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会成立条件
以下内容是从《基金会管理条例》中摘抄的: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
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
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五条 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
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 基金会设理事会,理事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5年。理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章程规定的职权。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第二十二条 基金会设监事。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贰』 基金会法人如何变更它的法人目的,变更它的终止
基金会成立: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变更:
申请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分支(代表)机构的名称、场所变更。
基金会注销:
1、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八、申请材料:
基金会成立:
1、成立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登记的文件
3、章程草案
4、住所使用权证明
5、验资证明
6、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名单
7、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
8、《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基金会章程核准表》
基金会变更:
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一式二份):
(一)《基金会变更登记表》;
(二)理事会讨论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
(三)原登记证书(正、副本)。
1.名称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同时在《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名称基金会的债权债务转入名称变更后的基金会;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名称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2.住所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住所变更的会议纪要;③新住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材料(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或房产证复印件;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3.类型变更:①《变更登记申请表》,同时在《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类型变更后的类型;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类型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4.业务范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同时在《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理由一栏中声明:原业务范围变更后的业务范围;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业务范围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6.原始基金数额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原始基金数额变更的会议纪要;③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7.业务主管单位变更:①《民间组织变更登记表》;②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的会议纪要;③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④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⑤《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登记表》;
(二)加盖基金会印章的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三)《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正、副本。
基金会变更理事、监事、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的,需填写《基金会理事、监事、负责人备案表》,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备案。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在履行内部程序之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于章程修改后的30日内将《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书》及修改后的章程草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书面通知基金会。对准予变更登记的基金会或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新的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基金会注销: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关于同意注销登记的批复;
3、《基金会法人注销申请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基金会清算审计报告;
5、基金会清算报告书(清算小组成员签字)。
『叁』 基金会理事长不当法人代表可以吗
可以,符合规定
『肆』 基金会的创建程序
慈善基金会成立的基本条件: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公募和非公募,个人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
按照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个人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当地民政厅)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章程草案
3、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4、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5、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慈善基金会的实施与功效:
如果企业、个人设立了慈善基金会,可以自行向社会捐款、捐物等。但由于个人慈善基金会属于非公募性质,即没有权利向社会进行筹款等;进行大规模慈善投资,比如建立希望学校、希望公园、帮助残疾人中心等,就需要经过民政厅的申报手续,然后经过土地管理局的审批。
『伍』 基金会的代理理事长跟秘书长哪个大
会长和理事长的头衔是一样的,有的叫会长有的叫理事长。会长、理事长与秘书长区别在于其职责。
会长、理事长职责:
1 、主持理事会会议和会员大会;
2 、监督有助于实现论坛宗旨、促进论坛利益的中、长期计划和项目的制定;
3 、经理事会授权,可代表论坛签署非协议性的、非约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来文书和函件
4 、向会员大会报告理事会的工作;
5 、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秘书长职责:
1 、负责论坛的日常事务,对外代表论坛;
2 、负责主持除论坛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会议之外的论坛所有会议;
3 、执行理事会批准的规章制度;
4 、聘用、提拔及解聘秘书处职员;
5 、提出调整秘书处职能部门或论坛办事处的议案,报理事会审议批准;
6 、负责执行理事会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务。
『陆』 请问基金会换届,程序有哪些,急急急
您的业务主管单位会给您流程,民政部也有流程审核,找这两个部门就行了
『柒』 办理昆明市基金会变更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一、在昆明市办理“基金会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 《基金会变更登记表》,收原件(1份);
2. 决定变更事项的会议纪要,收原件(1份);
3. 租(借)用合同复印件或产权单位无偿提供使用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收原件(1份);
4. 房屋产权证,收原件(1份);
5. 《法人离任审计报告》、《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变更后法人半寸彩色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收复印件(1份);
6.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收原件(1份);
7. 变更后法人半寸彩色照片一张,收原件(1份);
8. 身份证,收原件(1份);
9. 验资报告(开办资金变更),收原件(1份);
10. 原业务主管单位不再担任业务主管的文件以及新业务主管单位担任其业务主管的文件,收原件(1份);
11. 《章程修改说明》、《基金会章程核准表》,收原件(1份);
12. 《基金会章程核准表》,收原件(1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五、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春融街1号)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综合窗口
在线咨询:http://zwdt.km.gov.cn/Home/Index
电话咨询:67435615
『捌』 浙江省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变更业务范围需要什么样的程序和资料
你可以咨询你创立基金时的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一般是基金登记的所属地的民政部门。
『玖』 一个人已经在一家基金会任理事长还可以在另一家基金会任职吗
一个月一斤在一家金属会理董事还可以在临沂家基金会值吗同一个,嗯他有本事的话应该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