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设置医疗互助基金 合法吗
只要有基金牌照和经营许可,是可以的
㈡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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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一种工会行为,不等同。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自愿的,用于职工间的互助。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一般来说是个人缴费,一般是一年收一次,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而不同。我们这里是第一年72元,以后每年50元。
㈢ 我们公司想建立一个员工互助基金,是外包出去比较好还是自己建立比较
当然是自己管理了,这个又不难的,制订制度,找一个人进行管理,定期进行审计就好了。也没有多少工作量的。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如有具体问题可以进行探讨。
1. 目的
设立“员工互助基金”的目标是为了为帮助解决企业内部部分优秀员工碰到困难或急需部分资金解决实际问题而设立的。
设立“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的目标,是为了帮助解决企业内部员工及子女因生病住院需要资金而设立的,其宗旨是基金互助、帮困解难、服务会员。
为保证两项基金的设立目的及实施过程得到有效监督及系统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xx“员工互助基金”借支、归还等手续。
3. 职责
财务监控中心作为“员工互助基金”和“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3.1公司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
会长:xxx
名誉会长:xxx
副会长:
委员:
3.2各岗位职责
3.2.1会长
3.2.1.1负责基金账目及使用的全盘管理;
3.2.1.2对各项用款申请进行最终的审批;
3.2.1.3领导小组会议及相关临时会议,协调、安排好各部门的工作;
3.2.2副会长
3.2.2.1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对各基用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核;
3.2.2.2参与审核用款申请,提出工作建议;
3.2.2.3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组员的工作情况,将检查信息反馈给会长;
3.2.2.4参与制定补充文件、表单,提出修正建议,必要时进行具体指导;
3.2.3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组员
3.2.3.1负责副会长交办的任务;为用款申请提供支持性文件、表单及其它需协助的事项;
3.2.3.2发现用款申请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3.2.3.3参与员工互助基金相关会议,并严格执行会议达成的决议;
4. 管理内容
4.1基金来源
4.1.1公司捐投 :由公司捐投1200万元作为基金的启用资金,后期根据运作情况再作内部融资、借贷或捐赠。
4.1.2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公司员工每年每人交纳会费(员工级30元/人、组长组检级50元/人、主管经理以上100元/人)后即成为医疗互助公益基金会员,会员有效期一年;
会员在保险期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等作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权益,会费不予退还;
会员因违反厂规厂纪、打架斗殴、车祸、暴食汹酒、自残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不得享受基金会的医疗补贴。
4.1.2.1每年7月份公司统一为老员工办理会费交纳手续;
4.1.2.2新员工转正之日起可以办理入会手续,有效期至次年7月;
4.1.2.3员工互助基金理财收入。
4.1.3其它捐赠款:社会捐赠等。
4.2基金的使用范围
4.2.1“员工互助基金”主要针对员工购买金额较大资产时:如房产、汽车或自建住房、子女转校、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等(此部分采用无息贷款,但必须按期归还);
4.2.2“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主要帮助员工本人及子女生病住院急需治疗的资助。
4.2.2.1员工本人及子女生重病住院治疗时,医疗费一次性超过3000元,按实际发生额根据下面说明一次性给予分段计算补贴。
3000元至6000元,按20%补贴;
6001元至10000元,按15%补贴(最低补贴1200元);
10001元至20000元,按10%补贴(最低补贴1500元);
医疗爱心互助基金补贴最高上限2000元。
此部分补贴从员工医疗爱心互助基金支付,不足时动用员工互助基金或动员公司员工作慈善公益捐赠;(特殊医疗事故由委员会讨论处理)
4.3申报和发放程序
4.3.1申请员工互助基金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年满1年以上,工作表现良好,愿意继续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申请员工医疗互助专用基金的员工必须是加入员工医疗互助专用基金的会员。
4.3.2员工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初审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4.3.3人力资源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救助范围的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对符合申请范围的,填写《员工互助基金申请表》并签署复审意见,对申请人和事项进行审批,确定受助金额,提交财务监控中心。
4.3.4财务监控中心对经人力资源中心复审过的资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分管副总经理(胡革新),在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借贷、支付手续,并备案和资料归档。
4.3.5对于需要员工提供的存档资料由人力资源中心统一收集并进行保管。
4.3.6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收回资助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4使用限额及期限
为保证员工互助基金的正常使用,发挥最大的作用,必须对各项借支上限和借支时间做出规定,以保证长期持续的发展。
4.4.1购买资产时申请借支款不得超出所购、所建资产价格的20%。
4.4.2所有借支款不得超出本人年薪的50%。(最高10万)
4.4.3所有借支款项还款期限分一年、两年、三年;最长不得超出3年,必须按月分期还款。
4.6员工互助基金账务管理
4.6.1“员工互助基金”由财务监控中心在设置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于每月5日前与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帐务核对,保证帐务的真实、准确、完整。
4.6.2每月15日对还款异常情况与当事人重新确认还款计划,并追踪还款进度。
4.6.3每年1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中心与财务监控中心对财务进行核对,并对应收款项进行梳理。
㈣ 什么是职工互助金
职工互助金是通过公司和员工的力量,用互助的方法救助生活有困难的员工,不以盈利为目的一种金钱帮助。 职工互助金有利于帮助有困难的职工,保障了员工的生活。
(4)员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职工只需缴纳10元或数十元保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灾害等情况时,将可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赔付,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之前主要在国有企业开展,从2010年起开始向乡镇街道和非公有企业延伸,将加大向其他企业推广力度。
互助保险对社会保险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较低,财政比较困难的国家,过快提高社会保险水平显然不太可能。因此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可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起到补充社会保险相对不足的作用。
㈤ 基层工会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为适应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合作、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本企业实际决定设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是在企业党组织和行政的支持指导下,由工会直接领导和主办、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互助保险组织。
第二条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工会办理,并设立专门管委会机构进行检查、审核,讨论开展工作。
第三条基金会在职工遇到工伤、意外伤害致残、亡故、水灾、火灾、被盗财产损失、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时,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公司范围内劳动合同制职工,承认本条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会员。入会手续每年4月份集中办理(逾期不予补办),保险期为1年。凡享受过互助保险待遇的会员,须再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享受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对基金会经费使用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基金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在职工中宣传基金会条例、宗旨和目的;热爱企业,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关心支持基金会的发展,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在保险期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外调、退休(退养)等作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权益,会费不予退还。
第三章基金来源及管理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调拨款(将原先投报到市保险公司的家财、人寿保险费用收回投入职工互助基金会);
工会拨款;
利息收入;
会员(一次性交纳)会费;
单位、部门、个人的慈善资助等收入。
第九条基金的支出原则上只使用基金的利息、增值部分和会费收入,万不得以时可动用基金,但需经管委会全体委员讨论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条基金会所筹基金实行银行单独开户,立账管理。
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权监督基金的收入和使用,基金会账目定期公布,接受会员的监督,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基金会所筹基金只能用于会员发生特殊困难时的经济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善自挪用。
第四章会员享受保险的条件及标准
第十二条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可享受本保险的一次性补偿。
为宏扬社会正气,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而遭受伤残的,一次性补偿500~5000元;
会员因工死亡,本会一次性补偿2000元;因工伤残,按公司职工工伤等级标准给予确认,按伤残程度一次性补偿300~800元;
会员因意外伤害致残,按职工工伤等级补偿标准25%给予保险补偿;
会员在保险期内发现患绝症等重病住院手术治疗的,可一次获得补偿500~1000元;因病死亡的一次性补偿800元;
会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凡发生上述1~4款情况者,可享受会员保险补偿标准的30%~50%。
第十三条会员家庭(限市内)发生火灾、水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及盗窃等人祸,经当地公安部门查实,按其财产损失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偿,最高额为5000元。
第十四条会员因违法乱纪,斗殴、自杀、故意自伤致残或死亡,不属保险范畴,不得享受本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现保险待遇标准为暂定标准,以后随基金的增加逐步提高标准。
第五章保险金的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会员凡发生本条例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况,都可以向基金会申请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申请者应填写保险补偿申请表,附医院诊断书、派出所证明、发票等,报分工会互助保险工作小组,经同意后,交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管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核实后应提出补偿金额,由主任签发后办理。
第六章基金会的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的管理机构是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共有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十条管委会主要任务是向职工宣传职工互助保险的宗旨目的,发展会员管理基金,审核办理各种收支手续。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成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得徇私或滥用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㈥ 如何获得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互助金
各地情况不同,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
㈦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什么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即为“职工互助保障”。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职工互助保障旨在发挥工会维权职能,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是工会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帮扶解困的有效方式。其主要任务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有关的互助保障活动。
(7)员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的注意事项:
1、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在原先的保障基础上,保障力度更大,保障内容更丰富,其基本框架为 “三纵三横”,共包含12项具体保障项目。其中“三纵”为在职住院、特种重病、意外伤害三类保障项目。“三横”为基本保障层、加强保障层、个性保障层三个层次。
2、如果参保单位出现多划款现象,超出金额原则上退回至原账户。若原账户为财政零余账户等特殊原因,需提供和参保单位相同抬头的可入账账户。
3、如果参保单位出现少划款现象,则补足少划款部分金额后将相关凭证上传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