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一名贫困的高中生,是这样的:我的老师把今年的“体育公益彩票基金”的名额给了我,都是按照程序走...
根据“体育总局印发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规定”:公益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公益金使用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支,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不得用于弥补各级体育部门行政支出、对外投资和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等人员支出。
最主要的问题是,你老师申请的“体育公益彩票基金”是以你的名义申请的,还是全班同学的名义申请的,你有没有证据,你有证据你才能告状,才能告得倒,否则你就没话说了,如果你有老师申请的“体育公益彩票基金”是以你的名义申请的证据,这钱就该给你个人,不该分发给其它同学,没有这方面证据就没话说,老师也没违法。
㈡ 体育彩票基金是什么
新电脑洗桑拿说你呢
㈢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财政部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有关规定,财政部修订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㈣ 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介绍
1998年9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公益金管理机构、公益金的来源及构成、公益金专户管理、公益金的使用、公益金收支计划及报表、监督与处罚、附则8章23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12月23日,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3条决定,废止《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㈤ 彩票管理条例是什么啊是出台的法律吗可以告诉我在哪里可以看吗
是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直接拷给你吧:
《彩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条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第四条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第二章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第七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以下简称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
第八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品种的规则;
(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
(四)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开奖、兑奖操作规程;
(六)风险控制方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方式对开设彩票品种听取社会意见,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审批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条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停止彩票品种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设、变更、停止的10个自然日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决定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或者停止彩票品种。
第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第十五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第十六条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为彩票代销者配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第十七条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彩票发行机构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彩票销售场所的布局。彩票销售场所应当按照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要求,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
第十八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第十九条需要销毁彩票的,由彩票发行机构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章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
第二十一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开奖。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确保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
第二十二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彩票销售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当期彩票销售数据封存后至开奖活动结束前,不得查阅、变更或者删除销售数据。
第二十三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对开奖设备的管理,确保开奖设备正常运行,并配置备用开奖设备。
第二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期彩票销售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当期彩票的销售情况和开奖结果。
第二十五条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
第二十六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彩票中奖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
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二十七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彩票资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
彩票品种中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
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彩票品种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
第二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彩票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彩票资金。
第三十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彩票销售和资金流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彩票奖金用于支付彩票中奖者。彩票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决定。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十二条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支出应当符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四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
第三十五条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未经批准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
(二)未按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开奖兑奖操作规程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开奖兑奖的;
(三)将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或者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委托他人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查阅、变更、删除彩票销售数据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六)未经批准销毁彩票的;
(七)截留、挪用彩票资金的。
第四十条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或者技术服务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
(六)未将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的;
(七)未按规定上缴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的。
第四十一条彩票代销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
(二)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三)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四)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的;
(五)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的。
彩票代销者有前款行为受到处罚的,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权解除彩票代销合同。
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违反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没收已使用彩票公益金形成的资产,取消其彩票公益金使用资格。
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彩票管理职责的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彩票监督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㈥ cai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彩票管理,规范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彩票,是指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 彩票不返还本金、不计付利息。 第三条 国务院特许发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未经国务院特许,禁止发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 第四条 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彩票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 编辑本段第二章 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和组织销售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第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停止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具体品种(以下简称彩票品种)或者申请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彩票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按照合理规划彩票市场和彩票品种结构、严格控制彩票风险的原则,对彩票发行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 第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开设彩票品种,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彩票品种的规则; (三)发行方式、发行范围; (四)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开奖、兑奖操作规程; (六)风险控制方案。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家评审、听证会等方式对开设彩票品种听取社会意见,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变更彩票品种的规则、发行方式、发行范围等审批事项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申请停止彩票品种的,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停止彩票品种有关的材料。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 经批准开设、停止彩票品种或者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的,彩票发行机构应当在开设、变更、停止的10个自然日前,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因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紧急情况下,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决定变更彩票品种审批事项或者停止彩票品种。 第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购符合标准的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 彩票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和可疑资金报告制度,保障彩票发行、销售的安全。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彩票销售系统的数据管理、开奖兑奖管理以及彩票资金的归集管理,不得委托他人管理。 第十五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个人代理销售彩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代销合同示范文本分别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制定。 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第十六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为彩票代销者配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第十七条 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彩票发行机构的指导下,统筹规划彩票销售场所的布局。彩票销售场所应当按照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要求,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 第十八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二)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 (四)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第十九条 需要销毁彩票的,由彩票发行机构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编辑本段第三章 彩票开奖和兑奖管理第二十一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开奖操作规程开奖。 国务院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彩票开奖活动的监督,确保彩票开奖的公开、公正。 第二十二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彩票销售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当期彩票销售数据封存后至开奖活动结束前,不得查阅、变更或者删除销售数据。 第二十三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对开奖设备的管理,确保开奖设备正常运行,并配置备用开奖设备。 第二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在每期彩票销售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当期彩票的销售情况和开奖结果。 第二十五条 彩票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彩票品种的规则规定需要出示身份证件的,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 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 第二十六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彩票中奖奖金应当以人民币现金或者现金支票形式一次性兑付。 不得向未成年人兑奖。 第二十七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编辑本段第四章 彩票资金管理第二十八条 彩票资金包括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由国务院决定。 彩票品种中彩票资金的具体构成比例,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确定。 随着彩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和彩票品种的增加,可以降低彩票发行费比例。 第二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彩票资金账户,用于核算彩票资金。 第三十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彩票销售和资金流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 彩票奖金用于支付彩票中奖者。彩票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彩票市场发展情况决定。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三十二条 彩票发行费专项用于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彩票代销者的销售费用支出。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支出应当符合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四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上缴彩票公益金和彩票发行费中的业务费,不得截留或者挪作他用。财政部门应当及时核拨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 第三十五条 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彩票发行费、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并向社会公告。 编辑本段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九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㈦ 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废止
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体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13年12月23日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经济字﹝1998﹞365号)同时废止。
㈧ 体彩具体规则是什么
双色球中奖规则 一等奖 当期高等奖奖金的70%和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 选6+1中6+1 二等奖 当期高等奖奖金的30% 选6+1中6+0 三等奖 单注奖金额固定为3000元 选6+1中5+1 四等奖 单注奖金额固定为200元 选6+1中5+0或中4+1 五等奖 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元 选6+1中4+0或中3+1 六等奖 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元 选6+1中2+1或中1+1或中0+1 体育彩票泛珠三角区域联网36选7中奖规则 一等奖:选中6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5%,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选中6个基本号码;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5%。 三等奖:选中5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三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 四等奖:选中5个基本号码;四等奖固定奖金为500元。 五等奖:选中4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五等奖固定奖金为100元。 六等奖:选中4个基本号码或选中3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六等奖固定奖金为10元。 深圳风采35选7的中奖规则 “深圳风采” (35选7)分设浮动奖金的高奖等和固定奖金的低奖等。一、二、三等奖为高奖等,四、五、六、七、八等奖为低奖等。低奖等为固定奖金,奖金分别为300元、50元、20元、10元、10元。高奖等奖金按比例分配,当期奖金减去实际中出的低奖等奖金后剩余的奖金为高奖等奖金总额。总额的70%加上一等奖奖池奖金为当期一等奖奖金;15%为二等奖奖金,15%为三等奖奖金。相同奖等中奖各注平分该奖等奖金。高奖等单注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奖金,计入下一期的一等奖。当期高奖等未中出时,其奖金进入奖池奖金。 一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相同; 二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加上特别号码相同; 三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相同; 四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加上特别号码相同;300元 五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相同;50元 六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加上特别号码相同;20元 七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相同;10元 八等奖:选取的号码与7个中奖号码中任意3个,加上特别号码相同。10元 1、 购买快乐扑克电脑体育彩票时,从扑克牌的黑桃、红桃、梅花和方块四种花色的1(A)、2、3、4、5、6、 7、8、9、10、11(J)、12(Q)、13(K)共13个号码中,任选1至4种花色的号码进行投注。 2、 从黑桃、红桃、梅花、方块四种花色号码中任选1种花色号码的投注为“任选一”; 从黑桃、红桃、梅花、方块四种花色号码中任选2种花色号码的投注为“任选二”; 从黑桃、红桃、梅花、方块四种花色号码中任选3种花色号码的投注为“任选三”; 从黑桃、红桃、梅花、方块四种花色号码中任选1种花色号码的投注为“选四”。 3、 “选四”投注方式分为直选投注和组选投注。组选投注包括组选24、组选12、组选6、组选4。 直选投注:所选花色和号码一一对应进行的投注。 组选投注:所选号码,不分花色,均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投注。如果所选号码各不相同, 有24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24”; 如果所选4个号码中有2个号码相同,其他2个号码不同,有12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12”; 如果所选4个号码有两两相同,如“2323”,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6”; 如果所选4个号码中有3个号码相同,有4种不同的排列方式,称为“组选4”。 4、 快乐扑克电脑体育彩票投注方式分为单式和复式投注。 单式投注是指每注彩票中所投注的花色均只选择一个投注号码的投注; 复式投注是指所投注的花色中任一种花色选择的号码多于1个的投注。每张复式票投注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 5、 快乐扑克电脑体育彩票对每期全部投注号码的投注数量实行动态控制,如投注号码受限,则不能投注。 6、 快乐扑克电脑体育彩票按不同投注方式设奖,均设一个奖级,为固定奖。奖金规定如下: 任选一,单注固定奖金12元。 任选二,单注固定奖金160元。 任选三,单注固定奖金2100元。 选四直选投注,单注固定奖金29000元。 选四组选24,单注固定奖金1100元。 选四组选12,单注固定奖金2200元。 选四组选6,单注固定奖金4500元。 选四组选4,单注固定奖金7500元。 7、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任选一:所选花色和号码与摇出的对应花色和号码相同则中奖。 任选二:所选两花色和号码与摇出的对应两花色和号码相同则中奖。 任选三:所选三花色和号码与摇出的对应三花色和号码相同则中奖。 选四:所选四花色和号码与摇出的对应四花色和号码相同则中奖。 选四组选24:所选四个号码(不分花色)与摇出的四个号码(不分花色)相同,且该4个号码各不相同(如1234),则中奖。 选四组选12:所选四个号码(不分花色)与摇出的四个号码(不分花色)相同, 且该4个号码有两个号码相同,其余两个号码不同(如2234),则中奖。 选四组选6:所选四个号码(不分花色)与摇出的四个号码(不分花色)相同, 且该4个号码中两两相同(如2323),则中奖。 选四组选4:所选四个号码(不分花色)与摇出的四个号码(不分花色)相同, 且该4个号码有3个号码相同(如2322),则中奖。 8、 快乐扑克电脑体育彩票每10分钟销售一个奖期。 9、 任选一、任选二、任选三和选四共用开奖号码,采用随机数码生成器, 按照黑桃、红桃、梅花、方块和顺序分别产生各花色的号码组成当期开奖号码。 10、 每期开奖结果通过视频等方式及时通知各销售终端。 11、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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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分配
(一)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机构及模式
彩票的发行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彩票的发行、销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当然还包括对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所以,我们常常认为彩票的公益金的管理机构是政府,其实这只是一种宏观上的理解,这里讲的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机构是指依据彩票管理法规,具体负责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的管理监督机关,是一种对彩票公益金管理机构的微观理解。
公益金的管理机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益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关;二是具体负责公益金的提取、分配与使用的管理机关。
我国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国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是本部门公益金的行政职能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
体育和民政部门负责公益金的收缴事宜。财政部门负责监缴和管理公益金。彩票公益金全额缴入财政彩票公益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模式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致有三种:(1)集中筹资、统收统支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把全部彩票公益金纳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财政预算,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一支配使用。因而,这种模式又称之为“第一财政模式”,采取这种管理模式的国家有法国和韩国。这种模式运作起来简单,不足之处是,它显示不出彩票公益金的特殊性,而对于政府财政来说,这部分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并不能对政府财政起到特殊作用。(2)集中筹资、分项使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并不把彩票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而是直接转入有关部门,用于各项社会公益与社会福利事业。在具体使用内容与资金分配比例上,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和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别。因而,这种模式又称之为“第二财政模式”。采取这种管理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巴西和澳大利亚等国。这种模式与第一种模式正好相反,它还需要建立特定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机构,对彩票公益金的投向与具体比例的确定、实际使用过程都予以监督,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重点突出、见效快,能够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用,能较好地显示出彩票资金的良好集聚效应,但这种模式运作复杂,难度较大。(3)集中筹资、混合使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混合体,既将一部分彩票公益金交给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纳入国家或地方的财政预算,又将其余部分用于其他具体用途。采用这种管理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德国的柏林、比利时等。这又分两种具体方式:一是将大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小部分投向具体用途,如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等;二是把大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具体事业,而将小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或地区财政,用于统收统支,如保加利亚等。这种模式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利益部门来说,也许比较“公平”,但就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来讲,它不如第二种模式,且由于资金分散,运作复杂,削弱了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制度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为加强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而制定的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总称。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彩票的管理制度由于社会制度、国情和经济发展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相对而言,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彩票业由于发展历史较长,故其彩票业比较成熟,同时其管理制度也比较健全。但概括起来讲,公益金的管理具有如下共同的一些特点。
1.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受到法律保护。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便是总体规划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而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以弥补国家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经费上的不足,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服务,是彩票业的主要职能。所以,各国均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原则与机构作为相关的彩票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法规把政府与彩票发行机构的职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有效地避免公益金管理上由于职权互相交叉可能带来的财、事分离,需求与分配脱节等问题,进一步区分各自的职能、明确各自的责任、明确公益金的适用范围和强化公益金管理上的执行效力,这样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分配中做到有法可依。
2.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被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社会公益事业、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资金,仅靠国家财政是远远不够的,彩票公益金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方面的压力。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国家和地区的现状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界定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整体布局,综合平衡,合理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公益金的使用必须与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保持一致,避免资金的恣意使用,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3.彩票公益金的提取要有利于保护销售彩票的积极性。对于发行范围十分广泛的彩票,其公益金的分配使用应避免与彩票发行销售区域脱节,如果出现脱节现象,那么,公益金就势必成为各方的争夺对象,从而引起没完没了的争端,销售彩票的积极性就要受到挫伤。只有规定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与彩票销售挂钩,才有利于保护彩票销售的积极性,促进彩票业不断兴旺,形成良性循环。
4.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都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管理制度。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公益金如何提取、分配和使用,是公益金管理中的关键。一般而言,各国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程序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公益金的提取制度;(2)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3)公益金分配和使用的审查批准制度;(4)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我国自发行彩票以来,就一直把加强公益金的管理作为彩票管理的重中之重。直到目前为止,虽然我们已经进行了许多工作和探索,制定出一些关于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办法,但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统一的公益金管理制度。我国目前的公益金管理制度主要是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为主制定的一些管理办法,如: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8]124号);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基金筹集、管理与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及分配
无论是各国财政部门发行的彩票或是体育部门、银行发行的彩票,其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大致分为下面三种类型。
1.直接作为政府税收的补充形式,如法国和美国一些州的彩票收益就是政府税收的补助手段,直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某一种彩票的公益金定向用于某一种公益事业,例如体育事业、文化教育、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古迹保护等。尽管彩票收益没有和政府的财政税收直接挂钩,但它减轻了政府对公益项目的拨款和负担。例如,意大利、英国,指定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文化和慈善事业;美国一些州规定彩票公益金只能用于学校教育事业;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彩票收益主要用于医疗事业。
3.把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用时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如美国很多州的彩票收益金都纳入州政府的收支预算,具体使用时又侧重于学校教育和公共设施等事业。
我国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上,部门的一些管理条例上均有明确规定。
体育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开支范围包括:
1.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这是指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进行全民体质监测、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项开支。
2.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比赛经费不足。这是指用于国际、国家、地方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
3.修正和增建体育设施。这是指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
4.体育扶贫工程专项支出。这是指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出。
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是指:
1.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2.对陈旧老化的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适当资助;
3.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但全年资助总量应控制在本级留成社会福利基金的10%以内;
4.同等条件下,社会福利基金要优先资助老、少、边、穷和灾区的社会福利事业。
(四)彩票公益金的监督
如何提高公益金的管理水平、保证公益金的正确投向、维护公益金的安全和加强廉政建设,是公众普遍比较关注的问题,只有加强对公益金的管理,实施系统的、广泛的、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才能保证公益金使用在最需要它的地方,使公益金这块钢恰好用在“刀刃”上。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彩票领导机构、项目评审机构和彩票发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就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法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广泛监察、督导、督促、检查和纠偏。从广义上讲,社会监督包括国家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彩票机构内部的监督。
1.国家机关的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其监督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彩票立法和发布有关彩票及公益金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二是通过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的情况;三是通过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公益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四是通过人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处理;五是就公益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质询和询问。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检察有关公益金的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关人员是否遵守法纪,实施经济检察,对严重经济犯罪进行查处,对涉及管理制度、财务手续及用人方面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的建议等方式加以实施。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审理刑事案件和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经济责任,纠正和处理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维护公益金的社会公共性质,强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方式加以实施。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一是主管机关对所属彩票机构通过工作报告、工作指导、工作检查、工作考核的途径进行监督;二是通过行政监督机关专门行使监督职能,包括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三是通过职能管理部门在法定的职能范围内实施监督,如计划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
2.社会团体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是指合法的各类社会团体对公益金管理使用实行的监督。群众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对公益金管理使用实行的监督。这两种监督的基本途径,主要是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一是通过社会团体以组织的形式和人民群众个人或集体对有关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实施监督;二是通过社会舆论、运用舆论工具如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宣传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揭露违法乱纪行为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来实施监督,这种监督方式覆盖面广、传播快、影响大,具有特别重要的监督作用;三是通过群众信访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实施监督;四是通过群众控告、检举、申诉发现和查清违法失职行为实施监督。
3.彩票机构内部的监督。相对作为监督对象的彩票机构本身来说,社会监督主要是来自上述三个方面的监督。而相对社会监督的系统性来说,也应该包括彩票机构的内部监督。彩票领导机构、资助项目评审机构和发行销售机构的内部监督,是最直接、最经常、最具体的一种监督形式。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有关计划、规划、规定、请示、报告的审议、核准、批复、批转、撤销、变更和工作指示、工作检查,以及转告各方的意见、批评、建议,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等事宜的方式实施;下级机构对上级机构的监督主要通过批评、建议、申请复核乃至控告等方式实施;本级监督主要是通过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权力制约机制的健全以及管理业务中具体运作程序的设置等方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