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科员的待遇如何还
1、科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3000左右吧
2、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财政全额
3、本人感觉前者好一些
4、这个不好回答
②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简介
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下面就以泸州为例,来说明一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各个问题: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市民: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的标准是多少?有没有增加?医保关系能否随工作转移?
市医保中心:我市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没有增加,但政府补助在逐年增加,如:成年居民从2009年每人每年80元,2012年增加到每人每年240元。目前医疗保险关系可以随工作调动转移。
市民:我市的医疗保险是否都建立了一卡通?
市医保中心:我市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由于合江、古蔺医疗管理软件系统还需要改造升级,还未实行“一卡通”。其他区县都已实行了“一卡通”就医、购药。
③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几点上班
早上8.30上班
西安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办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变动、注销事宜;复核医疗费用支出单据,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业务;承办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划拨、核销业务;负责市级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帐户的管理;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参与协调财政部门进行基金收支及结算工作;承办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核算及统计分析,指导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建立参加市级统筹的单位及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档案资料数据库;承办参保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
④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秦皇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电话是0335-5961326
地址在秦皇岛市昌黎劳动局办公楼二楼
在建设大道附近,具体路线我尽力:
线路1: 从海港区政府出发,乘坐20路(东环路-西张庄),到中国移动通信下车,在工农里换乘7路(秦皇岛火车站-港口医院),抵达劳动局.约2.49公里
线路2: 从海港区政府出发,乘坐20路(东环路-西张庄),到金原商厦下车,在清真寺换乘23路上行(秦皇小区-龙家营),抵达劳动局.约4.2公里
线路3: 从中华保险出发,乘坐27路(秦皇岛火车站-乐园小区),在公交工贸公司换乘7路(秦皇岛火车站-港口医院),抵达劳动局.约4.24公里
线路4: 从中华保险出发,乘坐27路(秦皇岛火车站-乐园小区),在第七中学换乘28路(秦皇小区-石山),抵达临河里.约2.77公里
线路1: 从海港区政府出发,乘坐20路(东环路-西张庄),到中国移动通信下车,在工农里换乘7路(秦皇岛火车站-港口医院),抵达劳动局.约2.49公里
线路2: 从海港区政府出发,乘坐20路(东环路-西张庄),到金原商厦下车,在清真寺换乘23路上行(秦皇小区-龙家营),抵达劳动局.约4.2公里
线路3: 从中华保险出发,乘坐27路(秦皇岛火车站-乐园小区),在公交工贸公司换乘7路(秦皇岛火车站-港口医院),抵达劳动局.约4.24公里
线路4: 从中华保险出发,乘坐27路(秦皇岛火车站-乐园小区),在第七中学换乘28路(秦皇小区-石山),抵达临河里.约2.77公里
线路5: 从海港区政府出发,乘坐20路(东环路-西张庄),到金原商厦下车,在商城换乘8路(秦皇岛火车站-水产研究院),抵达农乐里.约3.99公里
线路6: 从中华保险出发,乘坐27路(秦皇岛火车站-乐园小区),到公交工贸公司下车,在北大营换乘8路(秦皇岛火车站-水产研究院),抵达农乐里.约4.23公里
线路7: 从交建里出发,乘坐9路(秦皇岛火车站-电机厂),到华联商厦下车,在建筑设计院换乘7路(秦皇岛火车站-港口医院),抵达劳动局.约2.56公里
线路8: 从交建里出发,乘坐9路(秦皇岛火车站-电机厂),到商城下车,在清真寺换乘23路上行(秦皇小区-龙家营),抵达劳动局.约4.23公里
线路9: 从玻璃设计院出发,乘坐8路(秦皇岛火车站-水产研究院),抵达农乐里.约2.12公里
线路10: 从交建里出发,乘坐9路(秦皇岛火车站-电机厂),到第二中学下车,在金都购物广场换乘28路(秦皇小区-石山),抵达临河里.约5.62公里
⑤ 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怎么样
简介: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处成立于2000年,为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在编职工24名,退休职工2名。内设综合财务审计科(加挂特殊人员管理科)、基金征缴科、医疗生育保险科、业务监管科4个科室。
注册资本:130.7万人民币
⑥ 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关系到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监管,要从制度入手,抓好五个环节:
一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要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
三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的事业经费不能从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
四要抓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监督和审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统筹地区要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社会监督。
⑦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科员的待遇如何
1、科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3000左右吧
2、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财政全额
3、本人感觉前者好一些
4、这个不好回答
还有其它不懂的再问
⑧ 东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第五章 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要单独建帐,专项管理,分别核算。
第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渠道列支:
(一)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列“经常性支出”的“社会保障费”支出;
(二)事业单位列“事业支出”的“社会保障费”支出(专职从事经营活动的职工列“经费支出”的“社会保障费”支出);
(三)企业在职职工列支“应付福利费”,企业退休人员列支“劳动保险费”;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从收入中列支。
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构成。(一)个人账户资金来源包括: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以职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45岁以下(含45岁)的,按1%划入;45岁以上的,按2.5%划入。退休人员以本人月养老金为基数,按6%划入。
(二)统筹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剩余部分为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
第十八条大额医疗保险基金由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
第十九条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按个人缴费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2%记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列入公务员补助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
第二十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为参保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并制发社会保障卡。
第二十一条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本人所有,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个人账户结余额随本人工作调动而转移,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第二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医疗保险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第二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计划(预算)控制、比例调剂的管理办法,并纳入同级财政的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四条各县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总量实行计划控制。每年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向各县区下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计划和医疗费用支出计划。
第二十五条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调剂制度。各县区按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计划的15%提取调剂金。当年完成基金征缴计划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市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予以补助,调剂金不足支付时,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仍不足支付的,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当年未完成基金征缴计划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当地历年滚存结余弥补,不足弥补的,由同级财政负责补足。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滚存结余是市统筹基金的组成部分。各县区历年滚存结余暂时留存县区,由市县两级共同管理,用于“以丰补歉”,自求平衡,将根据市和县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适时上缴市财政专户,由市级医疗经办机构统筹使用。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含财政不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第二十七条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监督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实行基金超支预警报告制度,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公布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情况,接受职工监督;职工有权查询、了解个人账户资金情况和医疗保险费筹集、使用、管理情况。
⑨ 现在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什么基金管理模式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医疗保险基金因疾病暴发流行、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不敷使用时,由市财政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