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西安保监会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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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们的网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陕西公路大厦B座8、9层
电话:(029)88416505
㈡ 西安保监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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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发现保险和业务员说的不一样可以去保监局投诉,
保监会是监管保险公司的,不能简单的说保险公司怕保监会,
保监会和保险公司是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
㈢ 陕西省保监会人员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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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2003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保监会由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改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6个职能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并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有36个保监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市设有5个保监分局。
主要职责: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㈣ 陕西保监局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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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太监委员会。哈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主要领导
吴定富党委书记、主席
李克穆副主席
赵杰兵纪委书记
吴小平副主席
魏迎宁副主席
周延礼副主席
主要职责
(一)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保监会设14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
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目前,中国保监会设有35个派出机构。
(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保监局”
(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保监局”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保监局”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简称“山西保监局”
(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
(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保监局”
(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简称“吉林保监局”
(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简称“黑龙江保监局”
(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保监局”
(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保监局”
(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保监局”
(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简称“安徽保监局”
(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保监局”
(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简称“江西保监局”
(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保监局”
(十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保监局”
(十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保监局”
(十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简称“湖南保监局”
(十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保监局”
(二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保监局”
(二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简称“海南保监局”
(二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保监局”
(二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简称“四川保监局”
(二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简称“贵州保监局”
(二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简称“云南保监局”
(二十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保监局”
(二十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保监局”
(二十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简称“青海保监局”
(二十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简称“宁夏保监局”
(三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简称“新疆保监局”
(三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保监局”
(三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简称“大连保监局”
(三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简称“宁波保监局”
(三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简称“青岛保监局”
(三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保监局”
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怎么样
简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保监局)的前身是成立于2001年2月22日的中国保监会西安办公室(以下简称西安保监办)。2004年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西安保监办更名为陕西保监局。
注册资本:170万人民币
㈥ 我想问一下,西安保监会的电话是多少
西安保监会已更名为陕西保监局,电话是029-83500300。
陕西保监局的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1号浐灞商务中心三层A区。
邮编:710024。
电话:029-83500300。
传真:029-83500301。
(6)西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扩展阅读
陕西保监局的历史沿革和机构职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保监局)的前身是成立于2001年2月22日的中国保监会西安办公室(简称西安保监办)。2004年2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西安保监办更名为陕西保监局。
机构职能是: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对辖区内保险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与防范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㈦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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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首次办理社保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途径:社保局电话:12333,地税服务厅:12366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