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基金管理 > 失业保险垂直管理

失业保险垂直管理

发布时间:2021-11-08 02:49:13

Ⅰ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的核定 泉州 审批对象

政策指南
-----------------------------------------------------
1.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1、男性退休年龄在60岁;
2、女性干部退休年龄在55岁、工人退休年龄在50岁;
3、连续工作的特殊工种可提前5年退休;
4、国有破产企业职工离本人正常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
5、因疾病而需要提前退休,男性为50岁,女性为45岁;
(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退休时个人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
(一)、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基础性养老金加上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二)、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在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以后依规定退休时的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按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基础性养老金加上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按本市1997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计算的基本调节金加上由市政府规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3.参保人的年限报销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为杜绝某些用人单位和个人选择性参保的投机行为,堵塞医疗保险共济基金流失的漏洞,我市制定新医改方案时,吸取了过去的教训,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并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倍;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五)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与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
(一)连续参保时间满半年不满1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
(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三)连续参保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
(四)连续参保时间满3年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
4.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险种的参保对象
医疗保险分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下列人员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蓝印户口,以下同)的在职人员;
(二)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退休前具有本市户籍,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并由广东省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在职人员。
下列人员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一)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
(二)由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
(三)具有本市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5.市外分娩费用报销处理
离深回家乡分娩不需社保局批准(单位同意即可),分娩费用的报销标准是根据深圳市同级专科医院的费用标准核定的。顺产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超过2500元(不同地区的不同级别医院的偿付标准应有所区别),剖腹产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超过3300元,有异常妊娠与分娩并发症(如妊高征、产后大出血、产褥感染等)的分娩费用凭住院病历复印件、单位证明、出生证、准生证审核后报销。
6.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共济基金的分配比例:
本市户籍员工的个人帐户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1%(包括个人缴的5%,以及企业缴9%中的6%部分),共济基金比例为企业缴交的员工缴费工资的3%;非本市户籍员工的个人帐户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1%(包括个人缴的5%,以及企业缴8%中的6%部分),共济基金比例为企业缴交的员工缴费工资的2%。
7.工伤死亡待遇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可领取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二)、一次性抚恤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
(三)、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供养两人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供养三人或以上者,每月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被供养者是孤儿或孤寡老人者,每月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计发;(深圳市工伤条例)
被保险人因工死亡,受益人可领取以下待遇:
(一)、丧葬费: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一次性发给主办丧事的单位或死者亲属。
(二)、遗属抚恤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十八至六十个月,一次性发给死者的亲属。领取遗属抚恤金顺序为:1、配偶、父母、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其他亲属。
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第二顺序亲属不领取。没有第一顺序亲属领取的,由第二顺序亲属领取。依此类推。
(三)、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者,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供养两人及两人以上,发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被保养者是孤儿或孤儿者,按上述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发。
生活补助费按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配偶,直到失去供养条件为止。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条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生活补助费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广东省工伤条例)
8.外地户口人员调入后的内地缴费余额、年限及工龄的计算方法
(一)1992年7月31日前调入本市的员工,其1992年7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份除外),视为缴费年限。
(二)1992年8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不再补交共济基金和个人帐户。
1992年8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调入本市的员工,已按市政府规定补交共济基金的,其补交的共济基金转入个人帐户。
(三)1996年7月1日以后调入本市的员工,超过市政府规定的调工调干年龄界限的,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缴纳后,其调入本市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超龄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9.对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处罚
违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工资、不办理养老保险登记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的,市社保机构应责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10.工资总额的组成:
国家统计局经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于1990年1月1日发布了第一号令《国定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按此《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它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其中,资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它特殊原因支付给员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员工的物价实际上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主要包括: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公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总之,除了创造发明奖、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工会文教费、交通补贴、房屋补贴、洗理费,劳动保护性支出(如劳保用品、清凉钦料费,以及因从事有毒有害、高温深水等特殊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等项目外,其它所有的劳动报酬都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

更多问题请看这里
参保指南
-----------------------------------------------------
1.参加社会保险月报表送达时间及各原因未参加的社保而需补交的办法:
(一)、用人单位参保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填写《参加社会保险月报表》并于当月十五
日前送达;
(二)、补交时提供填写好的《职工补交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及补交期间的工资表原件和有关凭证,如:调令、劳动合同等;
(三)、以下情形不能补交养老保险费
1、失业期间;
2、服刑期间;
3、没有获得劳动收入的;
4、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年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办理退(转)养老保险金须知:
(一)、退休前调出或辞工离开本市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按以下办法办理;
1、非本市外地城镇户籍员工积累额本息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不予接收的,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2、非本市外地农村户籍员工其个人账户建立一年以上的,积累本息全部退还本人;个人账户建立不满一年的暂不予退保。
3、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员工,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
(二)、办理退(转)保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2、单位出具的退(转)保证明;
3、填写《员工退(转)保登记表》;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境定居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护照等。
3.市外急诊、住院时产生的费用处理
参保职工在出差、探亲期间因急、危重病在市外医院急诊、住院的病人,必须立即向本单位报告,由单位在十天内到市社保局办理外诊登记手续。出院后符合报销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凭医院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审核报销(按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和同级医院住院偿付标准报销)。超过一个月不办理手续或不能提供医院的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者,其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4.现金报销的手续
凡因急诊、电脑故障、医疗卡无法使用等原因在市内定点医院就诊的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经过医疗保险处审核报销室人员审核,然后凭核准报销的医疗费用,再到市社会保险局1027房财务室报销。
5.离退休人员回内地常住,医药费的报销处理:
离退人员回内地常住,先由本人提出书刊号面申请,到市社保局医保处备案。离休人员的医药费合理部分实报实销,其中社保局只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合理部分,剩余部分由原缴费渠道解决。退休人员的门诊基本检查、治疗、用药的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扣减,住院费用按深圳市同级医院的住院费用偿付标准审核、报销,由共济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6.员工在本市内企业之间流动,其养老保险的缴交办法:
由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机构上实行垂直管理,在费用收付上实行全市联网,
因此,员工在本市内企业之间流动时,其社会保险号维持不变,也不更改其养老保险
个人帐户,流入企业只要用该员工的原社会保险号为其缴交养老保险费就行了。
员工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
和个人帐户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积累额不间断计息。
7.办理退住房公积金须知
(一)、凡参加了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办理了购房手续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手续。(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结算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2、待业证或单位出具结算住房公积金证明;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首期房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参加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条件
一、适用对象
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统筹医疗:
1、持有深圳特区常住户口(同一户口本〕,并在特区内居住的;
2、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
3、父母或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从未有工作收入的。
二、办证程序
参加对象须提供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一张,户口本,干部职工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复印件,
由单位指定专人于当月的15-20日送交统筹医疗处,下月初发给统筹医疗证。
9.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条件、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一、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适应范围及参保对象
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具有深圳户籍、(含蓝印户
口)的职工,非深圳户籍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员工。
二、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1、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地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上年度盈利。
3、民主管理基础好。
10.社会保险卡丢失后的挂失与补办手续
(一)、证件挂失:应由单位或本人通过电话中心报上电脑号、身份证号或直接找单位分管员办理挂失
(二)、证件补办:由本人办理要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脑号,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单位分管员处办理。由单位办理要提供月报表、提供月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携带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同时办理挂失、补办,补办制证费15元/张
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简述失业保险的几种主要管理体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Ⅲ 社会保险岗位权限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构成要素有
一、社会保障法规
社会保障法规是指调整国家、集体(雇主)、个人在社会保障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社会保障法规的具体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宪法条文,可以是专门法律,也可以是行政法规。
社会保障法规从内容上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综合性的基本法,主要规定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内容项目,国家、企业、个人在社会保障活动中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如美国的《社会保障法》,法国的《社会保险法》就属此类。
第二类是根据社会保障的不同方面和项目,制定的单行法规,是规定社会保障各具体部分,即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的性质、任务、项目及实施方式的专项法律。如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诞生的,德国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制定的三部社会保险立法。我国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就是这类法规。
第三类是有关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等。如1994年我国民政部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试行),同年山东省制定的《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社会保障基本法,单行法规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在三个层次上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在这些法规中不仅包含了社会保障制度的规范系统,而且还体现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和指导思想,是现代社会保障的第一要素和制度化的基石。社会保障法规的完备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就是以立法的形式诞生的,可以说没有社会保障立法就没有真正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为什么必须要用法律这种最具强制性的规范来调整其各种关系呢?这是由社会保障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障是国家组织建立的社会安全制度,要使这个制度真正能建立起来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将全社会的保障资源都纳入这个安全体系之中,由国家这个社会中枢再把这些资源提供给遭遇生存风险的社会成员。这实质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它涉及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并不是所有社会成员都会自愿参与这个社会安全保障体系的,所以要使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就必须把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客观要求集中表现为国家意志,既是国家意志,那就如列宁所说的:“意志如果是国家的,就应该表现为政权机关所制定的法律,否则‘意志’这两个字只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而已”。[1]为了保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意志能得以实现,运用最具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无疑是必需的。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社会保障的当事人,既包括了社会成员个人、企业、集体,也包括了特殊的当事主体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同主体之间会发生各种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都牵涉其中,这些关系包括:
1.社会保障管理的职责关系,它是社会保障职能机构之间及其内部的职责划分、财务管理、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关系。
2.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关系,它是社会保障职能机构与国家、集体(社区和单位)、个人在筹集社会保障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3.社会保障项目、标准的确立关系。
4.社会保障基金支付、管理、运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5.因执行社会保障政策而引起争议各方的关系。
6.监督社会保障执行方面的关系等。
对上述这些关系的调整,如果没有一套强制性的,明白无误、公之以众的法律规范,使政府、集体、个人都能依法行事,那就必然会产生随意性和盲目性,甚至导致社会保障体系的紊乱和解体。
所以,一百多年来,自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德国诞生到现今,全世界160多个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不用法规形式把社会保障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法规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与规范的载体,它是现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基石。
第一章>第二节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要素
二、社会保障项目
社会保障项目是指为某种保障对象特定的保障需求而设置的社会保障措施与办法。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构成单位。如社会养老保险、自然灾害救济、孤残儿童福利保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等。同类性质的社会保障项目构成社会保障的某个子系统,再由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各个子系统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从个别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逐渐发展完善起来的。在不同的国家与时期,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是不同的,并因保障对象的保障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项目可以说是千差万别的。但由于社会保障的客观需求是有规律的,所以其基本内容还是有共同点的,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贫困救济等项目还是大同小异。
我国目前所设置的社会保障项目及其所构成的各类保障子系统主要有:
1.由社会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遗属保险等项目构成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者及法定对象履行的相应义务依法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2.由自然灾害救济、城市贫困户救济、农村五保户救济等项目构成的社会救济制度。这是国家和社会在社会成员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或陷入生存危机时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3.由社会民政福利、职工福利、社区服务等构成的社会福利制度。这是我国为满足各类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或为提高本单位职工、社区居民等的生活质量,由国家、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提供或组织实施的带有福利性的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制度。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不同于某些工业化国家广义的普遍性的社会福利,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4.由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军人及军烈属优待抚恤等项目构成的优抚安置制度。这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实行优待、抚恤、安置以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以上四个方面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项目构成的主要体系框架。除此以外在保障实施的方式与补充机制方面,还有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社会互助是社会保障的一种内在机制与实施方式,没有社会互助就不能形成整体性的社会保障资源,也就没有社会保障。在社会保障范畴内,社会互助广义地说,是社会成员之间依照社会保障法规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或者自愿在法定义务之外所实行的保障性相互援助的方式与行为。法定的是制度化的社会互助,自愿的则是非制度化的社会互助。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制度中履行法定的社会互助义务是前者,社会慈善捐赠,为保障捐赠而举行的义演、义卖、义赛等,在社区、邻里间开展的互助性服务和社会慈善援助服务等则属于后者。
个人储蓄积累保障也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的一种实施方式与补充机制。在新的“统帐结合”的职工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中就含有法定的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的成分。国家还提倡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之外,个人可办理提高保障水平的补充保险,这种补充保险具有更显著的个人储蓄保障的意义。个人在人身、医疗、养老等方面所投的商业保险,也是一种个人储蓄保障的补充形式。正在农村推广试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较完全意义的个人储蓄积累保障,它在国家和集体的扶持下,主要由个人自愿储蓄积累养老金,在达到法定养老年龄后用以养老。
随着社会保险改革的深入,我国的社会保障项目与体系还将在实践中完善与发展。
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不是任意的,而应该遵循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整体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通常要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的设置须以解决某种特定的保障需求为目标,一个项目解决一种问题,如失业保险就解决失业者的保障问题,自然灾害救济就解决遭受自然灾害的社会成员的保障问题。社会保障的需求不同,解决的办法也不同,所以项目设置要有专用性,一个项目针对一种问题,不兼对多种社会保障需求。
2.项目设置在总体上应协调配套。社会保障的需求虽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同的需求之间又不是完全隔离的。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生存风险导致的保障需求。所以又是互相有联系的。如养老保险问题与国民医疗保健问题就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失业保险与贫困救济就有着保障需求之间的关联。所以社会保障项目的总体设计上要注意相互间的协调配套,使项目的总体布局能适应各类社会保障问题的协调解决,不因社会保障项目的残缺,而使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功能缺损。
3.保障项目的调协设置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条件。社会保障需求的产生总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同的生产力水平,不同性质的生产关系,不同的经济运行方式,产生的保障需求和满足的办法是不一样的。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和非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需求及满足办法就大不相同。因此在社会保障项目种类的设置、待遇标准的确定,运行机制的设计等都要与社会经济的具体条件相适应,并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4.保障项目的设置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各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家庭关系等都各不相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社会保障需求是在这个国家、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社会结构的大背景下产生的,需求中就内含着这些背景因素。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时,必须要考虑到这些因素,使解决的办法适合国情背景的特点。如欧洲一些国家的人口增长缓慢、劳动力资源不足,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国家在社会保障项目和待遇标准的设计上往往要考虑对多子女家庭的照顾,甚至实施奖励生育的社会保障措施。但在中国,人口众多。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将是促进社会和经济稳定发展,需要长期执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在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置上无疑要有利于这项基本国策的执行,要实施奖励少生、优生的社会保障措施。
第一章>第二节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要素
三、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建立的用以社会保障的专项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和要素。它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优抚基金等。
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来自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及政策性的资助;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社会成员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除了这三个主渠道以外还有社会捐助、福利企事业单位的赢利、社会保障基金本身的增值等。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支付、储存、运营关系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是对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因此必须严格依法行事,必须由政府的专门机构或政府特别授权的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负责基金的征集与管理,任何个人或社会团体都不得擅涉其事。筹集的基金必须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挪用、挥霍、浪费。基金的筹集与管理过程要始终受社会的监督,以保证基金的正常安全运行。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支付,尤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模式,即现收现付式,完全积累式和部分积累式。
现收现付式是以近期横向平衡原则为指导的基金筹集方式。所谓的近期横向平衡是指当年或近期内所有参加社会保障单位提缴的社会保障基金总额要与同期内所需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及相关费用的总额保持平衡。按照这个原则,现收现付式一般是先作出当年或近期内社会保障所需费用的预测,然后按照相同提取比率分摊到各社会保障参与单位与个人,当期提取当期支付,在收支过程中保持平衡。所需费用的测算,一般是根据上年度实际开支的总额,加上本年度预计增加的总额求得,在实际提缴基金时,通常要使提取的总额略大于预计支付的总额,做到略有结余以保证能满足实际支出的需要。
完全积累式,也称储备积累式。这是以远期纵向平衡原则为指导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方式。所谓远期纵向平衡是指在一个相当长远的计划期内所提缴的社会保障基金及所得总和,与计划期内预计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及相关费用总额保持整体的平衡关系。这一原则强调的是在长时期内逐渐积累基金,逐渐使用基金,保持纵向的循环平衡。运用这种方式,要先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有关人口、就业、健康、利率等指标进行较长期的宏观预测,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出计划期内社会保障所需费用的总量,再根据所需费用,有计划按比例地在计划期内由参与社会保障的各单位和个人提缴,对积累起来的基金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和运营。
部分积累式,也称混合式,是根据分阶段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基金的提取,即在满足一定时期保障支出费用的前提下,留有一定的积累,它兼有现收现付式和完全积累式二者的特点。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是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的,采用的是部分积累方式。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原则与方式是适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它有利于缓解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负担,既可满足当前社会保障的需要,又能适应长远发展的要求,有利于稳定、持久地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造有利的条件。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还须根据社会与个人的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社会保障费率。所谓社会保障费率是法定的国家、集体、个人对社会保障基金分担的份额。就集体或个人而言是指在单位时间内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障与其工资总额或个人工资收入的比率。社会保障费率的厘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它要从保障费用支出的需要和国家财政、集体与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两方面综合考虑。要使各方的负担保持在合理的适当的范围内。对于超出各方承受能力的保障需求要加以调节与控制。
社会保障基金建立以后,由于基金不是以实物形态,而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受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制约,基金需要安全有效地运营,使它能保值增值。保值就是要使基金货币量的增长率等于通货膨胀率;增值就是要使基金货币量的增长率大于通货膨胀率。
基金的保值增值对于维护和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货膨胀使物价上涨,货币购买力下降,就会导致维持基本生活需求的费用上升,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增加,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尤其是基金的积累部分实际价值贬损。以中国的养老退休费为例,1978年人均为574元,1985年增加了近一倍达1043元,至1991年又比1985年增加近一倍达1906元。退休金如此迅速的增长,其中相当大的部分是通胀导致的。要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就必须使基金保值增值。否则就可能因通胀使基金贬损,造成保障支付的困难。
另外,基金的有效保值增值对减轻国家、企业、个人的负担,缓解社会保障资金相对不足的矛盾有着重要意义。社会保障经费的支出十分庞大,这项费用对国家、企业和个人都是不小的负担,许多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障中就曾屡屡出现社会保障的财务危机。社会保障基金数量巨大,如能使基金本身开辟出安全有效的增值渠道,这就可以缓解经费不足的矛盾,一定程度地减轻各方的负担。从近几十年一些国家的实践来看,开辟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是可行而有效的。美国现有的2万多亿美元的养老基金,有三分之一是由6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批投资公司参与运营的,他们在投资上明智果断,收益也十分可观,一般收益率在20—30%之间,有的项目高达20—30倍,如苹果计算机项目的投资,收益率甚至高达100倍。[2]80年代初社会保障基金的利息收入占美国、西德社会保险基金来源的8.5%,荷兰的16.7%。[3]
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目标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这种投资不同于一般金融与产业投资,它是指社会保障的法定管理机构或受其委托的专门机构,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的特定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期获得适当预期收益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在投资方向、结构、规模等方面受到国家的专门法规、政策的特别约束,以保证投资的安全和规范运作。对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来说,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投资没有安全性,一旦连本金也收不回,就会影响社会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影响保障支付和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都有特别的法规给予专门的指导和规范,如80年代中期的马来西亚政府规定:基金可用于购买信托基金证券、国营公司股票和债券,同时规定全部投资中至少要有70%用以购买政府证券。土耳其1980年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可用40%投资于不动产,60%购买债券和股票。[4]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还须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以社会效益为前提。这是由社会保障基金自身的公益性所决定的,任何一项投资即使经济效益再好,但于社会公众无益,社会保障基金就不能予以选择,在社会效益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还要力争有好的经济效益,获取好的收益同样是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基本目的。
社会保障基金所获取的收益,不是直接用以分配的,而须再返回到基金中去,以增强基金的实力,减轻国家和社会的保障负担。对于社会保障基金所得的收益,国家一般也不予征税,以体现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资助。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形式是多样的,主要有:
银行存款:把社会保障基金存储于国营或非国营银行取得利息收益。
信托存款:把基金存储于信托投资机构,而不是银行,基金既按约定的利率取得利息,又在固定的时期内从信托存款机构分取红利。信托存款的利得一般要高于银行存款。
有价证券投资:用基金购买政府、企业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和股份公司的股票。其中尤以政府债券为主要对象。
有形资产投资:用基金对土地、房产、医疗设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等进行资产投入,以获取利润。这种投资形式,一般在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中的比重较低。
投资可以由社会保障机构直接运作,即直接投资;也可以是委托投资,由社会保障机构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
第一章>第二节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构成要素
四、社会保障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负责社会保障行政和业务管理的权力办事机构。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组织要素。如何科学地设置社会保障的管理机构,确定其管理职能和机制,对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水平,合理、科学、经济地使用社会保障基金,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设置,世界各国依其自身的政治经济条件,历史文化传统和其它社会因素的不同,建立了不同的管理体制,比较有代表性的大体有三种类型:
1.政府管理型,即由政府设立部门和机构实行社会保障的直接管理。
2.自治管理型,即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由企事业单位依照规定建立社会保障项目的自治性机构,实行自治管理。
3.工会管理型,即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由半官方的工会组织机构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当前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发展的总趋势是社会保障的政策行政管理要集中,业务管理趋向分散,除了少数建立社会保障较早并有自治管理传统的国家如德国、法国尚还保留原有自治管理机构外,后来逐渐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一般都采取国家管理的体制。而国家管理也不是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保障的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权集中在政府手里,业务服务则分散管理,直至下放到基层地区,这更有利于接近公众,有利于为保障对象服务。
我国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和行使管理职能的体制是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的有机结合。依管理机构的权限,可纵向地分为三层:即中央管理机构、地方管理机构和基层管理机构。
中央管理机构是指全国性的负责社会保障的领导、决策与协调的权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参与统一的社会保障的立法,负责社会保障的全面规划,领导和监督社会保障法规与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贯彻,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全国性的统筹调剂等,如我国的劳动部、民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就是此类全国性的社会保障管理和监督机构。
地方管理机构:是中央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地方分支,是整个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体系中的辅助、传递层。地方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贯彻中央的社会保障立法与决策,制定地方性社会保障的实施细则与补充规定,负责地区内社会保障基金的调剂,接受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和裁仲有关纠纷,检查、监督和反馈社会保障业务的执行情况等等。如我国各省级行政区设立的劳动厅(局)、民政厅(局)等有关机构。
基层管理机构:是设立在基层行政区域内实施日常社会保障工作管理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社会保障待遇的发放、保障档案的建立、保管以及社会保障的服务等。基层管理机构的工作主要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法规与上级管理机构指示的执行。如我国街道、乡、镇的劳动、民政办事机构、基层的社会保险处、所等。
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的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我国还将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分离,在机构的设置上是从横向上将其分为二类,即行政管理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
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行使社会保障行政职权的部门与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社会保障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工作。社会保障的行政管理是指社会保障行政机构运用,组织领导、计划、人事、协调、监督、财务等行政权限与手段,实现国家所赋予的职责。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全面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检查、监督政策法规及规划的执行情况,接受社会保障方面的申诉,调解和仲裁社会保障活动中的纠纷,培训和任免社会保障系统的干部等。
业务管理机构是各级从事社会保障具体业务的事业性管理机构,其管理业务主要包括:
建立和保管社会保障对象的档案,如实地登记和审核保障对象的资格材料,并及时地记录其变化。诸如保障对象的正确工龄,被确定的供养的直系亲属,收入与社会保障缴费的数量、日期及变动情况,领取社会保障待遇的标准、数量、日期及变动情况等。
做好社会保障的财务管理,包括编制社会保障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分配和使用基金,并做好日常的财务核算与报表,实行严格的会计监督等。
接受社会保障对象的申请,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所尽义务进行鉴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开展为保障对象的服务活动和社会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和使用好社会保障的服务设施等。
我国社会保障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自建国以来几经变化,由于长期在计划体制下运行,社会化管理水平低,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存在着诸多弊端,对其进行积极而稳妥的改革势在必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Ⅳ 我国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体制是如何确定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会保障工作,包括失业保险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社会保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起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三)代表国家行使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地方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四)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五)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六)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七)承担全国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为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立了失业保险司,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失业保险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二)拟定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三)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四)拟定失业人员登记和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划;(五)拟定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六)拟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的职责是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指导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Ⅳ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基本情况

省社会保险局为副厅级建制,设独立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由省委组织部直接管理。现党组成员6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省局局长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
机关内设17个处(室)、中心,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调研室、养老保险一处、养老保险二处、省直行业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财务处、计划统计处、审计处、个人账户资金管理运营处、基金资产管理中心、信访办,计算中心和培训中心。2008年成立了社会保险协会。
全省社会保险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全省共有市、县社会保险局51个,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209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1920人,占91.7%;具有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231人,占58.8%。省局干部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的128人,占97.7%,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7人,占66.4 %。 我省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2005年我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养老金发放、基金积累迈上三个100亿元的新台阶。2006年,主要业务又实现了三个同步增长,一是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同步增长;二是征缴和发放同步增长;三是待遇水平和基金结余同步增长。截止2008年末,养老保险覆盖人数525万人,其中从业人员370万人。2005年,我省养老保险费征缴第一次迈上100亿元的新台阶,2007年征缴额达到创历史的156亿元,2008 年,养老保险费征缴161.7亿元;连续7年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8年,全省发放养老金175亿元,已连续五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使养老金平均水平大幅提升,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029元,全口径离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达到1046元,历史上第一次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切实减轻了企业的社会负担。到2008年末,全省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数为142万人,社区管理率为94.2%。社会保险服从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的重要作用明显发挥。在深化企业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勇于承担责任,仅为国企改制就承担成本50多亿元。农村养老保险取得引领性发展。全省90%的市县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13个市(县)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和龙市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肯定。
我省的失业保险正在推进市、县(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制度在原来企业参保的基础上,已经扩展到全部事业单位。截至2008年末,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9.4亿元。我省的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1992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失业保险金 26.3亿元,为 146万人次提供了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到2008年末,全省有16.46万人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比上年末增加2.53万人。按规定划拨再就业资金7.3亿元,用于促进再就业。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保经办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要求,我省扎实推进了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近几年有12个市县经办服务大厅达到部颁标准。2008年,全省有20个服务大厅、23个档案中心、375个社区服务窗口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适应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基础管理、改进服务工作。制定完善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两个业务经办规程,全面实施了社会保险内部风险控制,切实保障了社保基金安全。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信息入库率达到100%。结合工作实际,以“持续发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保障民生”为主题,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扎实的活动成果。由于系统各级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全体干部职工想事干事,近几年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实现了“四个基本变化”。一是“两金”发放由拖欠变为较高水平的保障;二是基金支撑能力由缺口较大变为累计结余逐年增加;三是主要业务工作由全国排序靠后变为走在全国前列;四是自身建设由相对薄弱变为明显加强。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好评,2007年1月省局被国家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命名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局党组被评为省直机关“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省局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秀单位;全系统有一个市级社保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两人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三人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长春市等9个社保局、10名同志被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工作、松原市解决国企改革失业保险遗留问题、和龙市创新农村养老保险模式被省政府授予2008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奖。
实现这些变化,主要得益于:建立完善省级统筹运行机制;垂直管理的体制和社保征收的主体地位;面向两个缴费主体的发展新思路和锐意创新的不断探索。
在推进业务发展的同时,系统的自身建设也不断得到加强。2008年,在全省民主评议政行风中,省局及7各市县局被确定为政行风免评单位,参评的43个单位中,有25个被当地评为前3名,12个名列第1名。
为了深入落实省政府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要求,更好地为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搞好服务,确保全省的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履行职责,执行政策;热情接待,主动服务;接受咨询,认真解答;即时就办,决不推诿;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秉公办事,欢迎监督。

Ⅵ 请问北京海淀区社保中心在哪里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

办公电话:010-62615185、88506000

查询电话:010-12333、68940680

信访投诉:010-88506578

在线查询:北京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上班时间:星期一到五 8:30 - 17:30(节假休息)

(6)失业保险垂直管理扩展阅读:

北京海淀区社保中心主要职能:

一、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参保方案。

三、负责上述各险种基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并监督用人单位对其非参保工伤员工按规定偿付工伤待遇;负责参保员工的工伤救治和伤残康复管理。

五、负责因病、因(公)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的管理。

六、依据合同的约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管理。

七、负责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等。内设14个处室和直属单位,下设7个分局和19个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参考资料:北京海淀区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Ⅶ 保监局对个人的处罚

要问保监局是什么,先得知道中国保监会是什么,还得先知道商业保险是什么。否则就不要问了。
先说商业保险吧,不作名词解释了,直接通俗说吧。知道人寿保险吗?知道财产保险吗?知道健康保险吗?。。。知道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吗?知道平安保险公司吗?这就是商业保险。社会上好多业务员推销保险就是推销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监管部门就是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我们常说的“五险”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五险”都是法律政策规定的,是必须要买的。
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说是事业单位,其实行使的是行政监管权力。但我们国家的政府机构太多了,所以划为事业单位(个人推测)。保监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既有行政许可权(保险公司及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准入),又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是一个执法单位(执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其实说是一个行政机关更准确(个人认为)。
保监会在各省(直下市、自治区)设了派出机构——保监局,比如首都北京就设了北京保监局,全称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一般称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保监局),在广东设了广东保监局。一共是35个保监局(西藏暂未设立,由四川保监局监管;5个计划单列市如青岛、深圳也设了保监局)。
要注意,省级保监局是保监会垂直管理的单位,人财物都归保监会管,跟地方党委政府没什么关系,基本上省委省政府既管不上保监局,也不愿意管保监局,所以广东保监局不叫广东省保监局就是这个道理,千万别叫错了名字,保监局前面都不带省(市、区)的。
同时,地市级是没有保监局的,因为保险业整体规模还不大,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很小,所以地市以下就没必要设立了(这说明保险行业在国名经济中没有什么地位)。
类似的还有银监局、证监局,管理体制也和保监局一样,分别归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直管,都是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但银监局是从原人民银行分出来的,所以在地市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系统也是垂直管理单位,但人民银行在县级都有派出机构。
人民银行、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统称为“一行三会”,是我国金融业的监管部门,均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前在中央还有中央金融工委,后来机构改革撤掉了,分设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人民银行原来对银行类机构监管的职能划到了银监会。
这样大概差不多了。如果还不明白,上国务院网站找到以上各部门的网站再看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阅读全文

与失业保险垂直管理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炒股可以赚回本钱吗 浏览:367
出生孩子买什么保险 浏览:258
炒股表图怎么看 浏览:694
股票交易的盲区 浏览:486
12款轩逸保险丝盒位置图片 浏览:481
p2p金融理财图片素材下载 浏览:466
金融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属于什么 浏览:577
那个证券公司理财收益高 浏览:534
投资理财产品怎么缴个人所得税呢 浏览:12
卖理财产品怎么单爆 浏览:467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浏览:531
保险基础管理指的是什么样的 浏览:146
中国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 浏览:719
行驶证丢了保险理赔吗 浏览:497
基金会招募会员说明书 浏览:666
私募股权基金与风险投资 浏览:224
怎么推销理财型保险产品 浏览:261
基金的风险和方差 浏览: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见 浏览:610
银行五万理财一年收益多少 浏览: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