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保监发〔201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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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一、综合题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
(三)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2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五)保险基础知识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涉及保险业市场竞争的条款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部分涉及高管人员职务犯罪的条款
(八)关于向保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8〕56号)
(九)关于印发《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7〕127号)
(十)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0〕12号)
(十一)关于贯彻实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26号)
(十二)关于明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9号)
(十三)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十四)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年第1号)
(十五)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十六)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
(十七)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十八)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十九)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
(二十)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发〔2008〕27号)
(二十一)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0〕106号)
(二十二)关于改进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承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1〕16号)
(二十三)关于印发《保险监管人员行为准则》和《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通知(保监发〔2009〕24号)
(二十四)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
(二十五)江苏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验收指引细则
(二十六)关于做好四级机构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
二、专业题部分
(一)产险部分:
1.关于印发《江苏省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展指引》的通知(苏保监发〔2011〕83号)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二)寿险部分:
江苏人身保险监管政策参考(2011电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合同有关问题的意见》(苏保监发〔2005〕13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保监发〔2008〕78号)
2、经纪
(1)《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
(2)《关于规范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的通知》(苏保监发〔2007〕150号)
3、公估
(1)《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
(2)《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
B. 财产保险经营成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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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财产设备保险费用分为企业或个体管理费用。一般企业财产设备保险费进管理费用,一般家庭财产设备保险进应付福利费.如汽车等营业性财产设备保险费进经营费用.
预交保费: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摊销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
贷:待摊费用
C. 财产保险费不是企业的管理费用吗划入期间费用,为什么算企业间接费用,划入生产成本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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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这项财产用于生产车间了,是车间的财产,当然要划入生产成本。原材料的检测费不用均摊到原材料成本中,少量的费用可以入到期间费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算入管理费用,因为管理上的固定资产提折旧,入的费用科目就是管理费用-折旧费,贷方是累计折旧了。
D. 财产保险费不是企业的管理费用吗划入期间费用,为什么算企业间接费用,划入生产成本急!
那是因为这项财产用于生产车间了,是车间的财产,当然要划入生产成本。原材料的检测费不用均摊到原材料成本中,少量的费用可以入到期间费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可以算入管理费用,因为管理上的固定资产提折旧,入的费用科目就是管理费用-折旧费,贷方是累计折旧了。
E. 保险公司如何成本管控
一、车险在财险中的地位和状况
机动车辆保险是产险的支柱险种,特别是2006年以来,随着交强险制度的推行,车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其保费收入占产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70%左右。具体表现为,
一是车险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其增速显着高于产险整体增长速度。2006年,车险对产险的贡献率达到84.33%。而机动车险保费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交强险的保费收入;
二是车险的市场占有率也较高。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车险收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财险市场份额较高的前四家公司的车险业务占比均超过60%,部分达到90%以上。车险业务同比增速也较明显,机动车险的经营效益决定着整个财产险市场的效益;
三是车险盈利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而相比车险业务规模和上升的趋势,车险的经营效益不容乐观。当然这与交强险和机动车险的赔付率较高有很大关系,但归根结底,还是经营管理能力的问题。其经营管理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产险以及非寿险业的发展;四是车均保费偏低,承保风险加大。
在保证车险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提高车险业务的盈利水平已经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关注的重点。
二、车险经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品及营销方式趋同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和营销方式差别不大。条款的责任范
围、附加险组合和文本结构类似,营销方式千篇一律,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没有自己的特色,更缺乏成熟的策划。这就导致他们的竞争成本结构相似。由于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这样一种传统必然会渗透到保险事业中来。大多数公司在车险营销基本策略上还是在靠关系做,一个企业领导很容易成为众多保险业务员的目标。
由于各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没有很大的差异性,内在的含金量大致相同,外部的服务基本相似,计算的费率也差别不大,由关系决定投保方向,也就成为现实情况下的一种自然选择。正是在这样一种传统的营销机制下,一些新建公司与历史比较久的老公司相比,由于社会关系网还没有建立起来,客户群的规模当然也就无法壮大,这也是许多保险公司即使经营好几年,其业绩仍然处于较低水平的原因。由此也说明,要赢得竞争优势,依靠传统的方式已经难以进行,对新建公司尤其如此。保险公司必须重新审视自身的产品开发战略和营销方式,围绕提升车险经营管理能力这个中心任务,创新管理、产品与服务,建立更加应公众需求的产品系列和从客户利益出发更加灵活的营
(二)竞争成本高
保险公司的竞争成本主要体现在高额费用、降费竞争和宽松理赔。一是高额代理费用和各类返还抬高了竞争成本。有的公司通过向保险中介支付高额手续费获取保费,有的公司通过大规模扩张营销队伍来进行业务代理,通过支付工资和高额手续费进行扩张业务,这也增加了费用支出。造成机动车辆保费绝对数的增长和相对量的降低,利润下滑。使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利益都受到了损害,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被扭曲,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大量新建公司进入市场后,彼此间为了争抢业务,价码开得越来越大,费用也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委托代理公司销售车险产品是一种重要的车险营销方式,但在这种情形下,很容易发生多家保险公司都找同一家代理公司销售产品的情况,这在客观上会炒高这家代理公司的欲望,给了它更大的抬价空间,这无疑加大了竞争成本。有的保险公司付给专业代理公司的代理佣金已经达到30%—50%之高,在汽车经销利润空间较小的前提下,许多汽车经销商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人为压缩汽车经销利润空间,然后再通过卖保险赚出压缩的利润。而保险公司的车险赔付率却一直居高不下,一般都在40%以上,有时竟达到60%甚至70%,还在继续上升,在这种费用及返还水平下很容易发生亏损。
二是恶性竞争带来的降费。通过招投标方式投保车辆保险已成为众多客户的选择,随着市场价格战愈演愈烈,一些公司重发展速度胜重视业务的内在品质,降低费率进行违规承保,不惜成本地进行竞标,只要数量不要质量,承保把关不严,用效益换规模,导致了保费的降低和风险的加大,一旦出现风险,就可能出现亏损。
三是宽松理赔作为竞争手段抬高了成本。理赔本来是一种服务方式,一旦作为竞争的手段,就必然带来赔付水平的大幅度上升赔案水分的控制难度也会相应加大,保险公司要承担比原来更多的赔付成本和管理成本。高费用率、高赔付率和低费率使保险公司越来越难以获得利润。在现实环境下,在竞争中让利于消费者、经销商都是必须遵守的经营之道,由于让利而产生的成本,必须通过提高生产力,增加销售规模来进行消化。这为保险公司改革自身的经营管理方式提出了客观要求。
(三)车险理赔风险大
车险赔款支出赔付率过高,车险经营效益压力很大。一是随着更多汽车走进普通家庭,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有效报案数增速和已决赔案数量增速不断刷新历史。2008年人保财险公司每月平均处理赔案超过100万件,出险率不断增高。二是三责险赔付和涉及人伤案件的诉讼持续上升,人伤案件赔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赔款居高不下。三是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够严,现场查勘过程粗放,理赔管理手段落后,部分理赔人员素质不高,导致许多财险公司理赔质量差、车险理赔水分高。四是保险欺诈行为不断扩散,道德风险有蔓延的趋势,骗保、徇私赔付等案件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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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财产保险费用管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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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保险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