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重庆买房契税,维修基金是多少
主要是根据面积大小和是否首次购房缴纳:
1、契税评估额首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非首次或超过144平3%,买方缴纳;
2、维修基金按房价的2%左右缴纳~
② 维修基金2020年收费标准
政策执行法规依据住宅维修资金收费依据,元谋县执行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及《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2)重庆维修基金管理扩展阅读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
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根据《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
③ 重庆的房屋大修基金是怎么收取的,是交房的时候收还是签合同的时候交,有明文规定吗
首先,大修基金是要在办理产权证时交纳的.也就是说在买卖合同办理登记完毕后,1.若是现房,在销售时已经要求你填好了产权资料,下一步就是需要交纳大修基金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要求你签合同时交纳也不为过,不然你就要再跑一趟,2.若是期房,那完全不需要,因为房子的实际测绘报告要等房子竣工交房前才会出来,产权证是需要实测面积后才能办理,房子都没起来怎么办得到产权证,所以这种情况KFS叫你交就叫暂用资金,套取无息贷款.另外要给你说的是大修基金完全可以你自己到房管局去交纳,交纳完毕后把房管局开具给你的票据复印给KFS也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不用直接交给KFS,交给他们,他们也是会等交到房管局后开好票才能把票再给你.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上是
会飞的鬼鬼123
给我的提问做的解答
④ 重庆的大修基金是怎么收取的
房屋大修基金又名房屋维修基金,它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目的是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
在2011年3月1日之前我市大修基金交存并无统一标准,直到2011年3月1日施行了《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后我市主城区大修基金才有了统一的交存标准。
在《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施行之前,我市不同地方大修基金交存标准时不一样的,举个例子:南岸区、沙坪坝区等地是根据总房价的3%来收取,而渝北区是按照房屋面积的大小来缴纳。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市房屋产权私有化格局的逐步形成,重庆市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就制定了《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该文件规定
本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主要从有无电梯两个方面来规定:
(一)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0元交存;
(二)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交存。
政府实施该文件为了规范之前主城大修基金的标准不一,故此文件只施行于了主城区,对于主城区范围外的的交存标准,明文规定是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当然在新政刚施行的时候也会有不少问题,尤其是刚刚推出的时候,据了解在那个过渡时间有不少问题出现,也有不少业主反应出问题,这也是必然问题。
友情提示一下:如果你是主城区的业主在买房交存大修基金时一定要了解清楚你所交存的大修基金是否是按施行的方法收取的,避免被开发商欺骗。如果非主城区的业主也要详细了解当地相关的标准再行交存大修基金。
⑤ 大修基金如何使用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而制定的细化条款。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四种情况可用大修基金
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大修基金,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侵占、违规使用大修基金将受到处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办法》规定,涉及大修基金的有: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费用预算及用款进度计划。
根据《办法》,以下费用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而是由物管费承担: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补充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第一,用于住房与楼宇配套的共用资产或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比如共用的电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调、各类管线等,邮政信箱、垃圾道、消防设施等。
第二,用于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结构部位的维修,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前提是这些问题是发生在共用部位而非某个业主的家中。比如,某位业主家中出现漏水、天花板坍塌等问题,则不属此列,不能动用大修基金。
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区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大修基金的账户中扣取。
基金缴纳
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⑥ 重庆市商业门面需不需要交专项维修基金
要的。维修基金,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以及商业用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房屋总价的3%交存,无电梯的按房屋总价的2%交存。2011年3月1日起《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重庆主城区交存标准为有电梯的按80元/平方米交存,无电梯的按50元/平方米交存;主城区范围外的交存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⑦ 重庆的大修基金是怎么收取的
一般是按照若房屋单价高于2300元按2300为基数乘以你家房屋的建筑面积再乘与2.5/100缴纳,若房屋单价低于2300元则按实际房屋单价乘与你家房屋的建筑面积再乘以2.5/100缴纳。
大修基金即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维修基金。这也是商品房住宅所必须缴纳的,用于以后物业方面的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的大修和更新改造。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而制定的细化条款。
通常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是:
1,公共设施质保期之后的修缮
2,公共设备质保期后的修缮;
使用方法: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
业主委员会提请通过
公示,若无异议进行下一步
向维修基金管理单位提交申请
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具体实施.
大修基金 网络
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变更需要原业主到场吗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变更的时候,是需要原业主到场的,只有原业主到场之后,才可以动用原来的专项维修基金,这是公共维修基金的部分。
住宅维修基金,是这样的情况。
新房入住,大家最关心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出现渗水、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需要维修,这个时候大家会想到买房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呢?
一、维修基金介绍
房屋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均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而制定的细化条款。如:重庆市自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二)物业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大修基金怎么算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2、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二)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
1、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80 元交存;
2、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50 元交存。
主城区范围外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
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五、维修基金申请程序
(一)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⑨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追缴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通知内容
⑩ 维修基金是是交给哪个部门
政府部门。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10)重庆维修基金管理扩展阅读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