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违规问题 急请教
最直接可靠的方法,咨询保监会不就完了
自我感觉啊,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里,好象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也就是说不违法
但资格证的转移可能得花点心思,因为资格证都是其实都是记录在某个保险公司某个城市里的,合法的销售代理所在的保险公司及所在的城市,这个你得注意下了
这个应该你转入的保险公司处理的吧,就算不合法,首当其冲的也是这个保险公司,不会是你业务员
『贰』 保险从业人员怎样违法
(一)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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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违规问题,急~~请教!
保险公司外勤与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是劳动关系,计划经济时期的缺点之一就是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所以现时代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是自由的,只要不违反劳动法,集体跳槽并不违法。就你提到这一问题来看,违反劳动法也就指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期限没有结束,个人自主离职,或是牵涉到商业密秘问题才能构成。
保险行业的集体跳槽行为太多了,而且这种情况还不仅仅存在于保险行业,如果真的违法,早就禁止了,这样看来,你认为保监会会管吗?能管吗?
压着资料不退,不合理!违反劳动法,按劳动法规定,如果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要进行赔偿!
『肆』 作为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果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新《保险法》的角度来看
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送公安机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