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基金公司的职能是什么
2、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3、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4、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5、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6、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1)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扩展阅读:
根据《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依据职权责令整顿,或者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再具备本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条 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六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第二十四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贰』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的业务范围
私募基金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和投资咨询服务;此外,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作为投资管理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和企业年金管理业务、QDII 业务等。
(一) 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1、基金募集与销售
2、基金的投资管理
3、基金运营服务
(二)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2008 年1 月1 日《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委托初始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
(三) 投资咨询服务
2006 年2 月,证监会基金部《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基金不需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可以向QFII、境内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四) 社保基金管理及企业年金管理业务
(五) QDII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为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4、承诺投资收益;
5、通过广告等公开方式招揽投资咨询客户。
『叁』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及其经营范围有哪些
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项目融资、投资管理、战略策划、资产重组、融资上市、私募融资。
『肆』 有谁了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有哪些(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伍』 谁知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呢(不需要前置许可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对基金管理公司相关经营范围如下: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1、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2、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3、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4、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陆』 基金公司的业务范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最新发布的2005年度中国基金行业发展评估报告认为,与海外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相比,国内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仍然相对比较单一,收入来源简单,这对基金管理公司自身而言是相对不利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仍然主要是集中在公募基金的管理上,包括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另外也有部分基金公司获得了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格,不过在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及合作机制上,国内基金公司也只是刚刚起步,还在不断的摸索当中。
『柒』 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何写
营业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附注: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