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抗震救灾的款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里面抵扣吗
可以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抵扣哦,从税务部门网站COPY的,看看吧.
依据当前所得税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企业、个人的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进行所得税申报时参考,如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所得税政策做出修改、调整,我局将及时按照新的政策规定给出新的操作指引,敬请广大纳税人注意。
一、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 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方法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比例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下面以例子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例1:甲公司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2008年5月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甲公司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40万元。甲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甲公司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季度按累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500×25%-40=85(万元)
说明: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已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做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例2:[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000×12%=12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0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25%=250(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万元。
例3:[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8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800×12%=96(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大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96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4万元。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00+4)×25%=201(万元)
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可申请退还企业所得税39万元。
例4:[接例1]2008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0×12%=0(万元)
甲公司2008年会计利润-500万元,即会计亏损500万元,2008年可扣除的捐赠0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增加100万元。
甲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500+100=-400(万元)
甲公司2008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可申请退还。
(三) 关于公益性捐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税法上所指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要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才允许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条件做了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或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时,应注意保存捐赠票据或其他能证明捐赠支出的凭据、证据,以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证明材料。
3、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不属于行政审批事项,企业应根据捐赠支出的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行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无须经过税务机关的批准。
二、公益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
(一)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
1、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
在扣除实际捐赠额(或捐赠限额)情形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此外,还有两个特别规定:
1、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文明确,个人向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华侨经济文化基金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华文学基金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基金会、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中远慈善基金会、张学良基金会、周培源基金会、中国孔子基金会、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中国交响乐发展基金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电影基金会、中国麻风防治基金会、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中国华夏文化遗产基金会、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国寿慈善基金会等的捐赠,在个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基金会管理条例》出台后,有些基金会已由社团法人改为非营利性法人,此处,仍将基金会视同社会团体。
但个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捐赠扣除仅限于对下列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一是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二是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三是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四是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2、个人直接向民政部紧急救援中心、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孤残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捐赠,在个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全额扣除的政策规定
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允许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个别的也可以直接捐赠),对下列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
(1) 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1)“红十字事业”的认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规定,红十字事业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② 中国航班的介绍
《中国航班》杂志是由中国民航局主管,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中国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主办的全国发行的大型期刊。《中国航班》杂志采用空陆两栖发行模式,将覆盖全国主要航空公司班机和主要机场候机楼。目前,杂志已在三十多个航线班机及首都国际机场等二十几家重点机场候机楼贵宾室、登机口投放,2010年年底将覆盖近五家航空公司及三十几家重点机场。
③ 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公务机中心招聘容易应聘吗
我是河北工业大学的我们的就业网里就有,不是骗人的放心吧
④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怎么样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是不错的全日制航空高职院校,其特点是学院专业设置覆盖航空全领域,就业率高。
学院专业设置覆盖航空全领域,坚持与民航行业标准无缝对接,聘请100余名来自航空安全、民航飞行、空中乘务、机务维修、机场管理等领域拥有数十年行业经验的专家任教,并与国际国内民航顶尖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保学院师资水平行业领先。同时,近年来学院积极拓展非民航领域专业,向多学科综合性高校发展。
学院与国内外200余家航空公司、民航机场等民航单位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建立了稳定合作关系,毕业生主要就业于飞行、空乘、空保、无人机驾驶、飞机维修、安检、航空物流、贵宾服务、值机等各类民航岗位以及行政管理、高端服务等岗位,就业率超过96%。
实训中心
学院实训中心总投资3亿元,各类实训设施设备总价值达1亿元,具备学生培训、区域航空院校集中实训、民航单位入职员工初训、在职员工复训、社会体验、旅游观光六大功能。
各类实训设施设备总值达一亿元,可满足各类民航岗位的实训需求,耗资五千余万打造了先进完善的空乘实训中心,包括定舱、动舱、水上训练中心,空客和波音等多种机型设备,设施先进,配置齐全,所有设备均通过了中国民用航空局指定的第三方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的评审,具备了为航空公司提供乘务培训的资质。
⑤ 向哪些公益机构捐赠 个人所得税可扣除
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规定,对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助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8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6号)规定,对个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规定,为支持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经济科学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注:也可以直接)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捐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规定,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⑥ 全世界每天大约有多少架次民航飞机
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47个 数字盘点2006中国民航 2006-12-30 2006年,中国民航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绩,民航发展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本报特摘编反映2006年中国民航发展的一组数据,和广大读者一起分享中国民航加速成长的喜悦。 航空安全 →数字点击:2006年,全行业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和空防安全事故。从2004年11月22日起到2006年12月26日为止,全行业运输航空安全飞行25个月,创造了连续安全飞行608万小时的新记录。1—11月份飞行事故征候万时率为0.35,比上年同期下降0.06;厦航等12家运输航空公司没有发生事故征候。 →发展亮点:继续实行安全责任制,加强持续监管,继续开展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推行安全审计,推进安全管理系统(SMS)建设,加强安全信息系统和飞行队伍管理,强化空防安全管理。 运输生产 →数字点击:1—11月份,全行业累计完成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和货邮运输量275.6亿吨公里、1.47亿人和309.4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5.4%、15.3%和11.4%。预计全年上述三项指标可分别达到302亿吨公里、1.6亿人和342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15.7%、15.9%和11.5%。圆满完成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重大航空运输保障工作。完成专机及重要飞行保障任务1820架次,承办党和国家领导人乘坐民航航班277起。承担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25起。1—11月份全行业累计完成通用航空作业飞行约7.8万小时。 1—11月份,全行业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84.9亿元,利润总额90.1亿元,比去年同期提高30.7亿元。航空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67亿元,利润总额47.3亿元,比去年同期提高21.4亿元。机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3.4亿元,利润总额30.2亿元; →发展亮点:航空公司中盈利最多的是中航集团39.7亿元;客座率最高的航空公司,国内航线是春秋航95.3%,国际航线是国航75.9%,港澳航线是国航70.3%。上海机场集团赢利16.9亿元名列第一。其他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34.5亿元,利润总额12.5亿元。 民营航空 →数字点击:继续支持民营资本投资航空运输业,到目前为止,共有5家民营、6家中外合资航空公司投入运行,总共投入飞机39架,注册资本26亿元。 服务质量 →数字点击:使用电子客票的比例已超过80%。1—11月份旅客投诉率为万分之0.021,比上年同期下降19%。抓好航班正常工作,1—11月份全行业平均航班正常率为81.15%。 基础建设 →数字点击:预计全年全行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完成了文山、林芝、那拉提、克拉玛依、百色(军民合用)等5个机场的新建,至年底民用运输机场达到147个。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10亿元。 →发展亮点:上海浦东、天津滨海、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等工程进展顺利。A380及保障奥运主、备降机场改扩建计划基本落实。昆明新机场、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扩建等前期准备项目按计划进行。空管建设方面,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区域管制中心甚高频(VHF)遥控通信工程竣工投产。 改革开放 →数字点击:到年底,我国与其他国家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总数达到106个(其中草签13个)。目前我国15家航空公司飞行43个国家的88个城市,每周提供1307个定期客运往返航班和204个定期货运往返航班;共有51个国家的93个航空公司飞行我国大陆31个城市,每周提供1262个定期客运往返航班和307个定期货运往返航班。 →发展亮点:提出《民航总局关于深化民航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基本任务。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和中国民航维修协会、民航科普基金会注册成立。在武汉实施航空运输综合改革试点。 积极发展航空运输双边关系,与阿富汗、阿尔及利亚、缅甸3国签署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与22个国家草签了航空运输协定或扩大了航权安排。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新的航空运输备忘录,增加了通航点和运力安排。开辟成都至阿姆斯特丹客运航线,是我国中、西部与欧洲之间的首条客运航线。实现了我国与巴西的直接通航。 法制科教 →数字点击:《民航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全年共发布部门规章17部。加强民航科技项目管理,全年安排科技项目100多项。 →发展亮点:民航科技产业化基地建设进展顺利。《新一代国家空中交通管理系统》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成为民航首次获得国家层面立项的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民航科学技术奖评审机制,共评出获奖项目46个。《民航机场生产运营指挥调度系统》荣获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成立了中国民航安全学院,并举行第一期高级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⑦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招的航空类专业都有哪些条件呢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在2011年分为8个学院共43个专业,其中民航管理学院为北京文理研修学院特色学院,其中包括12个专业,大部分都是航空类的专业,包括比较优势的航空服务与管理专业,国际空乘,航空服务,航空预科等等专业,就业方面,在就业依靠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北京航空运输培训中心以及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拓展学院就业渠道,大大提高了就业率,基本上走到了北京同类院校的前沿!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
全国范围内应往届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同等学历者,年龄15—22周岁,均可报名。
要求:
1、容貌较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女身高:162-172cm;男身高:173-184cm,身材匀称、性格较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五官端正,牙齿洁白整齐,形象气质佳,矫正视力1.0以上,眼球没有发生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听力不低于5米;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7、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四张,5寸全身彩色生活近照一张,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或各地招生办报名,也可通过网上、电话方式进行咨询和报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学生需经过初试、复试、体检合格后方被录取。
⑧ 运七飞机什么时候生产的拜托了各位 谢谢
运-7是中国在前苏联安-24型的基础上研制生产的双发涡轮螺旋桨中短程运输机。运-7是西安飞机工业公司研制生 运-7飞机产的双发涡浆支线运输机,于1970年12月25日首飞上天。 1966年4月,西飞公司正式启动逆向仿制70年代引进研制安-24的任务。第一架原型机首飞后,于1977年和1979年两次组织了飞机设计定型鉴定。1980年,运-7完成换装大功率的涡桨5A-1型发动机的论证、设计、生产及鉴定试飞。新的发动机的功率由2550马力提高到2900马力,此外新的机体结构和性能显著提高。1982年7月24日,运-7飞机经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设计定型,投入小批生产。在此之前成功的进行了单发起降试验。1982年7月30日,国家正式批准运-7飞机设计定型。1984年1月23日,中国民航局正式颁发运-7飞机适航证。 运-7飞机-首航 1986年4月,运-7首航仪式在合肥举行,1986年5月1日正式向中国民航局交付,正式编入航班投入运营,打破了外国飞机垄断中国民航客运的一统天下。1985年12月1日,李鹏、姚依林以及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负责人在首都机场乘坐运-7-100型飞机,并就国产民用飞机的发展、零部件国产化和保护政策发表了讲话。万里曾指示“今后同类飞机不要再进口了”。但实际上,由于运-7直至80年代中才真正形成批量规模,早已落后于国际水平,噪音和舒适性很成问题,民航和乘客都不喜欢运-7。截至1992年年底,各型运-7已交付85架。 运-7飞机-性能数据 机长24.31米 运-7飞机 机高8.891米 翼展29.2米 最大起飞重量24000千克 最大商载 5500千克 巡航时速 420千米/小时 满载航程 614千米 (5吨)满油航程1976千米,(3吨) 实用升限8500米 发动机 2台WJ-5A-1 驾驶员3人 运-7飞机-退役 2006年10月26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所有的一架退役“运七”—100型飞机被中国航空博物馆收藏,中国自行研 运-7飞机制的第一代小型客机全面退出民用航空市场。 据东方航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赵玉华总经理介绍,“运七”—100型是西安飞机场参照当年苏联“安—24”型飞机进行设计生产,采用螺旋桨式发动机,载客量在六十人左右,属中短程小型客机,也是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代客机。该型号飞机于一九八四年开始投入使用,结束了中国民航领域清一色使用外国民航飞机的历史。目前,该机型已全部退出中国民航领域。 本次东方航空公司捐赠的一架“运七”—100型飞机,于一九九0年投入使用,执行武汉至黄山、恩施、南京、长沙、桂林等十多条支线航线。二00二年退役,已累计飞行了一万四千个飞行小时,安全起降了一万两千多个架次,凝聚着中国民航人艰苦创业、团结奋斗的奉献精神,见证了中国航空事业飞速发展的壮阔历史。 中国民航科普基金会理事长鲍培德先生今日在捐赠仪式上表示,当前中国民航科技步入发展的快车道,设施设备更新比较频繁,正在兴建中的民航博物馆将集中收藏展示这些历史文物和史料,正确而完整地反映中国民航历史性跨越的历程。东方航空公司捐赠的“运七”—100型飞机是国内民航发展的重要见证,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 民航公司的运-7客机已经全部退出市场,目前运-7系列仍服务于部分民用运输公司和军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