及时对账,造成账实不符。其次,社会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部门也是近年来才逐渐重视和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但检查范围有限。
(三)现行政策执行不严格。从检查情况看,不少地方未能严格执行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是造成违规违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体制方面的原因。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社会保险基金的挪用都是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是行政干预的结果。地方政府经常把“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当作准财政资金使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财政法规意识淡薄,特别是在基层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从部门利益出发,违规挪用、滞留、转移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违规设立账户,不按要求划转社会保险费收入及利息收入。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从而导致社会保险基金账实不符。此外,部分地区相关部门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不强,也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
(一)大力推进税务征收,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针对目前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不实,征管缺乏强制性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推进税务征收工作的力度,并适时开征社会保险税。一是可以切实改变社保基金征缴困难、征收乏力的局面。目前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从近几年的基金征缴情况看,以社会保险费的形式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的做法缺乏强制性,基数核定不实的问题也比较突出,致使拖欠、不缴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成本也比较高,不利于建立更加规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而由税务机关征收,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二是有助于有效筹集社会保险基金。通过法律形式把企业、个人的权利、义务确定下来,保证所有工薪收入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成为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从法制上确保社会保险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三是有利于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课征社会保险税,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加大养老保险费征缴力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在未实施征缴改革前,各级养老保险费征收机构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养老保险费征缴稽核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征收。首先,要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养老保险政策,鼓励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履行缴费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布养老保险费征缴情况,及时发放养老保险费对账单,设立查询、举报电话等,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强化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参保和依法缴费的意识。其次,要加强稽查审核,堵塞漏洞。加强对稽核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的稽核能力。采取日常核查与专项稽核、书面稽核与实地核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稽核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发挥稽核工作的效力。
(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在目前财政、劳动、税务部门几家共同参与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情况下,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一是建立健全财政、劳动保障、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保基金征缴、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严格按核定的缴费基数及时足额征收,对无法征收的,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反馈,建立顺畅的对账联系机制。二是对因会计核算、财政专户管理、基金决算编制等方面的原因出现的税务、财政、社保部门之间数据不相符的问题,建议财政部统一结账时间,要求各级征收、管理、使用部门加强财务对账管理工作,按月进行定期对账,年底统一时间扎账。确保会计信息的数据统一、真实、有效和完整。
(四)修订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存在的社保基金计息办法不统一、预收养老保险基金长期挂账、其他社会保障类资金在养老保险基金决算列收列支、国库归集资金未及时划入财政专户以及未足额计息等问题,都需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现行制度规定作进一步的修订,使之在实践中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
(五)规范行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行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制阶段的特殊产物,要切实统一规范行业统筹政策,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一要强化行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加大征缴和清欠力度,将社会保险的缴纳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目标管理考核中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二要明确经办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归集养老保险费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避免归集资金账外核算、资金收益归属不明确等问题,以确保行业统筹养老保险基金决算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六)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长期挂账问题。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基金决算中长期挂账,影响了基金决算使用部门对决算信息的分析,也影响了基金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建议对遗留问题商劳动保障、审计等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办法予以解决,避免长期挂账。
(七)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要切实强化养老保险收支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一要建立健全法规体系,解决养老保险基金监督中法律缺位、层次低、效力差等突出问题,尽快出台养老保险费征缴处罚办法,强化养老保险制度约束的刚性;二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组织体系和各部门配合工作机制,实现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审计、财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三要建立快捷、准确、高效的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监管、征收、缴费各部门间信息实时共享,确保养老金按时收纳、拨付和发放。
8. 如何完善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分步走:确定社会保障范畴,先从占大比例人口的弱势群体方面,考虑人力资源再利用化,确定社会保障最低水平与标准;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完善补充社会保障体系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理顺社会保障行政管理体制。
更好地合理保障、并挖掘利用人力资源,做好即将到来的大批退休群体基本生活、贫困弱势群体包括具有价值创造力的知识分子、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待遇水平、标准、人力资源开发等诸多问题及其化解工作;
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关系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是参保人员的养命钱和保命钱。支付、基金安全、基金监督、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增值、资金筹资渠道、战略储备基金,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平衡。
社会救助、救助制度、补助标准、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社会化保障服务管理,统筹层次管理体制,各种管理资源。互联网务平台、信息化,规范、标准化精确管理。
9. 浅谈如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摘要: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应当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扩展社会保障覆盖面,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09)18-0192-01 社会保障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问题,直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逐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为保障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面临不少的问题,这为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所谓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进而实现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保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此外还保障无收入、低收入等群体有生活来源,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消除社会群体就业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群体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群体的积极性,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又可以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问题 1.保障覆盖范围窄。我国虽已制定出社会保障体系,但是覆盖范围却很狭窄,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目前也只有城镇的部分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对于农村居民却未能覆盖到,这与我国经济发展及8亿农民养老的迫切需求很不适应。 2.立法滞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必然要求法制化。然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未颁布一部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社会保障费的征集、支付、运营都极不规范。滞后的社会保障国家立法势必对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保障程度等造成影响。 3.社会保障投入不足,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实际需要;各地社会保障制度差异过大,难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适度。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扩大保障覆盖面,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同时,不断提高社保管理服务水平,适应社保服务工作的新任务。 2.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社会公民对社会保障的认志,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同时,要积极探索基金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真正保护好老百姓的“养命钱”。 3.加快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减轻居民养老负担。目前在相当一部分发达的农村地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时机已经成熟,要把解决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作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突破口。 4.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已不能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时,商业保险便为社会保险提供了充分补充。商业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它的投保水平可以满足更多人们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我过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此,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从而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 5.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法律体系。在充分研究《劳动法》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失业保障法》、《济贫法》、《社会福利法》、《养老保险法》等,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使社会保障制度上升到一个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程度。 可以肯定的是,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众从中受益,从而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