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淀区社保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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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
电话:010-62615185
㈡ 海淀社保办事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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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公司社保登记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办事地点地税服务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人需向参保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㈢ 请问北京海淀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
办公电话:010-62615185、88506000
查询电话:010-12333、68940680
信访投诉:010-88506578
在线查询:北京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上班时间:星期一到五 8:30 - 17:30(节假休息)
(3)北京海淀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扩展阅读:
北京海淀区社保中心主要职能:
一、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参保方案。
三、负责上述各险种基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并监督用人单位对其非参保工伤员工按规定偿付工伤待遇;负责参保员工的工伤救治和伤残康复管理。
五、负责因病、因(公)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的管理。
六、依据合同的约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管理。
七、负责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等。内设14个处室和直属单位,下设7个分局和19个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参考资料:北京海淀区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㈣ 北京所有的社保中心电话
北京市社会保障局电话:(010)51712333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3172954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4038437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3975687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53918500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3258855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3258060、63258855
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8870022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8940680
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9445976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9687191
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9181082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9746688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7805157
另外,全国社保中心统一热线“12333”开启7*24小时全天侯人工服务。
(4)北京海淀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扩展阅读:
社保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养老、老农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及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起草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负责政府指令性指标的落实和社会保险扩面计划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确保基金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及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和数据应用工作。
十、负责市本级、驻石中央部署、省属全民、集体,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
十一、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和验收。
十二、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㈤ 海淀区社保局的具体位置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
电话:68940680
(5)北京海淀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扩展阅读
北京市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卡指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现场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申请表》
3、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分(仅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办事流程:
1、申请人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为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上签字确认后,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
2、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领取社会保障卡;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㈥ 海淀在哪办理社保(五险一金) 我需要具体办理地址 还有电话
办理新公司社保登记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 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 地税服务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事地点 地税服务(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事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参保人需向参保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㈦ 海淀区上地社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联系电话:68940680
名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
(7)北京海淀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网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部门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考评有关工作。
㈧ 海淀区社保中心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12333
(总机)82071188
(分机)
行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605
行政执法受理服务中心:8508
社保中心支付部:8209
社保中心征缴部:8101
社保中心财务部:8231、8241
社保中心医疗部:8301
职业介绍服务中心:1301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8360
地址:新街口外大街1号社保大厦
乘车路线:乘坐16路,22路,300路,302路,367路,725路,845路,运通101路,运通104路北太平庄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