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化发展基金
不知你是要哪个发展基金的内容: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创建于1996年12月,是北京作为国家文化中心和北京文化发展战略的需要,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发起联合北京有关文化机构和新闻媒体创立,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北京市民政局核准登记为公募性的基金会法人机构,是北京最有影响权威的基金会之一。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以广泛联系海内外关心首都文化发展的社会团体、企业和人士,多方筹集文化发展资金,以各种形式资助、扶持、推动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文化创新,扶持文化新人,促进首都北京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致力于首都北京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国家文化中心的魅力。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成立以来,在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各种开创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为促进和繁荣北京的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展示推广功能
通过开展各种文化艺术、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资助扶持北京市各类文化项目。增加文化发展基金募集力度,加强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展示推广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北京文化消费需求也会进一步增大,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基金会将成为活跃的文化融资领域。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社会各界对北京文化发展的支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公益文化基金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公益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首都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中,为发展民族文化和开展文化交流做出积极的贡献。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公益文化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公益文化项目向北京这个国家文化中心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和人文奥运理念的实施,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需要筹集资金设立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艺术奖项,评选展示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加大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发展扶持。基金会积极鼓励文化艺术创新和培育文化艺术新人,突出中国特色和北京特点,为中国的和平崛起提供更多的文化动力和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北京与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北京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同交流和发展。
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任务
·接受并管理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发展北京市文化事业。
·开展有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化素质的文化艺术活动。
·推动并资助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及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
·组织有关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题调查研究和学术研究。
·评选并奖励为北京市文化建设及文化艺术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与个人。
·组织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
·资助北京市文化设施建设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开发。
·开展其它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创建于1986年11月,是应上海文化事业发展战略的需要而建立的国内首家地区性(市级)文化类基金组织,也是上海地区成立最早、规模及影响最大的几家基金组织之一。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宗旨是:筹措文化发展资金,资助公益文化,推动文化创新,扶植文化人才,促进文化交流,致力于上海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基金会成立二十多年来,在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市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各种开创性的工作,多渠道募集社会资金,为促进和繁荣上海地区的文化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誉为上海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助推器"、"蓄水池"。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具有四大功能:
(1)主导示范功能
通过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主导示范作用。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社会上的各类文化基金和基金会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成为活跃的文化投资和融资领域。基金会将不同于社会上其他公益性、私人性、专业类基金会,以鲜明的政治导向、积极的社会效益、广泛的公益服务、国际化的操作规范,起到良好的主导示范作用。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基金会运作,把社会上有意资助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集中起来,有效地投入到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去,为发展民族文化和人类进步而做出积极的贡献。特别是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涌动着密集的资金流和资产流,许多个人和机构也有资助文化发展的强烈愿望,但又顾虑政策风险、操作失误等诸多问题。通过基金会的运作,可以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有力地推动文化新人的成长,吸引更多优秀的文化项目向以上海为中心的大都市群汇集。世界级大都市的发展证明:一个城市的文化实力,不但要看吸引文化人才的数量,而且要看推动原创的能量。迄今为止,上海所设立的大型文化艺术奖项,比如上海文学艺术奖,宝钢高雅艺术奖等,主要侧重于评选有国内外影响的优秀作品和艺术家,而上海更迫切需要的是对文化艺术新人实施更有力的扶持。基金会高高举起鼓励创新和培育新人的旗帜,会突出自己的鲜明特色,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振兴提供更多的文化资源。
(4)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上海与整个长江三角洲及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吸收人类文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基金会的集资融资和文化资助的范围,将立足上海,又不限于上海,而是逐步扩大到整个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成为大江和大海交汇处一面鼓舞人心的文化旗帜。随着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一个包括江、浙、沪15个大中小城市,纵横绵延300公里,占全国国民生产总值15%以上、中国第一、世界第六的大上海都市群正在兴起。通过设立基金会,将更有力地吸纳"长三角"的资金和资源,促进"长三角"的文化协作、融合和创新,同时,通过与境外文化基金会的项目合作、相互委托、交叉资助,推动上海的文化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和交流,与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共存共赢。
近年来,基金会还主办一系列在上海乃至海外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如每年一届的"上海艺术博览会",“上海电子艺术节”等。
自2003年3月开始,本会进行重大改革,力求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规范的资助模式和运作机制。本会经过全面调整改革,接受政府委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原则,面向全社会开展公益文化项目资助、奖励、扶持贷款和(影视)投资(资助)。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以其独特的优势与海内外众多文化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上海新闻、企业、文化艺术等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办公地址:番禺路396号2楼,电话:62815037(总机)
Ⅱ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CFDSC ( China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Culture ) ]。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
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全国。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国家政策,以及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向国内外热心支持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人募集资金,扶植中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和活跃社会文化市场及开展其它公益活动。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340万元,来源于捐赠收入、利息收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向赞同本基金会宗旨,热心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单位、团体和其它组织、个人,募集自愿捐赠的资金、实物;
(二)依法管理和使用各项捐赠的资金、实物及增值收益;
(三)根据需要与可能向下列项目提供资助和支持以及奖励:
1.海内外文化服务业的交流、合作、咨询、服务;
2.弘扬、保护优秀民族文化的活动;
3.文化扶贫工作;
4.社会文化领域的理论研究、教育培训工作;
5.社会文化领域的科研活动及科学技术的引进应用和推广;
6.有关社会文化典籍的编辑出版;
7.文化演出、比赛、艺术展览、评比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有良好社会效果的文化活动、会展评选;
8.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规范、引导、发展文化市场及文化产业的活动;
9.开展全民文化艺术素质普及与提高教育;
10.有发展前途的文化艺术人才的职业培训、深造;
11.对本基金会事业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的事项。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拥护本基金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基金会的意愿;
(三)关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的各界有知之士;
(四)在本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和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
(五)对本基金会的发展壮大,有所帮助、有所贡献者;
(六)无违法记录者。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基金会发展的决策权和指导权;
(三)对本基金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推荐基金会理事和工作人员;
(五)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
(六)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本基金会委托的工作。
第十二条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通过授予荣誉职务(包括聘请名誉理事长、顾问和名誉理事),增减指导委员会、活动委员会成员(有关细则由理事会另行制定);
(四)决定理事的增补和除名;
(五)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六)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及资金分配方案审定;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九)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听取、审议理事长所做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查基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二)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审定资金分配与使用。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二)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四)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四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专利转让、各种实物等);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投资收益;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募集工作;
(二)各项捐赠资金、实物及增值收益的管理、监督和使用;
(三)基金会日常运行和业务发展;
(四)根据业务范围提供资助和支持以及奖励: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国内范围,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
(二)国际范围,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资助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事业发展;
(二)资助与本基金会宗旨相关的法人组织;
(三)按捐赠者意愿、遗愿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内使用;
(四)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善后安置。
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2004年11月2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Ⅲ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的机构介绍
2009年8月21日, 国内外首次为老子文化发展设立的专项基金—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在北京成立,基金管委会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是文化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所属的全国性公募型专项基金,主要通过向国内外热心支持老子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人募集资金,并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帮助企业和个人完成捐赠款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工作。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将根据募捐者的意愿,将基金全部用于老子的学术研究、老子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老子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广, 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和老子博物馆的建设等。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在挂牌时向记者透漏,老子文化基金将全力打造“老子天下第一” 的品牌,一个时期内将着重搞好如下公益活动:一是向联合国和世界各国著名城市赠送老子巨大雕像,二是斥巨资修建包括老子博物馆在内的老子文化主题公园,三是在国内外开办以和谐和养生为主要内容的老子文化学院。
中国老子文化研究会会长、中国社科院博生士导师胡孚琛教授曾说:“中华民族的复兴首先是中华文化的复兴,文化才是一个民族获得其它民族的认可和尊重、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标志”。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的设立, 无疑为中华文化的复兴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何况,当今日世界,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人与自然的矛盾,也面临着人的物化与人际冲突等人与人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 有专项公益基金用于弘扬老子文化,传承老子思想,这不仅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也更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1. 银行汇款:
受赠户名: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请写明老子文化基金专用)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沙滩支行
银行账号:01090325200120111659122
2. 现场捐赠: 直接来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进行捐赠
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乙24号燕华苑1座1104室
捐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 1. 帮助捐赠方依法享受国家赋予的捐款抵免税收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 对于捐赠款,无论金额大小,我们均不扣除任何费用,全额用于捐赠人指定的老子文化公益项目。
3. 捐赠款到帐之后,我们会为捐赠方及时开具国家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Ⅳ 殷商文化的文化论坛
“殷商文化是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古代文明,不仅相当进步而且日臻成熟。”这是考古学界、文博学界一批专家学者在日前举行的“殷都文明论坛”上达成的共识。 为推进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认识中华文明,从安阳殷墟开始”的文化品牌,河南省安阳市委市政府与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等联合在北京举办了“殷都文明论坛暨文化之都·安阳与殷墟图片展”,在首都学术界引起较大反响。
殷墟是2006年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惟一的审议项目。安阳相继举办了4届殷商文化节,修建“殷墟博物馆”,举行“司母戊鼎故里展”,正在积极筹备“中国文字博物馆”,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殷墟申报进程和弘扬殷商文化。本次论坛分为两部分:一是以文明论坛形式,展现殷墟的保护状况和今日安阳文明建设的成果;二是以图片展为载体,展示殷商文明丰富的文化、历史、考古内涵。
安阳市委书记靳绥东在论坛上作了题为“殷墟——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的演讲。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李伯谦、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会长王宇信等知名专家,对殷商文化予以高度评价。他们说:殷商时期有熟练的铸铜技术,有独立发展的文字体系,有复杂而有效率的军事和政治组织。这种文化表现出殷商时期富庶的物质生活,表现出高度成熟的民族艺术以及明确的社会组织,对于后世有着巨大的影响。我们尊重殷墟、尊重历史,这一巨大文化遗产值得我们引以自豪,同时也应更好地传承和弘扬。
Ⅳ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的媒体关注
3月30日是农历的二月十五,千年函谷圣关到处被装点一新,河南省灵宝市各界知名人士和来自海内外的华人代表、台胞及道家代表,在这里隆重举行老子诞辰2581周年,《道德经》问世2501年大型活动。在大典上灵宝市万名干部群众和中学师生组成巨大的方阵,在宽阔宏伟的老子文化广场,齐声颂吟《道德经》。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作为特邀嘉宾,在大会上进行书面发言。
老子是我国春秋时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道家学派的创始人,是与苏格拉底、柏拉图比肩的全球哲学之父。因《道德经》写于函谷关,道德文化就发源于函谷关,函谷关便集“圣人圣书”为一体,函谷关也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历史文化圣关。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函谷关早就是以名人(老子)、名著(《道德经》)、名关(函谷关)留芳青史,声播海内外。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在世界文化名著中,译成外国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是《圣经》,其次就是《道德经》。美国《纽约时报》还将《道德经》列为世界十大名著之首。正如前苏联汉学家李谢维奇所言:“老子是世界的”。
目前,函谷关景区作为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被列为河南省政府“8511”重点工程,灵宝市人民政府倾全市之力,争取在两三年内把函谷关建设成国家级AAAAA级风景旅游区。在目前已有的景点太初宫、道圣宫、道家养生园、藏经楼、瞻紫楼、鸡鸣台等20余处名迹胜地的基础上,将辖区面积扩大到36.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百万平方米的太极圣湖工程、天下第一书的“道德天书”工程、以老子圣像为主题的老子广场工程和核心景区景观提升工程等,仅一期工程直接投资就约有6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完成道岛、德岛、道坛、德堂、天书、老子塑像以及游客中心、太极广场、揽月亭广场、图腾广场、悟道亭广场、养生广场、道家之源广场等重占点建设。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在发言中表示:老子文化基金将和灵宝市人民政府进行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并充分利用国家提供的政策平台,全力帮助函谷关老子道德文化园区在海内外募集更多的资金,以便在两三年内,把函谷关老子道德文化园区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国内著名,国际知名”的5A级风景区,并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天下第一文化圣关和道德文化圣地。
道似无形释天地 德却有益泽后人 ((记者苏惺 河南报道) 5月16日,到处被装点一新的洛阳老君山迎来两岸三地一万多名嘉宾和各界代表,由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河南省旅游局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洛阳市旅游局、栾川县人民政府承办的老君山老子文化苑开苑仪式暨老子铜像开光大典活动,在洛阳老君山风景区隆重举行。
洛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尚朝阳、市县领导刘志会、李柳生、郭栋、李富恩、谭建忠、魏立峰、樊国玺、昝宏仓、郝明献以及老君山旅游开发总公司董事局主席杨植森等出席了开苑典礼。河南省政协常委、河南省道教协会会长黄至杰道长亲自为老子铜像开光。
在开苑大典中,老君山景区董事长杨海波首先向来宾介绍了老子文化苑建设情况。河南旅游局局长苏福功宣布“河南省老君山老子文化苑开苑迎宾”。河南省旅游局局长苏福功、国家旅游报副总编寇奉新、台湾中华道教文化联合会理事长吴光辉等代表社会各界向老子敬献了花篮。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为老子敬献了美酒。
洛阳老君山位于河南省洛阳栾川县城南3公里处,是秦岭余脉八百里伏牛山的主峰,海拔2200米,原名景室山。后因西周“守藏室之史”李耳(即老子)在此归隐修炼,并被唐太宗李世民钦封为“老君山”而沿袭至今。有史料载:唐贞观年间,景室山受皇封修建铁顶老君庙,被历代尊为“道教圣地”和“中国道教之源”。为了纪念道教之祖老子,民间人士每年都在老子诞辰日,即农历二月十五,在老君山举办盛大庙会,以示祭典。加上老君山原貌保存良好,锦山秀水,风景如画,千峰竞秀,蔚为壮观,且栾川境内森林覆盖率达83.7%以上,居河南省第一位,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平均在3万个/立方厘米,被誉为“中原肺叶”和“中国百里画廊”,是休闲度假养生的理想之地,被国家命名AAAA级风景旅游区。
新开苑的老子文化苑规划用地南北长480米、东西宽220米,总面积10万余平方米。在原有景点的基础上,仅扩建项目投资就约达4亿元,是目前国内在建的老子和道教文化项目中规模最大的一处圣地。老子文化苑整体布局以“大道行天下,和谐兴中华”为主题,以“道行天下、德润古今、天人合一、尊道贵德”为理念,沿中轴线从北至南依次为汉阙天一门、平洋广场、老君山照壁、金水桥、众妙门、得一门、上善池、钟鼓楼、崇玄馆、祥和门、三重太极和合广场、老子生平故事浮雕墙、三层天台、老子铜像、道德经墙等建筑,构成了天、地、人三大板块。其中老子铜像高达59米,用360吨青铜铸造,是目前全球最高的老子铜像;道德经墙由两岸三地的81名著名书法家连袂书写,为国内首创;16.8米高的花岗岩石阙门、51米直径的太极和合广场等在国内也都独一无二。
在洛阳老君山文化苑开苑和老子圣像开光前的5月15日,老君山一带一直风和日丽。5月16日上午,老子文化苑开苑结束,10时25分,贵宾刚刚离开老子文化苑区,老天便洒下蒙蒙细雨,午后3时,待所有贵宾离开栾川,天便降起中到大雨,直至子夜方止。更为巧合的是:5月17日又是艳阳高照,而雨后的洛阳老君山,山更翠,水更绿,而开光后的老子铜像,更是褶褶生辉。
河南省旅游局局长苏福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老君山老子文化苑的建成,是传承老子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其产生的巨大社会效应不可估量,这在老君山原有的丰厚道家文化基础上又写上了浓重的一笔,这对老君山打造老子归隐地、建设国内知名的道学圣地,使其成为全国集山水景观游览、老子文化体验、道学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吃住行游购娱配套齐全的综合型旅游目的地,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好事,也必将在河南的旅游史上留下珍贵的一页。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君山老子文化苑的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面。作为全国唯一的老子文化公益基金,有责任也有义务,为老君山下一步的深度开发和建设,提供一个更为宽阔的资金平台,以便海内外热爱老子的机构和个人,通过老子文化基金对洛阳老君山进行更多的公益性投资和捐赠,从而把洛阳老君山打造成真正意义上的省内著名、国内知名、国际有名的“老子天下第一”游览观光圣地。
据悉:在洛阳老君山老子文化苑开苑仪式举行的同时,一年一度的老君山文化旅游节也拉开帷幕。节会期间,“天上人间,锦绣栾川”摄影大赛、栾川奇石及旅游纪念品展等一系列活动也将精彩上演。除老君山之外,另有十多亿的北国水乡重渡沟、地质奇观鸡冠洞、森林氧吧龙峪湾、野趣乐园养子沟、冰雪世界伏牛山滑雪场等6个国家AAAA级景区和精品旅游品牌,也都以全新的面貌展现在国内外游客面前。若不然,栾川也就不可能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名县”、“中国旅游强县”和“中国最美的小城”。 在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倡议下,“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正式启动。
老子文化主题公园的筹建引起了海内外华人华侨的强烈关注,也引发了国内外学术界对老子文化的新一轮研究与探讨。老子主题文化公园的选址地点涵盖河南洛阳、鹿邑、焦作、安徽涡阳、甘肃临洮等留下老子出生、生活、修行、悟道、传经、飞升等事迹的地点;茅山、崂山、终南山等蕴藏老子文化、道教文化内涵的名山大川。
中国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 对老子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对老子主题文化公园的选址予以高度关注 ,近日,邀请了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老子文化基金专家杨中有教授做客频道,就老子文化传扬及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等话题进行探讨。采访中,何俊昆主任对老子的游记线索、老子文化的重要意义及老子文化主题公园的建设事宜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对各地方政府如何弘扬老子文化提出了建议。杨中有教授则从专家的角度阐述了如何认识老子及老子文化对当今社会的重要作用。
对于全球华人关注的老子文化主题公园项目,何俊昆主任说,老子文化主题公园的建设规模是庞大的,包括老子文化博物馆,因为至今为止,国内外还没有为老子特设的、专业的博物馆;还包括《道德经》文化长廊,即把与老子相关的所有历史文物、典籍、文化艺术品等汇集到老子文化主题公园中。总之,要让国人、世界各国人民来到主题公园后,都能切身感受到老子道德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老子哲学思想的伟大。另外,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只是老子文化基金的一个项目,一个推广和弘扬老子文化的载体,老子文化基金还要在全球设立老子文化学院,还要向与中国建交的首都和世界著名城市赠送老子雕像,还要在全球开展和举办老子文化大奖,总之是借助各种载体,搭建老子文化传播平台,弘扬和发展老子道德文化。 5月12日,地处北京建国门外的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新迁办公室墨香四溢,来自国际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王红莉,国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哈尔滨艺术交流委员会常务秘书长石一,国际启功书画艺术研究会评审委员、著名书法教育家崔靖,齐白石第四代再传弟子、中国实力派画家刘立杰,国际中国美术家协会常务理事、河洛书画研究院副秘书长任学之,云南百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一级美术师陈宇晖等6位著名书画家,在此挥毫泼墨,并留下了20余幅,总价值高达100多万元的珍贵书法和国画作品,且全部捐赠给了老子文化基金作为乔迁之喜的贺礼。
前来老子文化基金新办公室现场作画的6位书画家,都是国内甚至是国际著名的书画名家,他们的作品极富个性,有的像小桥流水,有的如大河奔涌,有的如冰清玉洁,有的又让人陷入无尽的遐想之中。那一点、一线都犹如其人,充满着活力,充满着韵律,也充满着节奏。那点划的飞动,结构的多变,章法的生动,血脉的连通,气韵的天成,转化的跌宕 ,气势的磅礴,奇逸的潇洒,都宛若无言而有诗篇之意蕴,无动而有舞蹈之神态,无声而有音乐之旋律。同是一幅书法,同是一幅花鸟,在他们的笔下,总是在自觉不自觉中,把人的社会意识和审美情趣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或借景抒情,或托物言志,一笔一画无不体现岀这些书画家“天人合一”的创作理念。他们的作品,有不少作为国礼赠送给外国领导人,有的还被台湾,韩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泰国,日本,澳门,香港,加拿大等海内外友人珍藏。他们的书画都具有珍贵的收藏价值和昂贵的市场价值。
“以情感人,用情作书”,是6位知名画家和书法家对老子文化公益基金共同的情结。基于对老子文化公益事业的高度认同,当国际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王红莉女士得知老子文化基金乔迁的消息后,立即相邀其他5位书画家亲临老子文化基金新办室表示祝贺,并现场书写作画,从而留下20余幅珍贵的墨宝,也向老子文化基金献上了一份全新的贺礼。
65岁的王红莉女士代表国际中国美术家协会表示:他们将在适当的时候,会组织更多的画家和书法家,对老子文化基金进行大范围内的捐赠,以便在国内外更好地宏扬老子哲学思想和老子道德文化。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副主任苏凊杰,对6位书画名家亲临老子文化基金现场书法作画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他们的慷慨捐赠表示由衷赞扬,用何俊昆主任的话说:有这么多知名而又热心的书画家和社会更多爱心人士的支持,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也一定会得到更快更好也更加健康的发展。
6位书画名家的集体捐赠,也再次表明:老子文化公益事业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未来的道路也一定更加宽广。 5月6日,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再次传岀利好消息:继不久前,老子文化基金先后接到著名书法家李钦善价值200万元章草《道德经》百米长卷、中国著名画家刘紫岗价值80万元老子出关图捐赠之后,北京盛世伯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又将价值150万元的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五年的使用权捐赠给了老子文化基金。
北京盛世伯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的多元化文化发展公司。它把“以人为本、专注用心、创新进取”作为企业发展理念,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专业的经营团队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得到了客户一致好评,并与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始终精心呵护客户与自己的品牌,以市场为导向,力求双赢、共赢、多赢。
北京盛世伯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业务涉及传统文化的弘扬推广、地方文化经济的咨询策划、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等众多领域。未来,盛世伯阳将投入更多资源,携手更多优秀平台,为客户提供长期高品质的服务。
基于对公益事业的热爱和对老子道德文化的高度认同,北京盛世伯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得知老子文化基金有意向市中心搬迁时,便慷慨将年租金30万元,办公家具用品齐全的办公场所,五年总价值150万元的使用权,捐赠给了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据了解,新捐赠的办公室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赛特大厦西侧的华侨村,面积200余平方,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获捐之后,为更好地发展老子文化公益事业,老子文化基金决定近日从海淀文惠园北路26号搬迁至新址办公。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是国内外首次为老子文化发展设立的全国性公募型专项基金,主要通过向国内外热心支持老子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人募集资金,并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帮助企业和个人完成捐赠款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工作。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将根据募捐者的意愿,将所有捐赠全部用于老子的学术研究、老子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老子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广、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和老子博物馆的建设等。
老子文化基金自成立以来,即全面投入到了老子文化公益事业的发展中。一方面,老子文化基金在最短的时间内搭建起了公益捐赠平台,为热爱老子文化及热衷于公益捐赠的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老子文化基金积极投身于老子文化的传播、弘扬和发展中,先后策划了老子文化大奖、老子文化主题公园、赠送老子雕像及联建老子学院等项目。另外,老子文化基金还积极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与相关组织、地方政府等展开友好交流和合作。截止目前,老子文化基金与联合国世界和谐基金会、世界老子同道会、河南灵宝市政府、河南三门峡市黄河民间艺术研究所、江汉大学等多处组织和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已在诸多老子文化公益项目上达成高度共识。
此次北京盛世伯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捐赠办公地点,为老子文化基金更好地弘扬、发展和创新老子文化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反映了老子文化基金已经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可。此次捐赠将激励老子文化基金更好地开展老子文化公益工作,同时也将对其他热爱老子文化事业的企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热情产生积极的影响。
若问天下兴废事 请君只看洛阳城 (记者苏醒报道)2010年元月15日至17日,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简称“老子文化基金”)主任何俊昆、副主任苏清杰,北京盛世伯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丽君,应洛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洛阳老君山风景区管委会邀请,赴洛阳对老子文化主题公园的选址事宜进行了考察和论证。
洛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理晓、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王鸣、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长李钦善、副局长白靖国、开元大道东段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张建鹏等接待了老子文化基金管委会的客人,并向客人重点介绍了洛阳市伊河文化风光带综合开发项目和关圣文化产业园项目。
2009年10月21日,老子文化基金对外发布消息:中国拟建包括一园一像一馆一长廊在内的老子文化主题公园。一园, 即老子文化主题公园; 一像, 即约27层大搂高的老子雕像; 一馆, 即老子文化博物馆; 一长廊, 即老子文化长廊。
消息传出后,全国近千家媒体分别对此事件进行了重点报道。与老子相关的诸多道教圣地纷纷联系老子文化基金,希望老子文化主题公园能够尽快在当地落户。老子文化基金也曾多次派员到全国各地考察,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场所。
这次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副主任苏清杰等一行三人,经过为期三天的考察并邀请老子专家反复进行座谈,似乎找到了特别的感觉。
洛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负责人向客人详细介绍了占地7000亩的伊河风光带综合开发项目,占地3000亩的关圣文化产业园项目。并带客人到实地考察。伊河风光带综合开发项目和关圣文化产业园项园两大项目,依托泱泱青流——伊河实施伊河两岸综合整治和关林景区向南延伸扩展,意在开辟水陆旅游风光线路,将洛阳旅游的两颗明珠关林和龙门石窟融为一体,使之空间互动,珠联壁合。
之后, 老子文化基金的何俊昆主任、苏清杰副主任, 在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继英的陪同下, 又前去洛阳邙山的道教名观上清宫和下清宫,以及民营企业家投资数十亿的栾川老君山进行重点考察,受到了上清宫、下清宫住持张信铭道长和老君山投资总公司董事长杨海波的热情接待。
何俊昆主任分别向洛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老君山风景区管委会领导详细介绍了老子文化主题公园项目,并就老子文化基金特有的融资功能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何俊昆主任介绍说: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是2009年8月21日成立的一个公募型专项基金, 为老子文化设立专项公益基金, 这在国内外尚属首次。老子文化基金的设立,为热衷于老子文化事业捐赠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资金捐赠平台。老子文化基金将按照国务院基金管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为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完成12%之内的税前抵扣。也就是说,老子文化基金是调动海内外的资金,为老子文化的研究, 老子文化项目的开发, 老子公益事业工程的建设等, 提供了一个资金平台。而且,公益基金的投资和投资商的投资有着本质的不同: 公益资金投资后不参与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也不参与利润的分成。而投资商的投资是为了利益的最大化。
学者出身的老子文化基金副主任苏清杰考察后说:虽然老子出生于春秋时期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又说安徽涡阳),但年方十三,就入周求学,天文、地理、人伦,无所不学,《诗》《书》《易》《历》《礼》《乐》无所不览,文物、典章、史书无所不习,后到周朝守藏室为吏,即当时的国家图书馆馆长。因为老子长期在洛阳生活,在洛阳留下了上清宫和下清宫,栾川老君山、孔子入周问礼碑等重要遗迹。这恰恰为老子文化主题公园的选址提供了更为宽阔的思路:如果能把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建在洛阳伊河风光带综合开发项目地块上,配上老子养生文化、老子餐饮文化和老子地产养生等配套项目,再加上东周文化系列项目,依旧可以把洛阳旅游的两颗明珠关林和龙门石窟融为一体,同时还可以打造出一条从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到上清宫和下清宫、孔子入周问礼碑、栾川老君山、焦作东口、老子诞生地鹿邑和老子出关地灵宝的全新且完整的老子文化旅游线路,不仅可以充分开发洛阳的旅游资源,而且对后人来说,也是一件功得无量的善事。
通过考察和论证, 老子文化专家们认为,洛阳是13朝古都,有着十分厚重的文化根底,但文化厚重的古都洛阳,仅仅靠牡丹花卉很难支撑洛阳厚重的文化和历史。洛阳的旅游建设更不能走西安的旅游之路, 13朝的古都, 绝不能仅盯着唐风做文章。因为中国第一个全方位展示盛唐风貌的大型皇家园林式文化主题公园己在西安落成,洛阳若再走“唐风”之路,不仅仅是重复建设和极大的浪费,而且也很容易陷入一个不能自拔的怪圈。此外,洛阳的牡丹花卉也并非风景独好,山东菏泽的牡丹亦是全国闻名。所以,若只打牡丹品牌,也会削弱洛阳13朝古都的地位。而以老子文化为主的东周文化,又恰恰是正待开发的一片处女地。一部闻名海内外的《东周列国志》一百零八回,回回都有精彩绝伦和家喻户晓的故事,再加上老子文化主题公园规划中的东周列国图和井田阡陌图,给游人一个进入东周寻宗访古朝圣的感觉。从东海至甘肃兰州,按列国地理分布划定老子出生地、求学地、游学地、居官地、著作地、传道地、西游地等;按地理分布区划设各民族的文化风情区。以东周时期多民族分布状况为蓝本,在园区内的服务工作人员,均将身穿东周时各民族的服装,建筑上将体现出各地区各民族的特点,如陕西的窑洞、半边房,川黔的木房、吊脚楼、云贵的竹楼,中原的主陪房、茅草房,西北的毡房等。游客游完该处之后,又可以去实地朝拜上清宫和下清宫,栾川老君山,也可能再去品尝下老子养生餐,住住老子养生公寓,总之,整个旅游线路是非常丰富和美妙的,是任何一个城市都难以模仿的,是有洛阳特色的旅游新思维, 只是不知道洛阳的决策层以为然否。
老子专家们一致认为,洛阳这条全新的老子文化旅游线路历史底蕴深厚且别具特色,前景非常广阔,倘是洛阳全力打造包括老子文化在内的东周文化, 洛阳的旅游业一定会重新洗牌, 届时, 一个全新的、个性化的洛阳文化新城形象将会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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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北京文基会的简介
北京文基会是北京文化发展基金会委托广州掌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手机移动应用客户端,旨在推动北京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文化创新,扶持文化新人,促进首都北京文化建设和文化交流,致力于首都北京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国家文化中心魅力。
Ⅶ 向慈善机构捐助计为什么会计科目
1、捐赠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是,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要区分属于那种捐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纳税人向光华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和听力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据市实扣除。
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事业、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纳税人向北京市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
Ⅷ 谁知道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的情况
2009年8月21日, 国内外首次为老子文化发展设立的专项基金—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在北京成立,基金管委会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中国老子文化公益基金是文化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所属的全国性公募型专项基金,老子文化公益基金通过向国内外热心支持老子文化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人募集资金,并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帮助企业和个人完成捐赠款抵扣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工作。老子文化公益基金管委会将根据募捐者的意愿,将基金全部用于老子的学术研究、老子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老子相关活动的组织策划、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广, 老子文化主题公园和老子博物馆的建设等。
著名企业家、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基金管委会主任何俊昆宣布:老子基金将全力打造“老子天下第一” 的品牌,一个时期内将着重搞好如下公益活动:一是向联合国和世界各国著名城市赠送老子巨大雕像,二是斥巨资修建包括老子博物馆在内的老子文化主题公园,三是在国内外开办以和谐和养生为主要内容的老子文化学院。
“中国老子文化发展公益基金”的成立不仅为老子文化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也为老子文化相关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雄厚的资金平台。
Ⅸ 基金会是否属于“慈善机构”
只要是基金会,都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