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年度计划;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工作,拟订部门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部门重大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部门新闻宣传和期刊管理工作,汇集和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综合性政策调研工作;牵头组织对镇(街道、园区)、市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二)信息管理科
综合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系统信息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的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五大险种软件的编制及维护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购置及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基础数据的安全;参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提供系统信息数据参与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法规科(挂“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定期清理、评估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制定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部门行政许可服务职责;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四)财务和基金监督科
负责编制并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和运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承担部门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部门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审核确认工作;负责对部门会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人才开发科(挂“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人才相关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和预测工作,制定全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拟订与产业、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市人才发展资金专项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人才创业载体中的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管理;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定居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我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使用国家专项经费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外国专家创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才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培训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全市各类人才培训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指导、协调离退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530”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六)就业促进和劳动关系科(挂“信访室”牌子)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的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管理政策;拟订促进就业创业专项经费预算;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市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综合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并对实际情况监督检查;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审核;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在本市的贯彻落实情况,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事件;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培训规划、资格认定、执法行为和证件发放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公务员管理科(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职位分类、非领导职务设置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的执行;编制上报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负责全市镇(街道、园区)聘用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并做好合同鉴证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扎口负责上级机关联合表彰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规定;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协调落实,组织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工作,贯彻执行省下达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驻宜部省属单位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承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方针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审批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负责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审及报批工作;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建站等的初审、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解聘辞聘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政策规定;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人员政策性安置工作及其配偶随迁的审批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办理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退职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负责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报批并组织实施;参与审核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等工作;拟订全市企业职工福利政策;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缴费年限和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年限的审核工作;编制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退休审批手续;指导和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办理工作。
(十一)社会保险科(挂“工伤认定科”牌子)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地方性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保险的覆盖范围、费率调整、基金征缴、待遇项目、给付标准、费用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管理等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相关保险的基金管理办法和业务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相关保险的享受条件和计发(结算)办法;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补充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并建立年度资格审核制度;建立全市相关保险预测预警制度;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受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承办全市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年金业务备案工作;拟订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负责企业职工工伤受理、调查和认定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因工致残、职业病伤残、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体检和上报鉴定等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二)调解仲裁管理科(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聘任仲裁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与业务有关的信访及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人员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牵头组织部门内部考核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对镇(街道、园区)、市各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和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群团工作;协助做好部门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㈡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是去医保局还是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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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都是工作所在单位缴纳的,而且是强制性的。自己无法缴纳;个人提交资料给用人单位(也就是代理公司),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医保局,办理生育定点医院手续,领取《就医凭证》,转交给参保人,个人即可以通过《就医凭证》,在广州选定的生育医院产检、分娩、手术等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七八成。女职工怀孕后,会因为身体不方便,都希望能够安心在家休假。但是国家规定的产假假期一般为三个月(包括产前15天),所以女士们若要按照正常的产假休假,必须得继续上班到产前15天才能休产假。1、广州为特例,个人可以办理广州生育保险手续。个人可以办理广州生育保险。不管你是全职太太,还是因为怀孕而离职的女士,只要符合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都可以享受到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离职女士,或者已经买满了一年广州生育保险的全职太太,都可以通过挂靠人力资源公司(代理公司),购买社保,享受广州生育保险待遇。个人提交资料给用人单位(也就是代理公司),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医保局,办理生育定点医院手续,领取《就医凭证》,转交给参保人,个人即可以通过《就医凭证》,在广州选定的生育医院产检、分娩、手术等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七八成。答:不管您是不是广州户口的女士,只要累计买满了一年广州生育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怀孕四个月时(需要到社保局办理手续时)必须在正常购买社保的状态,就可以享受到同等的广州生育保险待遇。答:异地分娩可以报销,照样可以领取广州生育津贴一万多元。需要异地分娩的就办理一个异地分娩手续。由用人单位提供表格,个人带回去自己所选的生育定点医院,办理一个确认(盖章)手续,再把资料提交回来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㈢ 生育保险属于哪个机构,怎么称呼
生育保险属于社保机构管理,全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高管理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组建,同时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职责是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3)宜兴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㈣ 如何查询员工生育保险是否报销下来,应该在哪里查,谢谢
可以在个人社保系统中查询, 有个生育保险待遇, 可以查询到对应月份的台账。也可以问你所在公司的管理社保业务的同事,或者咨询所属区县的人社部。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㈤ 生育保险在哪里查呢
如何查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只有单位才可以缴纳的 ,自谋职业不可以缴纳的。
可以根据如下情况 ,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 ,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 ,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 ,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前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 ,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 ,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活中有很多事情要求我们提供结婚证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一本就足够了 ,所以申请生育津贴不需要把两个人的结婚证都携带上 ,但要注意是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而且除了结婚证 ,申请生育津贴还需要孩子的出生证 ,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 ,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 ,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 ,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㈥ 宜兴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因为你现在属于无业,而且不准备再工作,所以生育险肯定属于中断,无法报销了
你到时候如果有正常缴费的医保可以用医保报销
或者男方有缴费的生育险,可以用他的生育险报销你产检、住院的费用,一般是报一半。另外如果够晚育年龄,可以报销30天的晚育津贴
两者之间选择一个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㈦ 宜兴有社保的生孩子怎么报销
您好!如果生育时,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连续参保并正常缴费满12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就可以申请生育津贴。申报的流程请参考:参保人因生育住院,符合条件的可以在生育后六个月内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申领相关待遇。
1、应符合以下条件(生育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时间为准):
(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2)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
2、符合申领生育医疗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同时符合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按规定申领女职工剖宫产或经产道分娩津贴,已按规定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还可申领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或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
申领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或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的还应提供独生子女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申报医疗生育待遇同时申领。
3、参保人生育出院后180天内持上述申请材料到各镇(街)社会保障分局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4、社保部门核实资料,资料齐备、准确且符合规定的,从送报之日起25个工作日后通过相应的银行发放相关款项;情况特殊的,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到帐后,参保人只需凭社会保险卡或银行存折、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银行领取:
㈧ 生育保险如何领取
可以。 保险金为固定额度。顺产2000,剖3000(石家庄)。 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生育备案: 1、《生育保险备案表》一式三份。 2、《围产保健手册》原件及封面、P 1、P15复印件或《医保病历本》原件、复印件。 3、《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生育报销: 1、已备案的《生育保险备案表》原件一份。 2、《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住院费用收据、出院记录、费用明细、诊断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